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行榜ABC

当前位置:排行榜ABC > 城市人文榜 > 正文

返回顶部

林口县图书馆

时间:2024/9/20 8:52:35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林口县图书馆坐落于林口镇中心地带,交通便利,是政府兴办的综合性公共图书馆。图书馆于1975年成立,她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现馆舍于1987年10月动工翻建,1990年底竣工,使图书馆的馆舍总面积由原来的600㎡增加到1800㎡,从根本上改善了林口馆的服务环境。现馆于1991年6月30日落成开放,在服务方式上来了一个大的变革,由传统封闭型服务转变于现代开放型服务,从而极大地方便了读者,提高了图书馆的社会效益。
  • 中文名: 林口县图书馆
  • 官网: 点击查看
  • 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邮政路47号
  • 占地面积: 1800㎡
  • 成立时间: 1975年
  • 藏品数量: 70000余册
  • 服务宗旨: 读者第一,服务至上
  • 开放时间: 08:30~17:00
  •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三级图书馆
详细介绍

基本介绍

林口县图书馆坐落于林口镇中心地带,交通便利,是政府兴办的综合性公共图书馆。图书馆于1975年成立,她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现馆舍于1987年10月动工翻建,1990年底竣工,使图书馆的馆舍总面积由原来的600㎡增加到1800㎡,从根本上改善了林口馆的服务环境。现馆于1991年6月30日落成开放,在服务方式上来了一个大的变革,由传统封闭型服务转变于现代开放型服务,从而极大地方便了读者,提高了图书馆的社会效益。

林口县图书馆始终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服务宗旨与“为人找书,为书找人”的服务理念,全年开馆,全部书刊实行开架借阅。在多年服务历程中,不断拓展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把公益性服务延伸到基层社区、乡镇、农村、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普通群众的身边,建立“快乐阅读行”图书漂流活动和书画特藏阅览室特色品牌服务,推进图书馆延伸服务向更广、更深的领域发展。继续坚守平等、开放、公益的服务,将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作为图书馆的自觉行为,走出馆门、走向社会,通过设点服务、流动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等方式让尽可能多的读者就近、免费、便捷、无障碍地获取知识,享受服务。充分发挥图书馆传承文明和传播知识信息的优势,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展厅展馆

馆内设有阅览室、外借室、少儿室、咨询室、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活动室等六个对外服务部门,开展馆内报刊阅读、图书外借、少儿图书借阅、图书流动、咨询解答、基层业务辅导、网络阅读、提供科技资料、信息交流、读书会、报告会、教学班、业务辅导班等多项服务,2008年建立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为读者提供现代化、网络化信息服务,承担全县为科研,为领导机关提供信息服务,及全县基层图书馆(室)的业务辅导工作,实现了管理与服务的网络化。

馆藏实力

林口县图书馆现有职工9人,总藏书70000余册,期刊、报纸合订本 10000余册,地方文献 300余册,年入藏新书2500种,订购期刊、报纸200余种,持证读者2300人,年接待读者11万人次,年流通图书册次16万册次。

实用信息

办证方法

凡愿意遵守本馆借书等项制度的林口市民,需持本人身份证,在交纳100元押金后,免费办理1个“借书证”。借书期限为30天,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借期20天。

验证、借书证”有效期暂定为自办证之日起三年。

押金退还、归还所借图书,结清逾期等费用,方可退还押金。

“借书证”挂失、如读者“借书证”遗失,请本人在当日内到图书馆办理挂失。在办理挂失手续前,“借书证”被他人冒用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

补证、读者“借书证”遗失、损坏,需要补办新证时,履行登记手续,并交工本费补办。

读 者 须 知

1、凡到馆读者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等有效证件办理借书证,每人限办一张,仅限本人使用。

2、办理借书证只需缴纳文献借阅押金100元,如读者“借书证”遗失、损坏,请本人在当日内到图书馆办理挂失,需要补办新证时,履行登记手续补办。

3、非持证读者可享受报刊阅览和电子阅览、检索和咨询等免费服务。

4、每位读者限借图书1-2册;期刊3-5册,借期为30天,按期归还。

5、借阅文献遗失、污损,按照《林口县图书馆遗失、损毁馆藏文献赔偿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6、阅览室谢绝带背包、图书、饮料、食品进入,请将此类物品在二楼存包处寄存,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7、办理团体借书、预约借书、流动站借书服务。

8、爱护公物,保持良好阅读环境,请勿影响他人阅读。

9、未尽事宜,请参阅本馆相关规定执行。

10、林口县图书馆服务电话:3525979

报刊阅览室制度

一. 到本室阅读,不须任何证件

二. 进室后请先登记,按登记要求填写好自己的情况

三. 本室报刊自由取用,一次只取一本,阅毕请将报刊归回原位

四. 本室报刊不得携带出室外

五. 珍爱图书,阅过无痕,损坏须赔偿

六. 书生静心,手机静音,请保持阅览室安静

七. 请不要吃零食、吸烟、随地吐痰、丢垃圾

八. 带走一身书香,留下一室洁净

图书外借阅览制度

一.读者借阅图书,一律凭借书证。

二.外借图书一次1至2册,外借期刊一次3至5册,书刊累计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元,借期30天。

三.选书时请用代书板,阅后未借图书请放回原处,保持书架整齐、有序。

四.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应报告工作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由借书者负责。

五.读者必须按时还书。若需继续使用,可以办理续借手续。

六.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圈点、批注、画线和遗失,不得丢失图书的条形码和色标,违者照章罚赔。

七.借书证要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如有遗失应先由本人在借书处挂失,由管理人员查证确无误,可以申请补办。  

八.未经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不能带离图书馆。

电子阅览室制度

一.电子阅览室为读者提供上网、馆藏数据库检索、电子文献阅览、撰写论文报告等服务,同时支持读者进行适度的休闲娱乐,但严禁玩各类游戏。

二.不得携带对电子阅览室设备有潜在威胁的物品进入电子阅览室。

三.爱护电子阅览室内的各种设施、设备,不得在设备上涂、抹、刻、划,以及拆卸和破坏室内设备。如遇设备故障及相关问题,应及时与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不得私自拆卸或用力击打计算机。

四.禁止浏览反动、黄色等不健康的图片和网站;禁止在网上宣传邪教和从事迷信活动。

五.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吸烟,乱扔杂物、随地吐痰。

六.保持室内安静,请勿在室内接听电话或大声交谈。

七.下机时请关闭计算机,整理好桌椅,并带走随身物品。

历史沿革

1950年7月5日,林口县人民文化馆建立,设有图书室,是林口县图书馆的前身。当时图书室有馆舍34平方米,1名管理人员和969册图书,有4条长椅和3个阅览架,服务方式是借书、阅览。流通书刊主要是文艺小说;读者是铁路工人和机关干部。城镇借书凭单位介绍信,农村借书凭村政府介绍信。1952年设立卡片式图书台帐。1957年,用《中小型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草案)类分图书,并专门安排有儿童阅览时间。

1959年,县委决定林口县文化馆图书室改名为林口县图书馆,他没有成为独立机构。

“文化大革命”中许多图书被查禁,损失图书四、五千册。

1972年,县文教科、文化馆决定由文化馆文艺组负责管理图书室工作。1972年9月至1973年10月,原有图书9000册重新分类上架,开展了书刊借阅工作,还有17箱图书向农村大队和知识青年点流通。

1974年6月,上级决定筹建图书馆,定编6人。1975年末,省文管会承认县图书馆。建馆时有5人,机构分为采编、借书、阅览、辅导。1978年与文化馆分开之后设后勤组。1984年增设参考咨询室。

1987年10月现馆舍批准动工翻建,1990年底竣工,使图书馆的馆舍总面积由原来的600㎡增加到1800㎡,从根本上改善了林口馆的服务环境。新馆于1991年6月30日举行开馆典礼,馆内设有报刊阅览室、图书外借室、少儿室、参考咨询室,在服务方式上来了一个大的变革,即由传统封闭型服务转变于现代开放型服务,从而极大地方便了读者,进一步提高了图书馆的社会效益。2008年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建立,馆内增设电子阅览室和多媒体活动室,开展网络培训、网络阅读和各种培训班等活动,丰富图书馆网络文献资源,开展图书馆网络延伸服务,建立“快乐阅读行”图书漂流活动,通过活动使广大市民走进图书馆,图书流动站走进社区、乡镇、村屯、幼儿园、学校、老年大学、敬老院等场所,让更多的市民享受到图书馆免费服务。

本百科内容由用户岁月静好整理上传,当前页面所展示的词条介绍涉及宣传内容属于注册用户个人编辑行为,与【林口县图书馆】的所属企业/所有人/主体无关,网站不完全保证内容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也不代表本站立场。内容仅为介绍词条基本情况,想要了解更多请到官方平台。若该内容有影响到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unfei999@163.com

以上手机版 林口县图书馆 小编为您整理林口县图书馆的全部内容
更多相关词条

更多>>

点击查看 城市人文榜 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