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介绍
猪是脊椎动物、哺乳动物、家畜,古杂食类哺乳动物。分为家猪和野猪。现在一般认为猪是猪科的简称。猪依据品种的不同,体貌特征也各不相同。但通常以耳大,头长,鼻直,腰背窄为主要形体特征。毛发较粗硬,根据品种不同,分为白色、粉色、黑色、棕色及花色。
家猪是野猪被人类驯化后所形成的亚种,獠牙较野猪短,是人类的家畜之一,一般来说,家猪是指人类蓄养多供食用的猪种。
二.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1)土壤地貌情况:枣庄市地处山东南部,东与临沂市之平邑县、费县、兰陵县接壤,南与江苏省徐州市的铜山县、贾汪区、邳州市为邻,西濒微山湖,北与济宁市的邹城市毗连。东西最宽56公里,南北最长96公里,总面积4563平方公里。 该区地处鲁中南低山丘陵南部地区,属于黄淮冲击平原的一部分。地势呈东高西低,北高南低,由东北向西南倾伏状。东北部为群山丘陵区,外围是海拔100米至150米的滕、薛、枣山前剥蚀平原。平原南,从峄城区东部边界至薛城东,为东西走向的带状丘陵地。再向南,为海拔在100米上下的山前剥蚀平原。西部濒湖地带及南部沿运河地区为海拔30至40米的沿湖洼地和交接洼地。最南部为一小片丘陵。土壤分为棕壤、褐土、潮土、砂礓黑土和水稻土5个土类,80个土种。土壤总面积5213874亩,占全市总面积的79.59%。 (2)水文情况:枣庄市地处鲁南,地势由东北向西南倾斜,属淮河流域南四湖水系,全市较大河流有中运河、界河、北沙河、城河、十字河、薛河、峄城大沙河、陶沟河等,均为季风性雨源型河流。市辖河流多属降水补给型,径流的年内分配主要受降水制约,变化十分剧烈。多年平均径 流量80%在汛期(6~9 月),且集中于7、8 月,最大月径流量出现在7 月,占年径流量的30%以上,12 月至次年4 月,多年平均径流量不足年径流量的10%。汛期河水暴涨暴落,极易形成洪涝灾害;枯季径流量很少,常常干涸断流。 全市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11.17 亿m3,地下水资源量为7.22 亿m3,扣除重复量3.73 亿m3,水资源总量14.66 亿m3。当地地表水资源在保证率50%的情况下可供水量为4.30 亿m3,地下水可开采量为6.30 亿m3。 (3)气候情况:枣庄市处于中纬度暖温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区,兼有南方温湿气候和北方干冷气候的特点,受自然地理环境、太阳辐射和季风的影响,具有光照好、积温高、热量丰富、雨量充沛、雨热同期的气候特点,光、热、水、气等条件优越。气候四季变化明显,春季气候多变,西南风较多,降水较少,常干旱。夏季炎热,空气湿润,降水集中。秋季云雨较少,是秋高气爽的天气。冬季寒冷而干旱,多西北风。 气温:全市年平均气温为14.5℃,薛城区最高,年平均为14.8℃,台儿庄区最低,年平均为14.3℃。市境内日最高气温≥35℃的炎热天气一般开始于5月上旬,终止于9月下旬,以7月份出现最多,年平均日数为7.7天。境内日最低气温≤-5℃的寒冷期一般开始于11月中旬,结束于3月上旬。年平均寒冷日数为 31.5 天。日最低气温≤-10℃的严寒期一般开始于12月下旬,终止于2月中旬。年平均严寒日数为1.2天。 降水:全市年平均降水量在659.6~811.6毫米,峄城区最多,滕州市最少。全市各地平均年降水日数(日降水量≥0.1毫米)为76.2~80.5天,其中月平均降水日数7月份最多,为12.6~14.1 天。全市雨季平均开始于7月3日,结束于9月7日。历年雨季最早开始于6月17日,最晚开始于7月16日;最早结束于8月24日,最晚结束于9月28日;最长雨季日数为96天,最短为49天,平均为66天左右。 日照:全市各地年平均日照时数一般在2512.0~2768.4小时之间,常年日平均 6.9~7.6小时之间。其中薛城区最多,峄城区最少。日照时数最多月份出现在6月,最少月份出现在12月。 湿度:全市各地年平均相对湿度为65%~72%。夏季最大,7、8两月各地都在78%~84%之间;春季最小,4、5两月各地都在58%~71%之间。相对湿度的日变化一般与温度的日变化恰好相反,夜间温度低,相对湿度大。昼间温度高,相对湿度小。全市各地年平均蒸发量在1679.7~1731.0毫米 之间,市中区最大,峄城区最小。 风向与风速:全市年最多风向因受季风和地理环境的影响略有不同。台儿庄区和市中区为东风和东北风,频率为11%~16%;峄城区为东风,其频率为14%。薛城区为东南风,其频率为12%;滕州市为南风和东南风,频率为11%。静风频率为15%~23%。 全市年平均风速为2.0米/秒,各区(市)年平均风速在1.3~3.0米/秒之间,以台儿庄区最小,市中区和滕州市最大。日平均最大风速为7.3~10.3米/秒,薛城区最小,峄城区最大。月平均风速3、4月份最大,为2.5米/秒。10月份最小,为1.6米/秒。 地温与冻土:全市各地年平均地面温度在 16.5~17.0℃之间,台儿庄区最高,市中区和滕州市最低。各地5厘米地温稳定通过12℃的初日,历年平均为4月3~9日。各地5厘米地温稳定通过14℃的初日,多年平均为4月8~13日;稳定通过14℃的终日为10月26日~11月3日。 霜期:全市各地平均初霜冻日以滕州市最早,为10月26日,台儿庄区和峄城区最晚,均为10月30日,其他各区在10月27~29日之间。各地平均终霜冻日以市中区和台儿庄区最早,均为3月29日,滕州市最晚,为4月8日。
三.地域范围
枣庄黑盖猪原产地在鲁中南低山丘陵南部地区,中心产区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境内,主要分布于峄城、山亭、台儿庄、市中、滕州一带。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8′—117°49′,北纬34°27′—35°19′。
四.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 枣庄黑盖猪被毛全黑,体型中等,体质结实,单脊背,背腰较平直,后躯较丰满,腹大稍下垂。头中等大小,耳中等大小、耳根稍硬、半下垂,嘴粗短微翘,额部有不规则的倒“八”字皱纹。四肢健壮,轻卧系。尾粗长。乳房排列整齐,发育良好,有效乳头7对以上,最高达10对。 (2)内在品质要求 枣庄黑盖猪猪肉弹性大、质地细嫩有韧性,有嚼劲,肌肉和脂肪沉积较好,肉皮厚实,肥肉香而不腻,味道鲜美,有自然肉香味。猪肉肥肉较厚,肥肉洁白温润,瘦肉纹理清晰,色泽红润猪肉不渗水或很少渗水,吸水力强。脂肪熔点高,猪肉清水煮时,水清,烹饪时,油基本不粘锅。皮厚,骨硬,骨髓熬制的骨头汤色泽洁白,汤味浓郁鲜美,含有的胶原蛋白能增强人体造血细胞的造血能力。 枣庄黑盖猪肉失水率15~20%,嫩度35~40N,蛋白质12~18g/100g,脂肪26~35g/100g,不饱和脂肪酸60~70g/100g,胆固醇53~60mg/100g,各种氨基酸12~19g/100g。具有正常鲜红肉色和丰富的大理石纹分布,肌肉pH值正常以及持水性能良好,即枣庄黑盖猪在肉质上具有较为理想的外观要求和良好的贮存稳定性;此外,枣庄黑盖猪肌肉肌纤维细腻,且肌内脂肪含量较为丰富。 (3)安全要求 枣庄黑盖猪生产严格按《NY5032-2006无公害食品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5030-2006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执行。
五.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 枣庄境内地形地貌复杂,地面起伏较大,热量和降水分布不均,气候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冬季寒冷干燥,春季温暖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凉爽晴朗。经监测,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含量较低,大气质量优于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0.030 mg/m3,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二氧化氮年日均值为0.016 mg/m3,优于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境内工矿企业排水均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枣庄丰富有益的地下岩层、较高的植被覆盖率使地下水不利健康的物质得到天然的过滤清洗,经过砂粒层、岩层的涵养,水质总硬度为188mg/L; PH值保持在6.9—8.3之间,属微碱性,接近动物血液PH值。水中锌、硒、镁、铁等微量元素含量高,吸收后,具有良好的防病抗病功能。枣庄土壤质地适中,富含锰、锌、硼等多种微量营养元素,分别达到34.74 mg/kg、1.93 mg/kg、0.51 mg/kg。通过食物链获取土壤中这些微量元素,能有效 提高机体免疫力。境内饮用水、大气、土壤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产品产地环境符合《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T388》;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T/T391-2000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导则》中的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T/T391-2000规定的《土壤空气质量标准》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导则》中的要求。 (2)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 枣庄市历来十分重视对枣庄黑盖猪的品种选育。解放后,黑盖猪的保护工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及农业科研、教学等单位的高度重视,山东省先后进行了两次大规模普查,数次修订了发展规划和保种选育方案。并在1981年建立了黑盖猪保种场,组建起了保种群,并以2-3年一个世代进行了保种选育。但是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枣庄黑盖猪大部分散落于民间。 2005年,山东春藤食品有限公司在枣庄市畜牧局支持下,从当地养殖场(户)中收集具有黑盖猪品种特征的猪进行组群繁育,组建了枣庄黑盖猪原种猪场。经过十多年的闭锁繁育,猪群体型外貌已趋于一致,遗传性能趋于稳定。2012年开始,为发挥黑盖猪种质资源优势和肉质品牌优势,在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地方猪种开发经验的基础上,在政府主导下,结合枣庄市实际,制定了黑盖猪产业化开发方案,组织成立黑盖猪研发中心,建立了黑盖猪繁育生产体系和特色品牌优质肉猪生态养殖基地,注册“枣庄黑盖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取得了无公害产地和产品认证,开发特色品牌猪肉制品,打造特色猪肉品牌。研究推出了黑盖猪冷鲜肉、烤肉和风味香肠三大系列20多个品种的产品投放市场,产品供不应求,现已成为枣庄市的亮点品牌。 (3)生产规模及产量 枣庄黑盖猪产于鲁南地区,其中心产区位于枣庄市境内。目前,生产区内存栏黑盖猪15000余头,建有枣庄黑盖猪原种猪场1处,存栏核心群种猪298头(其中母猪275头、公猪23头);扩繁场2处,存栏扩繁群母猪400余头、公猪50余头;商品猪饲养场17处,饲养量达1720头,年可出栏优质商品猪30000余头。同时,协会在省内外建立枣庄黑盖猪猪肉销售网点近30处,年销售枣庄黑盖猪优质肉制品500余吨。 (4)生产过程管理,包括农业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规定 饲料:随着养殖场集约化、规模化进程的加快,枣庄黑盖猪已由传统的以放牧、舍饲为主转变为舍饲,已很少投放饲草饲喂。饲料主要根据生长阶段的不同,自己按配方要求进行配比,通常是浓缩饲料配以玉米、麸皮等,浓缩饲料是由添加剂预混料、常量矿物质饲料和蛋白质饲料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饲料。饲料质量符合NY5032-2006。 饮水:山泉水、河水、井水或自来水,水质符合NY5027的规定。 疫苗使用:按免疫程序严格进行免疫,枣庄黑盖猪的免疫符合NY5149的规定;防疫器械在免疫前后均彻底消毒。 兽药使用:预防和治疗用药时,符合NY5030-2006的规定。后期使用药物治疗时,应根据所用药物执行休药期。在使用药物治疗发生疾病的枣庄黑盖猪时,在治疗期或达不到休药期的不作为食用猪肉出售。 驱虫、药浴管理:选择高效、安全的抗寄生虫药,定期对枣庄黑盖猪进行驱虫、药浴。 鼠、灭蚊蝇:定期定点投入灭鼠药,及时收集死鼠及残余鼠药,并做深埋处理。消除水坑等蚊蝇孽生地,定期喷洒消毒药。 卫生消毒:选用的消毒剂符合NY5148的规定。猪舍周围环境定期用2%火碱或生石灰消毒。每批猪出栏后,均彻底清扫猪舍,采用喷雾、火焰消毒。定期对分娩栏、补料槽等用具进行消毒。定期进行带猪消毒,减少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疫病监测:畜牧兽医部门依照《动物防疫法》制定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 病死猪处理:对可疑病猪隔离观察、确诊。对有使用价值的病猪应进行隔离、治疗,彻底治愈后,才能归群。因传染病和其他需要处理的病猪,应在指定地点扑杀,尸体按照GB16548进行无害化处理。猪场不得出售病病猪、死猪。 (5)生产记录 做好生产全过程的记录,包括:猪只标记和谱系的育种记录;发情、配种、妊娠、产仔的繁育记录;主要生产性能及销售记录;饲料、兽药的购销、使用记录;免疫、消毒记录;死淘记录和无害化处理记录等。记录完整、真实,所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重大事件记录永久保存。
六.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枣庄黑盖猪地域范围内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枣庄黑盖猪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枣庄黑盖猪养殖协会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 (1)使用枣庄黑盖猪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枣庄黑盖猪养殖协会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者 农产品包装物上使用枣庄黑盖猪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枣庄黑盖猪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3)印刷枣庄黑盖猪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 (4)枣庄黑盖猪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枣庄黑盖猪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并接受枣庄黑盖猪养殖协会的监督。 枣庄黑盖猪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应当保存五年。 (5)枣庄黑盖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不得超范围使用经登记的枣庄黑盖猪农产品地理标志。 (6)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枣庄黑盖猪农产品地理标志。冒用枣庄黑盖猪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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