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介绍
肇源大米产于“滨江港城、鱼米之乡”——肇源县。肇源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松嫩两江左岸,全县幅员面积4072.8平方公里,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
二.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1)土壤地貌情况:肇源县境内土壤以黑钙土、草甸土为主,土层深厚,蓄水能力强,有机质含量在3%左右,pH值在7左右,耕性良好。全境多为低地平原,多沼泽、泡泊、河川,地域大体是“水、草、田”三分天下, 土质肥沃,水源丰沛,农业生态环境优良,素有“塞北江南”之美誉。
(2)水文情况:肇源县水资源丰富,松嫩两江流经县境长242.86公里,引松、嫩两江水灌溉。全县有9处大型灌区,28处中小泵站,末梢水田水池32处,总蓄水能力1,600万立方米。特别是境内无大型废气排放企业,空气清洁,大气中微粒悬浮量、二氧化硫含量、氮氧化合物含量都很低,是生产优质绿 色食品大米的理想佳境。
(3)气候情况:肇源县气候属于北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光照条件好,冬季寒冷干燥,温差悬殊,少病虫害。年均降水量在600mm左右,水源丰沛,处于黑龙江省第一积温带上限,年有效积温2900℃-3100℃,无霜期可达165天,作物生长季节日照总数达1295.6小时。肥沃的土质,适宜的气温,丰足温适的松嫩江水,独特的光、热条件,为水稻生长提供了良好的健康发育环境,造就了品质优良的肇源水稻。
(4)人文历史情况:肇源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富,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肃慎族及扶余族在这里生息繁衍。留有著名的“白金宝文化”、“望海屯遗址”等百余处丰富的遗存。早在清朝时期就种植过水稻,1983年水稻栽培初具规模,种植面积10,527亩,平均亩产294斤。近年来由于采用先进科学的栽培管理技术,现在水稻常年亩产600千克以上,栽培面积达34700公顷。肇源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县,全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县。
三.地域范围
肇源大米产于“滨江港城、鱼米之乡”--肇源县。肇源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松嫩两江左岸,全县幅员面积4072.8平方公里,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西北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大庆市,北与肇州县,东与肇东市接壤。西南以松、嫩两江主航道为界与吉林省镇赉县、大安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扶余县和我省的双城县隔江相望。县境东西狭长,略呈羊角形。地理坐标为:东经123°57′-125°45′,北纬45°23′-45°59′。共十一个乡镇分别为:古龙镇、新站镇、民意乡、茂兴镇、古恰乡、肇源镇、二站镇、三站镇、和平乡、超等乡、薄荷台乡。
四.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肇源大米的唯一产地是有得天独厚的适宜水稻生长发育环境的肇源县,其独特的土质、水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孕育了肇源大米独特的风味。此米米粒整齐,光洁度高,不含杂质,做出的米饭洁白光润,晶莹透明,营养丰富,胶质含量高,品味香醇,不回生,口感极佳,深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特别是近些年,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始终保持着“米中之名品”的地位。
(2)内在品质指标:肇源大米营养丰富,含蛋白质、糖类、钙、磷、铁、葡萄糖、果糖、麦芽糖、维生素B1、维生素B2等,富含多种微生素和微量元素。经检测,粗蛋白含量大于5%,直链淀粉含量大于17%,胶稠度大于80mm,食味品质86分。加工精度达到GB1354-86规定的等级标准,卫生指标低于GB2715-81规定的指标。
(3)安全要求:肇源大米无污染、无公害,安全、优质、营养,被国家中心认定为A级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严格按照《肇源县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规程》、《绿色食品大米生产操作规程》操作。生产过程中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T/T393-2000)和《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394-2000),产品符合NY5115-2002无公害食品大米标准要求。
五.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气候条件,无霜期在120-135天,年活动积温在2600℃以上,年降雨量在550-650毫米。在全县各乡镇选择土壤肥沃、耕性良好的土壤,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5115-2002《无公害农产品大米标准要求》。
2、品种选择:选择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优良品种。主要选用松粳3号、松粳7号、松粳8号品种。纯度不低于98%,发芽率不低于90%,净度不低于97%,含水量不高于15%。种子每3年更新1次。
3、生产过程管理,包括农业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规定:水稻生产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使用,有机肥料与无机氮的比例不超过1∶1,禁止施用硝态氮肥。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按照《肇源县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规程》、《绿色食品大米生产操作规程》操作。生产过程中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T/T393-2000)和《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394-2000)。
3.1施肥:本田增施农家肥,少施化肥。每公顷生产7500千克稻谷,需发好倒细农肥22500千克,鸡鸭粪2250千克,稻草灰2250千克,要求做到全层施肥。插秧后到分蘖前,每公顷追返青分蘖肥75千克。并要采用金满利有机复合肥叶面追肥,每公顷用量1.125千克。
3.2除草:以人工除草为主。在水稻生育期,要进行人工挠根、人工薅草和人工除草,活土活水,提高水温地温,消灭杂草,促进水稻生育;荒草地块,可在水稻返青后,每公顷用草克星120克,加丁草胺1200毫升,加细土300千克,拌匀后撒施。施药后,保持水层3-5厘米,保水5-7天。 3.3防虫灭病:采用生物防治技术,对稻瘟病可用生物性农药春雷霉或井岗霉素,每公顷450-750克1000倍液叶喷,确保绿色食品水稻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高产。
4、产品收获:当籽粒的90%以上变黄成熟,穗轴有三分之二黄熟,基部有很少一部分绿色籽粒存在时进行收获,收获时要在睛天上午9时以后割地,采用人工或机械收割,割后应捆成小捆进行自然晾晒,并经常翻动,当水分下降到15%时,再进行脱粒。要求不同品种单独收割、单独脱粒、单独贮藏,严禁品种间混杂。要在睛天打场脱粒,以利于降低水份、保证纯度、提高商品质量。实行无公害稻谷与普通稻谷分收、分晒。禁止在公路、沥青路面及粉尘污染严重的地方脱粒、晒谷。
5、生产记录:对肇源水稻生产的全过程,要建立田间生产技术档案,做好化肥、农药的使用记载;专人保管化肥、农药;定期对水稻基地进行农药残留抽检,对在抽检过程中,发现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农药残留超标的,不得上市销售,并予以曝光。搞好整个生产过程的全面记载,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六.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有防雨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有异味的物品混运。在避光、常温、干燥和有防潮设施的地方贮藏。贮藏设施应清洁、干燥、通风、无虫害和鼠害。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发霉、发潮、有异味的物品混存。运输、贮藏过程符合NY/T5190-2002的规定。产品或包装上使用“肇源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字样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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