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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图书馆

时间:2024/9/20 8:25:54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泰宁县图书馆成立于一九八四年,一九九七年二月迁至尚书街16号,总馆面积为1316㎡。分馆面积4254.86㎡,开辟了少儿阅览室、外借室、采编室、特藏室、盲人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共享工程室、书库、档案室、多功能厅、史志文献分馆等八室一库一厅一分馆,现有藏书81000余册。2016年被评为三明市科普基地;2016年3月,我馆与团县委合作,成立了泰宁县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2018年4月被认定和命名为“2015—2017年度”三明市青少年维权岗。我馆的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 中文名: 泰宁县图书馆
  • 官网: 点击查看
  • 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尚书巷16号
  • 占地面积: 1316㎡
  • 成立时间: 1984年
  • 藏品数量: 81000余册
  • 开放时间: 08:00~12:00,15:00~18:00,19:00~22:00
  • 图书馆等级: 国家二级图书馆
详细介绍

基本介绍

泰宁县图书馆成立于一九八四年,一九九七年二月迁至尚书街16号,总馆面积为1316㎡。分馆面积4254.86㎡,开辟了少儿阅览室、外借室、采编室、特藏室、盲人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共享工程室、书库、档案室、多功能厅、史志文献分馆等八室一库一厅一分馆,现有藏书81000余册。近年来对书库、外借室重新装修、改造,建成了全新的密集型书架,本馆可容纳读者座位240个,计算机36台,宽带接入50Mbps,选用力博自动化管理系统和信昇达RFID自助借还机系统。坚持天天开放,周开放时间达60小时,并实行全开架借阅服务,报纸、少儿期刊免证阅览,书刊外借凭证免费借阅。2011年开通了泰宁县图书馆网站,实时发布最新动态,年访问人数达到3万人次。2012年底开通了泰宁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tnxlib),通过公众号向广大读者进行新书推荐、预约新书、续借图书、活动安排等功能。同时我馆敢于创新,在本地区较早引进歌德电子借阅机1台做为图书流通点,在2015年又引进了5台文化一点通阅读机,在景区、社区、企业、乡镇进行电子借阅流通,满足了广大读者对电子阅读的需求。

由于我馆全体人员的上下一心,共同努力,分别于2005年6月、2010年1月和2013年10月和2018年5月,4次在文化部授予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被评为“二级图书馆”荣誉称号;在2005年4月被省文化厅授予“十佳图书馆”光荣称号;在2013年以来,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按照72个指标的验收标准超额完成任务,于2016年5月顺利通过全国文化部的验收。近年来,我馆被多次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文明窗口,2015年被评为群众文化工作先进单位;2016年被评为三明市科普基地;2016年3月,我馆与团县委合作,成立了泰宁县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2018年4月被认定和命名为“2015—2017年度”三明市青少年维权岗。我馆的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我馆充分利用现有的总分馆制,在统一编目、统一调配、统一服务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图书七进”活动,即图书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进乡镇、进社区、进军营、进企业;并在总分馆制的基础上,利用分馆的设施条件定期开展“图书墟市”活动,进行图书流动。目前,我馆拥有11个分馆、1个职工书屋、16个流动服务点,总分馆制正在不断的发展和壮大,服务网络正不断延伸,阅读活动持续的深入到基层,丰富群众的业余生活。

为强力推动全民阅读,结合“书香泰宁”活动要求,我馆开拓思维,积极探索,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动,在2015年开辟了3个具有特色的“书香泰宁”品牌活动。1、“书香之友”读书会。在每月中旬的周三晚7;30在三楼多媒体厅开展每月共读一本好书活动。以主题党日活动、书香机关、工会活动、青年沙龙、妇女家庭教育讲座、书香校园等形式,以机关单位领导、党员干部带头阅读为抓手,推动书香机关、书香乡镇、书香家庭、书香泰宁的建设。截止目前已开展45期。2、“国学讲坛—状元文化”。针对8至15岁学生,结合我县特有的状元文化,开设“状元讲坛”,于每周六15:30在三楼多媒体厅进行授课,截止目前已开展82期,通过《弟子规》、《论语》、《国学礼仪》等国学经典的讲授,接受传统文化和礼仪的熏陶。3、“姐姐讲故事”活动。针对3至6岁的小朋友于每周六上午10:00在三楼多媒体厅开展,为小朋友讲述有趣又有意义的绘本,并给予小朋友讲故事的平台,截止目前已开展107期。

实用信息

读者须知

一、读者凭个人借书证、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进入开架外借书库或报刊阅览室。

二、请勿将易燃易爆与污染物品等带入馆内。

三、保持安静,请勿高声谈笑喧哗。

四、公共环境,保持整洁。馆内禁止吸烟、饮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五、爱护公物,请勿随意搬动、挪用馆内设备及桌椅。严禁偷盗书刊行为。

六、做文明读者,不讲脏话、不讲污辱人格的话。

七、遵守本馆有关制度、规定。

开放时间

季节 白日 夜间

夏季 8:00-12:00 19:00-2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9:00-22:30

14:30-17:30

借阅规则

一、本室图书每次所借书价总和不超过100元,借期为21天,可续借2次,续借可在外借室柜台办理,也可通过电话进行办理续借手续(电话号码:0598-7865133)

二、读者可自行在架上选书,不借的图书请按照原位放回,不得乱插图书以妨碍他人取阅。

三、读者对所借图书,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以明责任。

四、图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书出室,否则以偷窃论处。

五、读者若不慎遗失借书证,应及进行补办。

六、个人书籍、书包和其他物品等不得带入阅览室,请存放于存包柜处,金钱、证件及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提倡文明借书,保持阅览室的安静与整洁。

便民措施

1、设置便民箱,内有老花镜、放大镜、日常药品、水杯等,方便读者需要

2、设置无障碍通道,方便残疾人读者

3、设置咨询、续借电话7865133,读者无需到馆,即可完成咨询与续借服务

其他信息

本馆荣誉

馆先后获全国首届图书馆服务宣传周“宣传效果奖”;

福建省红领巾读书读报金钥匙“先进集体”;

全省公共图书馆首届“芳草杯”业务知识竞赛编目第二名;

全省公共图书馆创建先进图书馆活动中获“先进图书馆”称号;

全省公共图书馆计算机应用知识大赛获“优秀奖”;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一日省文化厅授予“十佳图书馆”光荣称号,二00五 年六 月二十二日文化部批准命名为“二级图书馆”。并先后获市、县 “先进集体”、“文明单位”等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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