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本馆采用SIRSI UNICORN管理系统,图书馆采访、编目、流通、办证和书目搜索等业务都实现了自动化。根据业务工作和读者服务工作的需要,我馆将充分发挥该系统的网络功能,不断推出新的应用。
图书馆设有办公室、文献建设部、信息技术部、流通阅览部、读者服务部5个部门。全体图书馆人将秉承“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服务宗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管理,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读者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思想保障。
展厅展馆
馆内设有图书借阅区,报刊阅览区,电子阅览区、视听文献区、珍贵文献阅览区、少儿借阅区、视障阅览区、幼儿活动区、办证处等16个服务场所。图书馆采用SIRSI UNICORN管理系统,采编、流通、办证和书目搜索等业务实现了自动化。
馆藏实力
图书馆设施设备完善,功能布局合理。现有藏书近30万册,中外文报刊800多种,光盘等电子读物近5000张,阅览座位1000多个。
实用信息
开放时间
星期一:春冬季 14:00-18:00 夏秋季 14:30-18:30
星期二至星期日:
夏秋季:8:30-18:30
春冬季:9: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9:00-17:00
备注
1、星期一为半开放日,遇节假日见馆内通知
2、开放时间若有临时变动,请留意图书馆入口处的告示或网上公告
入馆须知
1、衣着整齐、端庄。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
2、个人物品请寄放在存包处。
3、楼内严禁吸烟,吸烟请到指定地点。
4、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安全。
5、幼儿在成人带领下方可入馆。
6、楼内请勿喧哗,戏闹、追逐、吵架、斗殴,保持环境安静。
7、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损坏公物按价赔偿,消防设施人为损坏,将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8、请勿随地吐痰、乱仍杂物、乱画、乱贴、乱涂、乱刻等,保持环境卫生。
9、车辆请停在指定地点。
办证须知
1.凡年满12周岁以上的读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军人证、护照等)均可办理。3—15周岁读者可办理少儿读者证。
2.普通读者证、老年读者证和残疾读者证:借阅保证金100元;少儿读者证:借阅保证金50元。可借中外文图书。
3.读者将填好的《读者证申请表》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办证处工作人员,交费后领取相应的读者证及交款收据。
4.读者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馆各项借阅规则和制度,自觉遵守。
5.读者证限本人使用,可以替他人代还图书,但不能代借图书。
6.读者证丢失后,请立即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保证金收据到办证处挂失。补证需缴纳工本费10元,补证后原证自行作废。
7.退证前需还清所借书刊,持本人身份证、读者证、保证金收据到办证处退还保证金,退还押金。
8.读者证磨损不能使用时,可在本馆办证处更换新证,只收取工本费10元。
借阅须知
1. 本馆各部室全部实行免证阅览,办理外借手续须凭本人读者证。
2. 图书每次限借2册,借期14天,到期可以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时间为14天;逾期未还,图书每天每册须缴纳后期费0.10元。
3. 老年读者(65周岁以上)、残疾读者,每次可借图书4册,借期40天。如需代借,应书写委托证明,受托人办理代借手续时,应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读者证和委托证明。
4. 请爱护所借图书,不得撕页、污损、勾划、涂写、调换、剪裁、折叠、丢失等;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将书携出室外,违者将按“神木县图书馆文献资源赔偿条例”处理。
5. 借阅时,发现图书有破损、缺页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由工作人员做技术处理。还书时发现有新的污损情况,须按上述赔偿条例相关条款处理。
6. 阅览后需要归架的书刊,请放在还书台,由工作人员统一归架。
违规处理
1、本馆文献属国家财产,读者在借阅文献期间,如有违反借阅规则及损毁、遗失、偷窃文献行为,须承担赔偿责任。
2、损毁文献,指涂画、圈批点、折叠、剪裁、撕页、污损、描拓文献以及损坏条形码等。
(1)、损毁情况较轻,不影响阅读者,建国后出版的普通图书、期刊,每页按1元罚款,报纸按2元罚款;孤本或重要图书、报刊酌情加倍;普通古籍每页罚款100元,善本古籍每页罚款200元;建国前出版的报纸、期刊,每页罚款100元;损毁条码或磁条者,需收取条码、磁条加工费每册3元,若私自更换文献条码者,按窃书论处。
(2)、损毁情况严重,无法修补,影响内容完整及阅读者,应赔偿原文献,不能赔偿原文献时,建国后出版的普通图书,按原文献定价的3—20倍赔偿;报纸、期刊按年度合订本定价3—20倍赔偿;建国前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每页按200元计价赔偿;普通古籍,每页按300元计价赔偿;善本古籍,每页按600元计价赔偿。
(3)、以原文献赔偿者,其损毁文献,经注销后,发还赔偿者,以金额赔偿者,损毁文献不发还本人。
(4)、读者借阅文献时,请仔细检查该文献是否有损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并要求做技术处理,否则,责任自负,须按上述规定处理。
(5)、读者在赔款后的任何时候,一旦获得原文献,即可凭赔款凭证到文献所属部门办理退款手续。
3、遗失文献,读者在借阅文献期间,遗失所借文献,应以同版本完好无损之相同文献赔偿,如无法以相同文献赔偿,则须按原文献定价的3—30倍赔偿。赔偿后,一旦获得原文献,即可凭赔偿凭证到原文献所属部门办理退款手续。
4、偷窃文献,读者在借阅文献时,凡未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文献携出各阅览室及馆外,一经发现,即以偷窃论处,并处以被窃文献定价3—30倍罚款。屡次窃书者,将报告治安管理部门处理,同时通报给所在工作单位。
5、外借文献超期,外借文献超期(包括到期未办理续借手续)者,从到期的第2天算起,每天须缴纳逾期费,其中中文图书每天每册0.10元,外文图书每天每册0.20元。
6、发生上述情况者,在未按规定办理赔偿前,其所持借阅证将被停止。
本百科内容由用户岁月静好整理上传,当前页面所展示的词条介绍涉及宣传内容属于注册用户个人编辑行为,与【神木县图书馆】的所属企业/所有人/主体无关,网站不完全保证内容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也不代表本站立场。内容仅为介绍词条基本情况,想要了解更多请到官方平台。若该内容有影响到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unfei999@163.com
以上手机版
神木县图书馆 小编为您整理神木县图书馆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