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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中央电视台大火事件

时间:2024/9/16 10:58:08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2009年2月9日晚,在建的中央电视台电视文化中心发生特大火灾。北京市消防中心调动16个中队、54辆消防车赶赴救灾,北京市委书记、北京市市长赴现场指挥救援,大火于翌日凌晨救熄。此次火灾致使消防战士张建勇牺牲,另有多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事故后70余人受到责任追究,案件首犯徐威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详细介绍

    起因

    事件背景

    央视大火案发生的2009年2月9日正值正月十五日元宵节,是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最后一天。此前北京已连续106天没有降水,空气干燥,客观上为火灾发生埋下隐患。

    直接原因

    2009年1月中旬,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通过北京大新恒太传媒科技公司总经理沙鹏联系烟花公司,购买了价值35万元的大型礼花,并用厢式货车运送至央视新址存放。2009年1月19日,中央电视台办公室下发《关于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明确指出央视新址属于禁放烟花场所,春节期间院内外及周边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而根据北京市规定,燃放A类烟花(大型礼花)必须经过市政府批准。但徐威无视规定,擅自决定在元宵节组织部门同事燃放大型烟花。2月9日晚,大型烟花燃放过程中引发特大火灾。

    经过

    火灾发生

    2009年2月9日晚,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新址办员工及家属200余人赶到央视院内观看烟花,大型高射炮礼花吸引众多市民驻足,一度导致交通堵塞。期间有交*到现场要求停止燃放烟花,但被徐威拒绝。晚8点半,礼花弹爆炸后高温星体落入文化中心建筑顶部擦窗机检修孔内,引燃检修通道内壁的易燃材料,引发大火。

    救火经过

    2009年2月9日晚8时许,中央电视台新址附近的烟花表演结束后,北配楼外部装饰板着火,火势由外到内烧到大楼中部时开始发生爆炸,并伴随局部坍塌,火光呈黄色、青黑等化学物品燃烧状况,火焰高达6-9米,火光照亮数十公里外,整栋建筑付之一炬。

    消防指挥中心接到报*后迅速调派16个中队、54辆消防车赶赴现场。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北京市市长郭金龙等领导赶赴现场指挥扑救。中宣部部长刘云山、中央电视台台长赵化勇也赶到现场。大火燃烧时附近有数千民众围观,手机讯号一度中断。由于央视北配楼高159米,使灌救进行十分困难。大火在午夜时分仍未完全救熄,整幢大楼被烧通顶,并不时传出爆炸声。*方对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疏散车辆与行人。北京地铁10号线当晚受新址大楼火灾影响,晚上10点全线停止运营,各站封站。

    大火燃烧近6个小时后才于翌日凌晨2时救熄,大楼外墙受损严重,东、西、南侧外壁材料过火,但火灾未造成主体结构损坏。现场共救出30多名伤者,分送北京各医院。8名消防员和工人被烧伤,年仅30岁的消防中队指导员张建勇殉职。

    损失结果

    央视大火案造成1名消防队员牺牲、6名消防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救灾过程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建筑物过火过烟面积2.1万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4亿元。

    处理

    央视道歉

    2009年2月10日,中央电视台在央视网就火灾向公众道歉:“火灾给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中央电视台深感痛心。给周边群众造成交通拥堵和生活不便,中央电视台表示真诚的道歉。”

    责任追究

    央视大火案发后,7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当中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副主任王世荣、央视国金公司总工程师高宏等44名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名事故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当中给予中央电视台台长赵化勇行政降级、党内严重*告处分,给予中央电视台副台长、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李晓明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审结果

    2010年3月,央视大火案经过3天庭审后,被告人多数当庭认罪。徐威在最后的陈述中认为其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给央视带来不良影响,感到非常悔恨,并劝说同案人员认罪伏法。2010年5月10日,大火案在北京市二中院进行一审宣判。首批21名被告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3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火灾事故主要责任人、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获刑最重,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为徐威联系购买烟花的北京大新恒太传媒公司总经理沙鹏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

    终审加刑

    2011年12月16日,中央电视台大火案首犯、原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在服刑期间又被查出贪污受贿422万元人民币。法院经审理认为,徐威身为国有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钱款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徐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对徐威所犯贪污罪、受贿罪应予并罚。法院最终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与此前判处的7年徒刑并罚。鉴于徐威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8万元。

    内幕

    涉及贪腐

    擅自决定在央视新址施工区内燃放烟花的主任徐威,通过北京大新恒太传媒总经理沙鹏向三湘烟花公司购买价值35万元的大型烟花。沙鹏向徐威汇报烟花价格后得到认可,但徐威向公安机关供述时否认知道烟花价格,称和沙鹏商议事后结账,至火灾事故发生时35万元尚未结账。三湘烟花公司总经理刘发国表示,中间人可以从中提10万元左右的好处费。

    资质过期

    除烟花价格存在问题,烟花公司的相关资质也不健全。经调查,三湘烟花公司没有合法的烟花运输证,且负责燃放烟花的工人中,三人有烟花燃放资格证,三人无证,而总经理刘发国的资格证已过期失效。

    管理混乱

    2009年2月3日,烟花公司总经理刘发国租用厢式货车运送烟花,在永清县鞭炮公司仓库做短暂停留后,由于没有进京许可证而选择在凌晨进京。2月7日将烟花送到央视,整车烟花916枚礼花弹、80个组合礼花、516个单发花束以及19组架子,进入场地时未被任何人阻拦。而根据新址建设区规定: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报总包安全部消防保卫负责人同意,登记备案后按照总包物资部的要求放在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2009年2月9日,刘发国带领工人搭起燃放烟花的架子,徐威安排施工单位提供搭台子的钢管,并亲自至现场察看,要求把*戒线范围拉宽,并给烟花公司的20个工人每人200元红包。

    评价

    《珠江晚报》:民众隐隐约约感觉到,央视大火可能还“立功”了,一些经济问题到了纸里包不住火的阶段,潜伏的贪官露出马脚。大火“烧”出贪官,我们的反腐机制和制度都应该感到难堪。

    《新民晚报》:但愿央视新台址燃起的这场大火,能给“不听劝阻”的违法者敲响*钟,给“劝阻不力”的执法者敲响*钟,给所有对执法权威性、严肃性缺乏正确认识的人敲响*钟。

    《中国新闻周刊》:随着经济的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开发项目不断上马,一幢幢摩天大楼与各类场馆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大量的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但是随之而来却是在建工程火灾频发,还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施工企业及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全面加强在建工程的现场的火灾风险管理与防范,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安全教育及检查监督等机制,通过严格、合理、有序的管理,消除和减少火灾隐患,尽最大可能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在建工程的安全。

    中央电视台:这起大火发生后,央视人一直在深刻反思这起教训深刻的安全生产事故。大火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带来触目惊心的教训。我们要汲取教训,严格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时刻牢记作为国家级主流新闻媒体担负着做好正确舆论导向工作的责任,应在引导全社会遵纪守法、树立法制意识、树立文明风尚等方面起到楷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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