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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图书馆

时间:2024/9/20 9:05:26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阳江市图书馆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国家二级公共图书馆,位于市区新江北路市文化艺术中心大楼(市体育馆对面),建筑面积10300平方米,藏书50余万册,电脑170多台,坚持“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办馆宗旨,为全社会广大读者提供开放的服务。阳江市图书馆位于市区鸳鸯湖北湖畔,环境安静优美,是广大读者读书学习的理想场所。
  • 中文名: 阳江市图书馆
  • 官网: 点击查看
  • 地址: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
  • 占地面积: 10300㎡
  • 藏品数量: 50余万册
  • 服务宗旨: 读者至上,服务第一
  • 开放时间: 09:00~17:30
  •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三级图书馆
详细介绍

基本介绍

阳江市图书馆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国家二级公共图书馆,位于市区新江北路市文化艺术中心大楼(市体育馆对面),建筑面积10300平方米。坚持“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办馆宗旨,为全社会广大读者提供开放的服务。阳江市图书馆位于市区鸳鸯湖北湖畔,环境安静优美,是广大读者读书学习的理想场所。设有网络资讯部、少儿部、报刊部、借阅部、孝则古籍部、地方文献部、采编部、研究辅导部、阳江捐赠换书中心、多媒体报告厅、自习室等职能部门,其中网络资讯部、借阅部、报刊部、少儿部为对外服务窗口。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阳江市级分中心也设在市图书馆,为广大读者提供健康有益的绿色网上空间,目的是引导读者特别是未成年人读者认识、利用共享工程的各级网点,通过网络汲取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精华,培养健康向上的价值取向,丰富自身的精神文化生活,自觉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

阳江市图书馆本着公益性原则,提供各种便民措施,以服务广大读者。免押金借阅证一次办理,长期有效。读者办证只需本人身份证(学生读者持户口本)随到随办;长期以来,阳江市图书馆广泛开展宣传优秀图书的群众活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每年4月举办“4.23世界读书日”专题活动;12月份举办“全民读书月活动”。每次活动都吸引了大批读者踊跃参加,达到帮助广大群众认识图书馆、走进图书馆、利用图书馆,培养多读书、读好书良好习惯的目的。

馆藏实力

藏书50余万册,电脑170多台。


实用信息

办证须知

申办对象: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均可办理书证。

有效证件:身份证、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等有效证件之一,1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没有身份证的学生可凭学生证办理。

办证步骤:请读者凭有效证件如实填写《阳江市图书馆借书证读者登记卡》,外地和外籍读者需填写阳江市住址及电话,办理登记手续;每人只能办一个证,不能重复办证。

图书证类型:1、借阅证:可在借阅部、少儿部、报刊部借书和阅览,长期有效。

2、持有老年优待证、离休证、残疾证者可阅览。

退证:读者持本人或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

办证地点:自习室。

注意事项:1、外地或外籍人员申办书证时,除出示身份证外,必要时还需出示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遗失图书证的读者,请及时持本人或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办证处登记,办理挂失手续,图书证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图书证一经挂失立即作废,本馆工作人员有权没收已挂失的图书证,并作必要的处理。

3、已挂失或不用正常使用的书证,可带齐办证相关条件,重新办理。

办证时间:周一全馆闭馆,搞内务。

周二至周日 8:30-17:30。

借阅须知

图书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限本人使用。

图书借阅:读者持图书证及图书在出纳台办理借书手续。图书只接受读者借书和阅览,读者需按本馆借书手续及按本馆的流通规则执行。特别提示:所有借书、续借等操作必须是在读者记录未被冻结、读者没有过期图书、欠款未超过限额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图书续借:读者可根据需要,自行续借一般图书,续借只能在图书到期日前进行,续借期同原借期,续借期自续借之日算起。

失书赔偿:丢失图书或损坏图书请按该书现价2至10倍赔偿。

读者须知

一、本馆接待中国公民和外籍读者。国家法定节假日由本馆另行通知。

二、进入借阅部进行借阅须持有阳江市图书馆书证。

三、持有优待证的老年读者和残疾人读者可优先借阅。

四、请注意仪表,衣冠不整者恕不接待。

五、随身携带的包裹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存在包裹处,(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六、请保持馆内安静,勿在馆内争吵、喧哗,请将手持电话置于静音状态。

七、请勿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入馆。

八、请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须按规定赔偿、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九、请勿携带食品、宠物入馆。

十、请自觉维护馆内卫生,请勿在馆区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十一、请勿在馆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借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十二、请自觉遵守阳江市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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