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南京工程学院是省属本科院校,坐落在素有“六朝古都”“博爱之都”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南京市,地处著名的风景名胜区方山的北麓。学校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15年的上海同济大学附设高级工业学校和1946年的江苏省立苏州高级工业学校。2000年10月由南京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和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南京工程学院,2001年10月南京工业学校并入南京工程学院。由三馆汇合而成的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在其发展过程中,其前身有1952年建校的南京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1954年建校的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1984年建校的南京工业学校图书馆。2006年8月南京工程学院从南京市鼓楼区整体搬迁至江宁科学园大学城新校区。2005年1月,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建设新的图书信息中心项目,2005年该项目被列入邵氏基金第19批教育赠款大学项目之一,赠款金额为500万港元。2008年4月新校区图书馆建成。目前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整体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图书馆的服务功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馆藏实力
图书馆现有馆舍面积3.85万平方米,总阅览座位3500多席,累计馆藏纸质文献193万册,中文现刊1300多种,中外文电子图书251万种,中西文全文电子期刊6万余种,各类数据库62个。馆藏文献以工科为主,兼及人文社科、管理、艺术学科等,形成了以机械、材料、电子、自动化、计算机、电力、通信、建筑、车辆、经济、艺术与设计为主的馆藏特色。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1.本校读者持本人校园一卡通经门禁系统验证后入馆;校外读者及来访者凭有关证件在征得门卫同意并登记后方可入馆。严禁使用他人证件入馆,一经发现,一律扣留,由证件所有者前来领取。
2.讲究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仪表整洁大方,着背心、穿拖鞋等衣冠不整者请勿入馆。
3.入馆后应保持安静,将手机设为振动状态;接打手机请到阅览室外并控制音量,以免影响他人。
4.请读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
5.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不乱扔杂物,馆内请勿食用口香糖;不在公共物品或设施上乱涂乱画;请在指定区域内进食或饮用有色饮料。
6.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严禁在馆内吸烟、使用明火。请勿任意触摸、按动消防设施。
7.文明使用馆藏文献资源、设备及公共设施,不在书刊、家具、设备、墙壁等处随意写画;查找文献时应轻取轻放,不要弄乱架位;阅览完毕后请将文献放到就近的书车上;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及其他公共设备。
8.举止文明,谦让互助。请勿用物品占用阅览座位;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工作人员有权将座位上的物品收放在特点区域,等待读者自行前去认领。
9.出入通道时若发生监测仪器鸣叫,请主动配合门卫检查。遇到困难或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馆内工作人员联系,寻求帮助。
10.以下行为属于严重违规;除记录严重违规一次外,暂停当事人入馆30天,并责成其作出深刻检查。态度恶劣者,通报其所在院系直至送交学校保卫处处理:
(1)恣意破坏馆内公共设施和环境,情节恶劣者。
(2)将自己的校园卡转借给校外读者或盗(拾)用他人校园卡冒借图书并将图书据为己有者。
(3)将馆藏文献扔出馆外、在书刊上撕页或“开天窗”、损毁文献中的图书馆标识者。
(4)未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馆藏文献或设施携带出馆两次及以上者。
11.入馆后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遵守本“入馆须知”者谢绝入馆。
图书借阅规则
1.读者凭本人校园卡或通用借书证在图书馆借还图书,不可代借、冒借,违者一律扣证并按本馆《图书馆违章处理工作规则》相关规定处理。
2.图书馆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以在自助借还机或咨询借还服务总台办理借还手续。
3.本馆图书按中图法开架排列,读者查找图书时可参照《中图法》类目简表。
4.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前应检查所借的图书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1) 该书缺封面或封面破损;
(2) 该书馆藏条形码损坏;
(3) 该书书脊上的索书号标签脱落;
(4) 该书(特别是新书)被污损(涂画、阅读标记)或损坏;
如发现所借图书存在上述情况,请主动向本馆工作人员说明,查验盖章。否则,还书时将视为损坏图书,按章进行处理。
5.读者所借图书在寒暑假期间到期者,可在假期结束后7日内归还,不作过期处理。
6.读者所借图书在法定节假日内到期者,应在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在咨询借还服务总台归还,不作过期处理。
7.读者因公出差、外出实习或培训等造成超期,应在返校后的7日内凭院系证明在咨询借还服务总台归还,不作过期处理。
8.借书超期、遗失、损坏等按《图书馆违章处理工作规则》处理。
9.续借:读者所借图书即将到期但仍需借阅时,可办理续借手续。每册图书只能续借l次。但不得现还现借或在现场转借他人。续借手续应在图书借阅到期之前的7日内办理;续借期为首次借书的到期之日算起;续借期限为30天。读者可在咨询借还服务总台、本馆网站或通过手机短信办理续借手续。
10.预约:读者所需图书可借复本如已全部借出,则可在咨询借还服务总台、本馆网站或手机上以自助方式办理预约借书手续,并从次日起通过网上查询系统查看预约的图书有无到馆。预约图书到馆后,读者应及时到咨询借还服务总台办理借阅手续。预约图书的保留期限为7天。
11.贴有红色“样本”字样的图书保留本、报刊、工具书阅览室图书仅供馆内阅览,不外借。
1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进行图书借阅、续借、预约等服务,待相关问题解决后方可恢复:
(1)所借图书已超期。
(2)欠款超过限额。
(3)其它违章。
图书馆证籍管理办法
证件注册
一、本校学生
1.图书馆根据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校园卡数据,统一办理读者注册信息。
2.各院系与图书馆联系进行新生入学教育。
3.每位本科新生领取校园卡后,需上机通过新生入学教育考核,激活校园卡图书借阅功能,方可使用。研究生新生无需激活,直接可以使用图书借阅功能。
二、本校教职工
凭人事处入职循环单和校园卡,到图书馆咨询借还服务总台办理。
三、短期来访者
凭有关院系或部门证明,在填写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后交由咨询借还服务总台审批、办理。
证件注销
凡因毕业、进修结业、休学、退学、出国等原因离校者,均凭校园卡到图书馆还清所借书刊,注销校园卡图书借阅功能,作为离校手续之一。
证件挂失
不慎遗失校园卡,应立即到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办理挂失手续,避免他人用您的校园卡冒名借阅图书,使您的利益受到损失。
如被挂失后的校园卡又重新找回,请去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办理解挂手续。
证件延期
学生因故休学后复学或留级编入下一年级的,请凭校园卡到图书馆咨询借还服务总台确认新的班级,办理延期手续。
通用借书证
办证对象:
(1)“江苏省高等学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对象为本校教职工、硕士研究生,可在省内所有高校图书馆通用。
(2)“宁镇扬高校文献共享联合体通用借书证”,对象为本校本科生,提供服务的图书馆为:东南大学、河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
办证时间:每年5月和11月各办证一次,有效期为一年。
办证地点:图书馆二楼咨询借还服务总台。
办证材料:每证需交1张1寸免冠照片,同时提供本人单位、电子邮件、手机号及本校一卡通号等信息。
权限:每证限借阅图书4册,借阅期限参照各图书馆的借阅规则。通用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借书时须同时出示本人工作证、身份证或学生证。所借图书必须登记到借书证上。持证者如有违章均执行被借馆的处罚规定。通用借书证须妥善保管,一旦遗失,应及时到图书馆挂失,并通报全省各馆。遗失产生的后果由证件所有者自负。
其他信息
每周开馆时间达90小时以上,主要阅览室从早上8:00时连续开放至晚间22:00时,年入馆读者约135万人次。图书馆公共阅览区为读者提供网络连接端口和用于查询的计算机终端,图书馆公共区域可通过无线方式接入网络,读者可以方便地查询馆藏信息、使用各类专业数据库等。图书馆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学校师生可以通过校园网上任意客户端自由访问各种数据库资源或自行预约和续借图书。图书馆设有办公室、文献资源建设部、读者服务部、系统技术部、信息咨询部5个部门。现有在职职工42人,其中高级职称11人,中级职称19人,具有硕士学历以上研究生11人。全体馆员本着“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努力为读者营造文明、有序、舒适、开放的学习和信息利用环境,为南京工程学院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提供强有力的文献信息服务保障。 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正朝着建设“有特色、开放式、数字化、高水平的工程应用型大学图书馆”目标不断开拓,努力向前! (数据统计截止期: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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