二.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1、地质地貌:宝山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在大地构造上,位于华北地层大区,鲁东地层分区,胶南——东海地层小区,地下所有岩层,均属区内最古老的区域变质岩系。在地质构造上,该区域为胶南隆起,属于鲁东地质次一级构造单元,其断裂构造线主要为东北向。出露地表的岩石岩浆岩和沉积岩是变质岩,包括片麻岩、片岩、变粒岩、斜长角闪岩和大理岩。该区域地质构造较为稳定,基本无明显的软弱区,有大面积以花岗岩和片麻岩为基质发育成的丘陵缓坡地,土壤疏松呈弱酸性,适宜苹果的生长。地域内有七宝山,东福山,西福山,大头山,小头山,光明山等山系。各山系青松翠绿,山坡下缓坡平原有苹果、蓝莓、大樱桃等果树种植,风河水纵贯全镇。
2、土壤情况:宝山镇苹果园土壤为棕壤,PH值6.5左右,质地偏砂,疏松透气,土层深厚,厚度多在60cm以上;土壤有机质丰富,含量多在1%以上;土壤中微量元素含量丰富,Ca、Mg、B、Zn等微量元素高出其它地区很多。特别是Ca、Mg含量分别高达4800mg/kg和2400mg/kg。土壤基础养分含量碱解氮平均94.4mg/kg,速效磷平均45.0mg/kg,速效钾平均97mg/kg。独特的土质条件铸就了“宝山苹果”独有的品质特点。
3、水文和降雨情况:宝山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内水资源丰富,水质优良,灌溉用水pH值6.3~6.8之间。域内有小型水库31座,库容量1190万立方米,其中小型水库3座,库容660万立方米,小型水库28座,库容530万立方米。另有塘坝126座,谷坊65座,总库容量约为630万立方。加上其他蓄水设施蓄水总量约为2100万立方米。年平均降水量为750.7毫米。年内分布极不均匀,7月最多,1月最少。春季降水量占全年14.1%。夏季降水量占全年59.4%。秋季降水量占全年的22.7%。冬季降水量占全年4.4%。多雨年(1975年)降水量1391.7毫米,少雨年(1981年)降雨量为294.7毫米,一日内最大降雨量为167.3毫米(出现在1972年8月18日)。4、气侯:属暖温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3.9℃,极端最高气温37.5℃,极端最低气温-10.4℃。最热月七月份平均气温29.1℃,最冷月一月份平均气温-4.4℃。光照充足,全年日照时数约为2700小时。无霜期长,初霜一般始于10月下旬,终霜多在3月下旬,无霜期年平均202天。气候四季分明,夏无酷暑,冬少严寒,非常适合苹果的生长。
三.地域范围
宝山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辖黄岛区宝山镇上柴村、罗戈庄村、下柴村、李家沟村、尚庄村、吕家村、董庄村、小窝洛村、大张八村等44个村庄,辖区总面积121平方公里。苹果种植面积8000亩,年产优质苹果1400万公斤。地理坐标为东经119°58′4.1196〞—119°47′46.7106〞,北纬36°57′39.5064〞—36°03′2.5488〞。
四.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宝山苹果生产地域以丘陵地为主,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土壤酸碱适度。独特的小气候和优越的地理条件,使这里盛产的苹果品质独特,色泽纯正、果型端正,果面光洁、发育充分,具有各品种应有的特征。果面蜡质均匀,耐储藏。
2、内在品质要求:宝山苹果要求果实可溶性固形物(%)≥15.0%以上,果肉微黄、肉脆汁多、酸甜适度、果香浓郁,有其他地区所不具备的特殊香气。
3、质量安全要求:产品质量符合GB/T10651-2008鲜苹果标准,采收期按照绿色食品产品标准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存档。
五.特定生产方式
宝山苹果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操作规程要求,科学合理使用生产资料,把产品的安全质量指标放在首位,确保产品质量符合A级绿色食品产品标准,实现苹果生产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1、园地。选择平坦或坡度≤15°的岭坡地,要求土壤微酸性至中性,PH值6.5左右,土层深厚,其有机质含量1%以上,碱解氮高于80mg/kg,速效磷高于45mg/kg,速效钾高于90mg/kg。有足够的供水和排水能力。水源水质无污染。大气无烟尘、无有害气体、无污染源,距主要公路干线150m以上。
2、主栽品种。主要苹果品种有烟富3、烟富8、烟富10、2001年富士、唐木田等优系富士,还有新红星、乔纳金、明月、嘎啦、新世界、王林等优良品种。
3、生产管理。
(1)地下管理:全面实行果园生草和覆草相结合的土壤管理措施。行间生草,主要是种植白三叶、鼠茅草、长毛野豌豆和利用自然杂草,树盘实行实行作物秸秆覆盖,为苹果生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土壤生态环境。
(2)改土施肥。幼龄果园通过深翻改土使活土层达到60-80cm,亩施优质基肥3000kg以上,成龄园亩施优质基肥5000kg以上,基肥以充分腐熟的优质土杂肥和圈肥为主,同时使用生物有机肥300—400kg,为防止或减轻苦痘病的发生可每亩混加100kg硅钙肥。
(3)病虫害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从作物-病虫等整个生态系统出发,综合运用农业、物理、生物等各种防治措施,实行绿色控害技术,维持果园生态平衡,减少各类病虫害所造成的损失。
(4)花果管理。一是疏花疏果,控制负载,在冬剪梳除多余瘦弱花芽、花枝的基础上,花期再按梳除密集的花芽,座果后按20--25厘米一个果的要求疏除多余的幼果。二是采取蜜蜂和壁蜂授粉;三是花后四周进行果实套袋,选用抗雨水冲刷,遮光效果好的双层纸袋;四是摘袋后,采取摘叶、转果,铺设反光膜等促进果实着色的技术措施,以确保果实的外观和内在品质。
(5)合理整形修剪。按照有形不死,无形不乱,因树修剪,随枝造型的原则,重点是调整好树体结构,改善树冠通风透光条件。
(6)产品收获。适期采收,宝山苹果主栽品种红富士是在11月上旬采收,明月是在10月中下旬采收,嘎啦在7月下旬至8月上旬采收。采摘时轻拿轻放,避免碰压刺伤。
(7)果园管理记录。建立果园管理档案便于产品追溯。在果园管理中,对果园的各种管理措施进行记录,主要包括:果园标识;始花期;开始收获期;喷药记录;日期、名称、剂量、缘由(如病虫害、蔬果等);施肥施药量;调查统计害虫数量;采取化学防治的依据;所采取的生态措施等。
六.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苹果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苹果生产加工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苹果市场开发经营能力。使用“宝山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宝山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统一农产品地理标志;
②可以使用“宝山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宝山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宝山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
(4)使用“宝山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宝山苹果”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宝山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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