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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图书馆

时间:2024/9/20 8:18:10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山阳县图书馆成立于1979年,原址位于县城中街,2015年12月搬迁至县文化广场位于文化艺术中心B座一至三楼,建筑面积5302.6平方米,可藏书20万册,内设图书借阅室、少儿阅览室、地方文献室、古籍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视障阅览室、多媒体放映室、参考咨询室、采编室等工作服务平台。馆内现有藏书15万余册,其中线装古籍2574余册。
  • 中文名: 山阳县图书馆
  • 地址: 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城关镇人民广场文化 艺术中心B座
  • 占地面积: 5302.6㎡
  • 成立时间: 1979年
  • 藏品数量: 15万余册
  • 开放时间: 08:00~21:00
  •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一级图书馆
详细介绍

基本介绍

山阳县图书馆成立于1979年,原址位于县城中街,2015年12月搬迁至县文化广场位于文化艺术中心B座一至三楼,建筑面积5302.6平方米。

长期以来,山阳县图书馆始终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充分发挥阵地优势和资源优势,建立了读者法制教育基地、残疾人文化教育基地、指导建设了农家书屋、镇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建立了山阳县图书馆消防大队分馆和县武*中队服务点,并积极开展业务辅导工作。2011年以来,山阳县图书馆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军营开展送书活动,为基层赠送科普、法制等书籍1万多册,大力倡导全民阅读,积极建设书香山阳。为鼓励读者多读书、读好书、利用“世界读书日” 、“三秦书月” 、“科技之春”等节庆活动,策划举办了“书香伴我成长”、“书香之家评选”等丰富多彩的主题书展、优秀图书推荐、读书征文等各种读者喜闻乐见的阅读活动,城区读者李开云的家庭被推荐为全国“书香之家”。举办摄影、畜牧养殖、花卉栽培等各类培训活动,充分发挥了图书馆学习教育的功能。山阳县图书馆在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建设美丽幸福山阳做出了积极贡献。

展厅展馆

图书馆内设图书借阅室、少儿阅览室、地方文献室、古籍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视障阅览室、多媒体放映室、参考咨询室、采编室等工作服务平台。

馆藏实力

馆内现有藏书15万余册,其中线装古籍2574余册。现有职工12人,其中馆员4人,助理馆员5人,技师3人。 新建电子阅览室150平方米,拥有电脑49台,电子资源不断更新。设立有7台电子图书借阅机,可阅读的电子图书达140多万册,内容除电子书外,还有数字报刊、期刊、各类讲座、报告、文艺节目等视频资源:购买了2台少儿触摸一体机,吸引了更多的少儿读者来我馆利用电子科技进行阅读。为读者服务达到全覆盖标准:注册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在共享工程服务工作方面,我馆在城关镇、漫川镇、闫家店村等100个镇、村(社区)建设了文化资源共享服务点,建成了全县216个村级“农家书屋”。

实用信息

办证须知

一、申办条件

凡16周岁以上的读者,持本人有身份证件(含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均可办理。315周岁读者,可持本人家庭户口本办理少儿读者证。

二、类型和功能

1、普通读者证:缴纳借阅保证金100元,保证金范围内每次可借图书2册,借期14天,可续借一次。

2、老年读者证,残疾读者证;缴纳借阅保证金100元,年满65周岁老年读者或持残疾证读者也可以办理。保证金范围内可借书2册,借期35天,不予续借。

3、少儿读者证:缴纳借阅保证金50元。保证金范围内每次可借少儿图书2册借期14天,可续借一次。

三、申办程序

1、填写《山阳县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

2、将填写好的《山阳县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交办证处工作人员。

3、缴费后在办证处领取相应读者证和交款收据,并退还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存留不予退还。

四、注意事项

1、读者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馆各项服务规则和相关规定,自觉遵守。

2、对借阅书刊请妥善保管,如有污损或丢失情况,按照《山阳县图书馆资料赔偿规定》进行处理。

3、读者证限本人使用,他人可代还图书,但不可代借图书。

五、挂失补办及退卡办法

1、读者证丢失后,请立即携带本人身份有效证件及保证金收据到办证处办理挂失补证手续。补证需交纳工本费10元,补证后原件自行作废。

2、退证前需还清所借书刊,结清滞纳金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读者证、保证金收据,退还保证金。

3、退还时保证金丢失者,持本人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满一周后持本人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填写《山阳县图书馆挂失登记表》,退还保证金。

借阅须知

一、办证:每位读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免费办理一张借书证。有效证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护照、驾驶证等。

未成年人办理借书证,须征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凭户口簿办理,监护人将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

办理借书证,读者须交纳押金100元(退证时凭发票退还),每次可在图书外借室免费外借,每次最多可借两本图书,借期为14天,逾期将按每天0.1元收费。

二、挂失:如不慎遗失借书证,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借书证遗失或损坏,读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补证手续。

补证读者需将原借书证上所借图书全部还清,未还清的不予办理。

三、退证:退证读者需将借书证上所借图书全部还清,证上无延误费方可办理。

退老借书证(红色封皮的小本子)需持读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押金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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