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行榜ABC

当前位置:排行榜ABC > 文体娱乐榜 > 正文

返回顶部

缇萦救父

时间:2024/11/18 21:10:00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经典古代法治故事《缇萦救父》,出自《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迄今为止已经流传近二千年,在民间可谓家喻户晓。古代刑法之中,除了死刑之外,最为残忍的就是肉刑,废除肉刑是汉文帝刘恒的政绩之一。但是导致汉文帝废除肉刑的却是一位女性,她就是淳于意的女儿淳于缇萦。汉文帝的四年中,被诬陷的淳于意,按照刑法应当专车押送他向西到长安,他的5个女儿,便跟着囚车哭泣。淳于意心情郁闷骂道:“生女儿不生男孩,危急时没有人能帮忙。”小女儿缇萦因父亲的话而悲伤,就跟着父亲的囚车到了长安,向皇帝上书说,请求让自己做官奴婢来替自己的父亲赎罪,给犯过错的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汉文帝被淳于缇萦所感动,特别下诏令废除了肉刑。

  • 中文名: 缇萦救父
详细介绍

基本介绍

缇萦是西汉王朝(大约公元前184至公元8年)时代的人。她住在山东。她的毅力和勇气,使父亲免受肉刑,而且也使汉文帝深受感动。因而废除这种残酷的肉刑。缇萦是淳于意五个女儿当中最小的一个。淳于意从前当过官,后来弃官行医,救死扶伤,深受民间尊敬。人们从四面八方,长途跋涉,找他求医。淳于意精于医术,替人医病,治愈了很多病人。

内容介绍

故事出处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原文

文帝四年中⑴,人上书言淳于意受赂,以刑⑵罪当传⑶,西之⑷长安⑸。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⑹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⑺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之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⑻中称其廉平⑼,今坐法⑽当刑⑾,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⑿不可复续⒀,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⒁为官婢,以⒂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书闻,上悲其意⒃,此年即除肉刑法⒄。

译文

汉文帝的四年中,有人上书告发淳于意受贿。按照刑法应当专车押送他向西到长安去。淳于意有5个女儿,跟着(囚车)在哭。淳于意生气,骂道:“生孩子不生男孩,危急时没有人能帮忙。”这时小女儿缇萦因父亲的话感到悲伤,就跟父亲向西到达西安,上书说:“我的父亲担任官吏,齐地的人都说他清廉公平,如今犯法应当获罪受刑。我为(受刑而)死的人不能复生感到悲痛,而受过刑的人不能再长出新的肢体,即使想改过自新,也没办法了。我希望舍身做官府中的女仆来赎父亲的罪过,让(他)能改过自新。”她的书信被皇上听到后为她的意愿感到悲伤,这一年也废除了肉刑法。

注解

⑴文帝四年中:公元前177年。

⑵刑:此指砍手足的刑罚。

⑶传:专车押送。

⑷之:到……去。

⑸长安:汉朝国都,今陕西西安市。

⑹缓急:紧急。

⑺少女缇萦:最小的女儿缇萦。

⑻齐:古地名,今山东省,齐地。

⑼廉平:廉洁公平。

⑽坐法:因为触犯法律,犯法判罪。

⑾当刑:判处肉刑。当,判决,判处。

⑿刑者:此指遭受砍手足刑罚的人。

⒀续:连接,接续。

⒁入身:古时刑律可把罪人收入官府为奴,此指这种惩罚。

⒂以:表示后者是前者的目的,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以便”。

⒃书闻,上悲其意:得知信后,皇帝哀怜她的意愿(孝心)。

⒄此岁中亦除肉刑法:这段时间有误,据《史记·孝文本纪》,文帝废除肉刑当在文帝十三年,所以前文所说文帝四年与此矛盾,当作文帝十三年。

注①索隐名意,为齐太仓令,故谓之仓公也。

注②索隐缇音啼。邹氏音体,非。

注③正义晋书刑法志云:“三皇设言而民不违,五帝画衣冠而民知禁。犯黥者阜其巾,犯劓者丹其服,犯膑者墨其体,犯宫者杂其屦,大辟之罪,殊刑之极,布其衣裾而无领缘,投之于市,与众弃之。”

注④集解李奇曰:“约法三章无肉刑,文帝则有肉刑。”孟康曰:“黥劓二,左右趾合一,凡三。”索隐韦昭云:“断趾、黥、劓之属。”崔浩汉律序云:“文帝除肉刑而宫不易。”张斐注云:“以淫乱人族序,故不易之也。”

意:淳于意,复姓淳于,名意,西汉初齐临淄(今山东淄博)人,精于医道。

言:说。

以:按照。

之:到。

泣:哭。

子:女儿。

伤:因......而悲伤。

乃随父西:于是陪父亲往西。

妾:我,指缇萦,古代女子的自称。

缓急无可使者:危急时没有可以帮忙的人。

《史记·孝文本纪》

原文

(汉文帝十三年)五月,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诏狱逮徙系长安。太仓公无男,有女五人。太仓公将行会逮,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有缓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缇萦自伤泣,乃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复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妾原没入为官婢,赎父刑罪,使得自新。”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乃下诏曰:“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僇,而民不犯。何则?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吾甚自愧。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

译文

五月,齐国的太仓令淳于公犯有罪行,应当遭受刑罚,诏狱把他逮捕后拘系在长安。太仓公没有男孩子,有五个女儿。太仓公被捕临走时,骂他的女儿说:“生孩子而没有生男的,(全是女孩,)有个缓急事情,一点用处也没有!”他的小女儿缇萦独自伤心地哭起来,跟随他的父亲到了长安。她上书说:“我父亲为官,齐国地区的人都称赞他廉洁公平,如今犯法应当受刑。我悲伤已经死去的人不能复活,身受刑罚的人不能再把肢体连接起来,虽然想改过自新,也无路可走。我愿意被收入官府为奴婢,来抵赎父亲的刑罪,使父亲能改过自新。”缇萦的上书送给了皇帝,皇帝哀怜她的心意,就下诏说:“听说有虞氏时期,图画罪犯的衣帽,使与一般人不同,以此来羞辱罪犯,而民众不违犯法令。这是什么原因呢?是因为政治极端清明。现在法律规定有三种肉刑,而奸邪犯法的事情不能禁止,过错在哪里呢?不就是我的德薄,教化不显著的缘故吗?我自己深感惭愧。所以训导不善,愚昧无知的民众就要陷入刑网。《诗》中说‘和易近人的君子,是民众的父母’。现在人们有了过错,没有进行教育就刑罚加身,有的人想要改过向善,也没有途径可行,我非常怜悯这些人,刑罚之重,至于断裂肢体,刻肌刺肤,终身不能恢复,这是多么痛苦而又不道德啊,哪里符合为民众父母的意思呢!应该废除肉刑。”

《资治通鉴 第十五卷》

原文

前十三年(甲戌,公元前167年)

齐太仓令淳于意有罪,当刑,诏狱逮系长安。其少女缇萦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繇也。妾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自新。

天子怜悲其意,五月,诏曰:“《诗》曰:‘恺弟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无繇至,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为令!

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奏请定律曰:“诸当髡者为城旦、舂;当黥髡者钳为城旦、舂;当劓者答三百;当斩左止者笞五百;当斩右止及杀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赇、枉法、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已论而复有笞罪者皆弃市。罪人狱已决为城旦、舂者,各有岁数以免。”制曰:“可。”

翻译

齐国太仓令淳于意犯了罪,当处以肉刑,被逮捕拘压在长安诏狱。他的小女儿缇萦向皇帝上书说:“我父亲做官,齐国人都称赞他廉洁公平;现在他犯了罪,按法律应判处肉刑。我感到悲痛伤心的是,死人不能复生,受刑者残肢不能再接,即使以后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愿意没入官府做官婢,以抵赎我父亲该受的刑罚,使他得以改过自新。”

文帝很怜悯和同情缇萦的孝心,五月,下诏书说:“《诗经》说‘开明宽厚的君主,是爱护百姓的父母。’现在人们有了过错,还没有加以教育就处以刑罚,有的人想改变行为向善,也无路可走了,朕很怜惜!肉刑的残酷,以至于切断人的肢体,摧残人的皮肉,使人终生无法生育,这是多么残酷和不合道德!难道这符合为民父母的本意吗!应该废除肉刑,用别的惩罚去代替它;此外,应规定犯罪的人各依据罪名的轻重,只要不从服刑的地方潜逃,服刑到一定年数,就可以释放他。制定出有关的法令!”

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奏请制定这样的法律条文:“原来应判处髡刑的,改为罚作城旦和城旦舂;原来应判处黥髡刑的,改作钳为城旦、钳为城旦舂;原来应判处劓刑的,改为笞三百;原来应判处斩左脚的,改为笞五百;原来崐判处斩右脚以及杀人之后先去官府自首的,官吏因受贿、枉法、监守自盗等罪名已被处置但后来又犯了应判处笞刑的,全都改为公开斩首。罪犯已被判处为城旦、城旦舂的,各自服刑到一定年数后赦免。”文帝下达批准文书:同意

《汉书》

十三年

五月,除肉刑法,语在《刑法志》。

关于缇萦救父的具体时间,史记与资治通鉴是有分歧的,史记记载的时间为公元前176年,而汉书和资治通鉴均记载为公元前167年。笔者认为资治通鉴的记载更为准确。

我们看资治通鉴中有这样一段记述“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奏请定律曰”这里提到了一个关键性的历史人物,御史大夫冯敬。

而根据《百官公卿表》中的记载,

“176 四十二月乙巳,丞相婴薨。正月甲午,御史大夫张苍为丞相。御史大夫围。

175 五

174 六

173 七 典客冯敬为御史大夫。典客靓。”

这里明确记载了,在公元前176的御史大夫并不是冯敬,所以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史记在这件事情上记述是有争论的。

缇萦救父的真正时间应该参考为文帝十三年,即公元前167年。

背景介绍

汉文帝的母亲薄太后出身低微,在汉高祖在世的时候是个不得宠的妃子。她怕住在宫里受吕后的陷害,就请求跟着儿子住在代郡。住在代郡不像在皇宫里那么阔气,因此,娘儿俩多少知道一些老百姓的疾苦。

汉文帝即位不久,就下了一道诏书说:"一个人犯了法,定了罪也就是了。为什么要把他的父母妻儿也一起逮捕办罪呢?我不相信这种法令有什么好处,请你们商议一下改变的办法。"

大臣们一商量,按照汉文帝的意见,废除了一人犯法、全家连坐的法令。

其他信息

救女坟

淳于意墓,又称“救女坟”,位于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中淳于村西南,在一桑园内。该墓1956年在泰安县(今泰安市)进行文物普查时被发现,1957年泰安县人民委员会将其定为第一批应保护的文物古迹,1979年泰安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为第一批全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泰安市郊区(今岱岳区)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墓呈圆形,高约4米。现墓地周围植树数十株,生长茂盛。

历史故事

仓公,又称太仓公,姓淳于名意(前205-前140年),是临淄人,因其做过齐太仓长,管理都城仓库,所以习惯上称他为仓公。

仓公师从阳庆,阳庆传他“黄帝、扁鹊之脉书,五色诊病”。他学了三年,给人治病,能预决病人生死,一经投药,无不立愈,因此远近闻名。仓公切脉已臻于神乎其技的程度。如齐侍御史成自述头痛,仓公为他诊脉,诊断为疽症,其病因内发于肠胃之间,因贪酒所致,五日当肿胀,八日时便呕脓而死。果然,成于第八天因呕脓而死。

由于求医者众,而仓公又不常在家中,所以,病家常失望而归。日久,求医者开始愤懑异常。就象以上所举医案,由于仓公能预知生死,有的病人就无药可医,病人就责怪仓公不肯医治,以致病人死亡。怨气积久了,终于酿成祸祟。汉文帝十三年(前167年),有权势之人告发仓公,说他借医欺人,轻视生命。地方官吏判他有罪,要处仓公肉刑(当时的肉刑有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按西汉初年的律令,凡做过官的人受肉刑必须押送到京城长安去执行。因此,仓公将被押送到长安受刑。

仓公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临行时都去送父亲,相向悲泣。仓公看着五个女儿,长叹道:“生女不生男,遇到急难,却没有一个有用的。”听完父亲的哀叹,十五岁的小女缇萦决定随父进京,一路照顾父亲的生活起居。临淄相距长安两千余里,一路上父女俩风餐露宿,尝尽人间辛酸。好不容易到了长安,仓公被押入狱中。为了营救父亲,缇萦斗胆上书汉文帝为父求情,请求做奴婢替父赎罪。上书中这样写道:“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奴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

汉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这个小姑娘,又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就召集大臣们,对大臣说:"犯了罪该受罚,这是没有话说的。可是受了罚,也该让他重新做人才是。现在惩办一个犯人,在他脸上刺字或者毁坏他的肢体,这样的刑罚怎么能劝人为善呢。你们商量一个代替肉刑的办法吧!"

大臣们一商议,拟定一个办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来判砍去脚的,改为打五百板子;原来判割鼻子的改为打三百板子。汉文帝就正式下令废除肉刑。这样,缇萦就救了她的父亲。

汉文帝废除肉刑,看起来是件好事。但是实际执行起来,却是弊病不少。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就给打死了,这样一来,反而加重了刑罚。后来到了他的儿子汉景帝手里,才又把打板子的刑罚减轻了一些。

当朝皇帝是开创了历史上少有的盛世“文景之治”的汉文帝刘恒,史书记载,汉文帝治天下,恭俭仁厚,以德化民,海内安宁,百姓安居,人民乐足。他见到上书后,感其孝诚,免除了仓公的刑罚,同时颁发诏书废除由来已久的残酷的肉刑。诏书是这样写的: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过为善,而道无繇至,朕甚伶之!夫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痛而不德也!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不久,丞相张苍等人根据这个诏书废除了肉刑制定,颁布了新刑法。正是小小女子缇萦的至孝之心而上书救父的美举,促使了肉刑的废除。为此,班固有诗赞缇萦:

三王德弥薄,惟后用肉刑。

太仓令有罪,就递长安城。

自恨身无子,困急独茕茕。

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

上书诣阙下,思古歌《鸡鸣》。

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

圣汉孝文帝,恻然感至情。

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

缇萦上书救父的孝行,万古流芳,成为后世孝道的典型。(缇萦救父也作:缇萦求父)

相关成语

由缇萦救父而得的成语————改过自新

相关诗词

鹧鸪天

朝代:宋 作者:无名氏 体裁:词

象榻香篝冷宝猊。

虺蛇吉梦寤惊时。

缇萦生下虽无益,

谢女他年或解围。

花骨脉,雪肤肌。

飞琼抱送下瑶池。

弄璋错写何妨事,

爱女从来甚爱儿。

蔡东藩《前汉演义》第五十回 中行说叛国降虏庭 缇萦女上书赎父罪 中有诗云:

欲报亲恩入汉关,

奉书诣阙拜天颜,

世间不少男儿汉,

可似缇萦救父还。

相关影视作品

《缇萦》

《神医侠侣》

本百科内容由用户精灵世界整理上传,当前页面所展示的词条介绍涉及宣传内容属于注册用户个人编辑行为,与【缇萦救父】的所属企业/所有人/主体无关,网站不完全保证内容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也不代表本站立场。内容仅为介绍词条基本情况,想要了解更多请到官方平台。若该内容有影响到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unfei999@163.com

以上手机版 缇萦救父 小编为您整理缇萦救父的全部内容
更多相关词条

更多>>

点击查看 文体娱乐榜 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