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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图书馆

时间:2024/11/22 15:32:46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集贤县图书馆全馆建筑面898平方米,位于福利镇保卫路163号,交通便利,环境优雅,对外服务面积520平方米,分别是:少儿部(130平方米)、外借部(130平方米)、电子阅览室(70平方米)、综合阅览室(60平方米)、采编辅导室(30平方米)、籍藏库(30平方米)、多媒体报告厅(70平方米)等流通服务部门。
  • 中文名: 集贤县图书馆
  • 官网: 点击查看
  • 地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保卫路163号
  • 占地面积: 898㎡
  • 成立时间: 2008年10月
  • 开放时间: 08:00~16:30
  •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三级图书馆
详细介绍

基本介绍

集贤图书馆是综合性公共图书馆,2008年10月成立集贤县黑龙江省图书馆流动分馆,组建开放了公共电子阅览室,2008年12月获文化部、省文化厅批准全国文化共享工程黑龙江省分中心授牌成立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黑龙江省集贤县级支中心”,2010年10月被黑龙江省文化厅、全国文化共享工程黑龙江省分中心列为“全国县级数字图书馆推广计划”黑龙江省首批10个试点县单位。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集贤图书馆集外借、阅览、参考咨询、信息服务于一体,通过收集、保存与组织文献信息来传承文明。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科学文化知识,为集贤政治、经济、科研提供文献信息参考咨询,在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中发挥重要作用。

集贤县图书馆现隶属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属财政全额拨款正股级事业单位,编制14人,设馆长1名、副馆长2名。,编外1人,现有职工13人,大专以上学历11人,中专学历3人;副研究馆员2人,中级职称8人,初级职称4人;年均接待读者2万人次在国家、省、市学术研究活动中,全馆业务骨干积极撰学论文,来指导实践工作,推动全县图书馆事业发展。从2004年至2009年,共征集论文64篇,其中16篇论文入选省级以上学术研讨会,并进行大会交流,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图书馆处和中国图书馆学会奖励12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6篇,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32篇,获市级图书馆学会奖的有28篇,2篇一等奖、10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由于学术研究活动的积极开展,极大地推动了图书馆各项工作的开展。

集贤县图书馆建馆开放三十多年来,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工作方针,本着“读者至上、热情服务”的作原则,充分利用馆藏文献资源为地方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同时认真抓好农村、企业、校园、*营、机关及社区图书室的经常性辅导、巩固和新建工作,在面向农村、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传播科学文化知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县(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08年以来,集贤县图书馆充分利用文化共享工程资源及服务设施,积极开展网上资料查询、参考咨询辅导、电子图书/音像资料借阅、举办专题讲座、播放文化共享影视片等服务活动,年均举办专题讲座10余场次、播放优秀影视片20余场次,开展有关计算机知识、插花针织、党员远程教育、农业科技、职业技能、图书馆业务、共享工程工作等培训30余场次,年均接待各类读者近2万余人次,为促进公共图书馆服务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展厅展馆

全馆建筑面898平方米,位于福利镇保卫路163号,交通便利,环境优雅,对外服务面积520平方米,分别是:少儿部(130平方米)、外借部(130平方米)、电子阅览室(70平方米)、综合阅览室(60平方米)、采编辅导室(30平方米)、籍藏库(30平方米)、多媒体报告厅(70平方米)等流通服务部门;馆内现已配置有:数字资源服务器6台,卫星接收设备1套,数字投影播放设备2套,计算机30台(其中提供读者使用计算机20台、办公管理服务计算机10台),以及数字电视机、摄像机、照相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现代化技术设施设备,网络对外接口为中国电信光纤宽带专线接入达2M。馆内现设有读者阅览座位共80个,其中少年儿童阅览坐席50个,普通读者阅览坐席30个,电子阅览室坐席25个。馆内各服务窗口常年坚持对外开放节假日不休,每周开放时间在60小时以上,充分发挥了公共图书馆文化阵地的积极作用。

实用信息

办证须知

1、凡到馆读者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等有效证件办理读者证,每人限办一张,仅限本人使用,长期有效。

2、办理读者证只需缴纳文献借阅押金100元,因丢失、损坏、退证等原因需要重新办理读者证的,须缴纳工本费10元,读者证工本费不予退还。

3、非持证读者可免证阅览,不享受书刊外借和电子阅览服务。

4、每位读者限借书刊4册;图书借期5周(30天),图书、期刊均不办理续借,逾期后每册每天收取滞纳金0.1元。

5、借阅文献遗失、污损,按照《黑龙江省图书馆遗失、损毁馆藏文献赔偿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6、未满12周岁青少年请办理少儿读者证,少儿读者证请在少年儿童服务区域使用。

7、本馆特藏文献供研究型读者或有特殊需求的成年人阅览,不接待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8、保护知识产权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未经许可,请勿私自拍摄、复制馆藏文献。

9、阅览室谢绝带背包、图书、饮料、食品进入,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10、爱护公物,保持良好阅读环境,请勿影响他人阅读。

11、集贤县图书馆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jxxtsg.cn/,总服务台咨询电话:04694662496。

12、未尽事宜,请参阅本馆相关规定执行。

读者须知

图书馆是知识和文明的殿堂,为保持一个良好的阅读环境,请大家都做文明读者。

保持良好仪表

衣着整洁、大方。穿内衣、背心、拖鞋或赤脚等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

保持安静、整洁的阅览环境

保持安静的环境,请勿在馆内喧哗、嬉戏;

进入阅览室请将手机、传呼机调至振动功能,请勿在室内接打手机;

保持环境整洁,注意公共卫生,请勿随地吐痰、扔纸屑、果壳等杂物。

共同维护公共安全秩序

馆内严禁吸烟;

图书馆是公共场所,请小心保管个人物品;

随身携带物品(挂包、食品、书报刊等),请交存物处保管,勿携入阅览室;

请勿以个人物品、图书占据阅览座位;

阅览室书刊请勿擅自带出室外。需要复制资料,请在该室办理手续后,到馆内指定的地点复制;

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图书、设施设备等须按本馆有关规定赔偿。

开放时间

夏  (5.1—9.31)      8:00—11:00    13:30—16:30

冬  (10.1—4.30)      8:30—11:00     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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