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介绍
在《三国志》中记载有这样一件事,可见蜂蜜在汉代已作为普遍的饮品。 《本草纲目》:“入药之功有五,清热也,补中也,解毒也,润燥也,止痛也。生则性凉,故能清热;熟则性温,故能补中;甘而平和,故能解毒;柔而濡泽,故能润燥;缓可去急,故能止心腹肌肉疮疡之痛;和可致中,故能调和百药,而与甘草同功”。蜂蜜是从植物花的蜜腺中采集的分泌物经过酿造并贮藏在蜂巢内的甜性物质,其味甘,性平,具补中缓急、润肺止咳、润肠燥、解毒之功效。用于人类医疗保健等领域历史悠久,而且在各个时代,人们都对其有很高的评价,并形成了灿烂的蜂文化。
二.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1、土壤地貌情况:盐池县土地资源丰富,属鄂尔多斯台地向黄土高原过渡地段,中北部为缓坡丘陵区,地势平缓起伏,沙丘连绵,约占总面积的80%,南部为黄土高原区,沟壑纵横,梁洼相间约占总面积的20%,全县可利用草原面积715万亩,占土地面积的82.6%。天然草原分为干草场类、荒漠草原类两大类型。在这块天然草场上生长着各种优质牧草,矿物质元素含量达40多种之多。由于这种特殊土壤、水质条件非常适合以老瓜头的天然沙生植物的生长,是优良的蜜资源,大面积老瓜头集中连片有利于养蜂业的发展,再加上近几年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使盐池县蜂产业发展很快,已成为我国重要的优质蜜源产地,颇受外商、外贸部门的青睐,出口量逐年上升,具有地区特色产品特点,为蜂蜜蜜源的生长提供了得天独厚的生态条件和人文环境。
2、气候情况:降水少,蒸发大,气候干燥,干旱少雨,平均降雨200—280毫米,且集中在7—9月份,年蒸发量1250--2550毫米。盐池的草原由于降水少,蒸发量大,地下水缺乏,但浅层水的分布较广,水位高、水质好,水中矿物质元素含量丰富,属典型性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9.2℃,日照3124小时,无霜期148天,日照充足。
三.地域范围
盐池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东部,鄂尔多斯台地向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地处东经106°33′-107°47′,北纬37°04′-38°10′之间,平均海拔1600米。东西宽约66公里,南北长约110公里,东邻陕西定边,南邻甘肃省环县,北接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西连本区灵武、同心两市(县),总面积8661.3平方公里。 盐池蜂蜜生产区域为盐池县境内八个乡镇(花马池镇、大水坑镇、惠安堡镇、高沙窝镇、冯记沟乡、青山乡、王乐井乡、麻黄山乡),面积100000公顷。
四.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从外观看:蜜浅琥珀色,蜜液浓稠,气息芳香,结晶后呈乳白色。
2、内在的品质特征:盐池蜂蜜因其蜜源的特殊性,味道纯正,气味芳香、甘甜,略有饴糖味并稍感口,具有润燥通便功效,主要成分为糖类,总糖含量为60%~80%,还含有少量维生素B,盐池蜂蜜是一种营养丰富的天然滋养食品,也是最常用的滋补品之一。
3、安全要求:产地环境严格执行《无公害食品 大田作物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332-2006)标准。
①磷化物、氰化物、氮化苦、二硫化碳按GB/T5009.36有关规定执行。
②黄曲霉毒素B1按GB/T5009.22有关规定执行。
③汞按GB/T5009.11规定执行。
④砷按GB/T5009.11规定执行。
⑤卫生标准按国家卫生部GB14963-2011执行
五.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盐池蜂蜜基地范围内无工矿企业,环境无污染,境内大气土壤均符合以下国家有关标准:产品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食品 大田作物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 5332-2006)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导则》中的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土壤空气质量标准》和《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准则》中的要求。
2、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老瓜头花期35天左右,每亩可产蜂蜜2-4Kg,浓度达到40波美氏度以上,属强抗旱喜阳植物,耐高温,生长区年平均气温8-9摄氏度,地面最高气温38.1摄氏度,无萎焉,冬季可耐零下29-36摄氏度的气温,适于年降水量150mm-350mm内生长,开花泌蜜。其丛株平均固沙量为0.0565立方米,是特殊的优良固沙、保水土植物。其蜂蜜已被世界蜂蜜行业公认为野生蜜源植物泌蜜之冠,而宁夏盐池县是我国沙化地带,具备耐旱野生植物老瓜头的生长条件,因此,在该县建设以老瓜头为代表的优质蜜源基地,是发展本县养蜂和蜂产品加工业的优势所在。
3、蜂蜜蜜源管理:盐池县地处毛乌素沙漠边缘,自八十年代以来,由于自然环境的恶化,加之人为的超载放牧和乱砍乱挖等因素,造成大面积草场退化和土地沙化,老瓜头这一强抗旱沙生植物也已开始退化,天然甘草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盐池的生态环境已到了非尽快治理不可的程度。因此,近年来县政府已经意识到拯救蜂蜜的紧迫性和责任,开始着手治理,发展蜂蜜 产业已成为我县当前的主要任务之一,在实施草原保护的同时,建立野生蜂蜜资源保护区100000公顷,从养蜂业生产管理抓起,从源头把住蜂产品质量关,建立蜜源基地,进行养蜂技术推广普及,密切与蜂农结合,形成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为蜂产业升级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培育壮大1家年加工能力在200吨以上的蜂蜜深加工龙头企业,扶持成立1个蜂蜜产销协会,建立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数字化平台。
4、生产记录要求:蜂蜜基地内要建立完善相应的档案记录制度,对蜂蜜管理、蜜源保护等内容及时间、蜜源采集、出售日期、数量和购买单位等全程情况(数据),及时准确地记入《种植生产日志》中。记录要统一存档保存两年以上。
六.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1、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卫生要求,还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蜂蜜的销售包装应符合GB/T17109的有关规定,所有包装材料应清洁。 2、储存:成品不得露天堆放。成品仓库必须清洁、干燥、通风,无鼠 虫害。成品堆放必须有垫板,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成品不得与有毒有害、腐败变质、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物品同仓库存放。
3、堆放装卸:蜂蜜在堆放和装卸是要轻拿轻放、文明操作,运输工具要求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凡装过化肥、农药、有害化学物品或其他易腐食品的车厢或舱位,必须经充分清扫、冲洗后才可装运。蜂蜜在蜂蜜仓库、货站待运时,必须批次分明,堆码整齐,环境清洁,通风良好,严禁烈日暴晒、雨淋,注意防冻、防热。贮藏、运输执行《绿色食品贮藏运输准则》
4、标志使用规定
①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a.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地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b.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c.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d.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 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②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a.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盐池蜂蜜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b.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③等级证书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a.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b.报纸地理标志农产品信誉;
c.正确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④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⑥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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