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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图书馆

时间:2024/9/20 8:04:30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荆门市图书馆是荆门地区的中型综合性公共图书馆,是荆门市主要文献信息收集交流和服务中心,于1984年由原荆门县图书馆和县级市图书馆合并而成。图书馆大楼座落于美丽的象山脚下,位于象山大道48号(象山一路至二路中间),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现有阅览座位1503个,网络节点100个,日均接待读者1000余人。作为荆门地区文献收藏和利用中心及文献信息资源开发中心,全馆现有书刊52.5万册,其中古籍线装书4800册,外文港台图书5200册(件),啤酒文献5000余册,地方文献14000余册。
  • 中文名: 荆门市图书馆
  • 官网: 点击查看
  • 地址: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48号
  • 门票: 免费
  • 占地面积: 6100㎡
  • 成立时间: 1984年
  • 藏品数量: 52.5万册
  • 服务宗旨: 读者至上,服务为本
  • 开放时间: 08:00~17:30
  •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一级图书馆
详细介绍

基本介绍

荆门市图书馆是荆门地区的中型综合性公共图书馆,是荆门市主要文献信息收集交流和服务中心,于1984年由原荆门县图书馆和县级市图书馆合并而成。图书馆大楼座落于美丽的象山脚下,位于象山大道48号(象山一路至二路中间),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现有阅览座位1503个,网络节点100个,日均接待读者1000余人。设有图书借阅室、报刊阅览室、少儿借阅室、电子阅览室、地方文献借阅室、啤酒文献借阅室、学术报告厅等服务窗口,配有流动图书车,拥有服务器、各种计算机终端和外部设备 156台(套),建成了高带宽的局域网和电子信息服务系统,坚持全年365天免费开放(周五上午闭馆),可为读者提供外借、阅览、听音收视、数字阅读、参考咨询、文献检索、读者教育、文献传递等多类型、多层次的服务。

作为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荆门市图书馆秉承开放、平等、公益、阅读、交流、分享的现代化理念,坚持“读者至上、服务为本”的服务理念,“面向大众、服务社会”的办馆方向和“文献资源抓特色,优质服务创品牌,科学管理促规范,发展育人才”的工作思路,大限度地满足读者需求,为广大读者提供高效、快捷的公益服务。除普通文献阅览、外借服务之外,荆门市图书馆不断拓展服务范围,开展送书籍、送信息、送视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军营、进农村的“三送六走进”活动。积极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为读者搭建了一个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海量文献平台。

馆藏实力

作为荆门地区文献收藏和利用中心及文献信息资源开发中心,全馆现有书刊52.5万册,其中古籍线装书4800册,外文港台图书5200册(件),啤酒文献5000余册,地方文献14000余册,并收藏有《四库全书》、《古今小说集成》、《古本图书集成》、《二十四史》和《红藏》等巨型工具书。在数字资源建设方面,与国家图书馆共享数字资源120TB,与湖北省图书馆共享文献信息资源数据库59个,自建数据库8个,有各类电子、网络文献28万件(册)。

实用信息

借阅须知

一、普通图书外借规则

1.本馆中文图书实行开架借阅。

2.持本馆发放的借阅证,即可办理图书外借手续。

3.办理图书外借手续时,请当面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涂画、批注、圈点、撕页、污损等,如有上述情况,请向工作人员反映;否则还图书时发现有上述情况,责任由读者自负,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如发生超期,遗失、损坏等情况,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5.外借图书借期、册数、续借:

持有本馆借阅证的个人读者,外借图书总册数为2册,借阅期限为30天:团体读者外借图书总册数为100册,借阅期限为180天。读者对所借图书应如期归还,如到期可打续借电话(0724-6030710)办理续借手续,或携带本馆借阅证(可不必带书)到外借处办理续借,续借期与相应借阅期权限相同。续借手续仅限一次。

二、 报刊阅览规则

1.本馆报刊实行开架式免费阅览。读者无需任何手续即可进入报刊部阅览。

3.读者进入阅览室时,请仔细阅读相关“阅览须知”。

4.报刊阅览室的报刊除规定可以外借的以外,其它报刊一律不准携带出外,违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5.读者应爱护报刊,不得在报刊上涂画、批注、圈点、撕页及损坏条形码,违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6.阅览室的报刊,阅览后请归还原处。

三、馆藏书刊资料遗失、污损赔偿规定

本馆所收藏的书刊资料属国家财产。为了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广大读者借阅书刊资料的权益,根据《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造成馆藏书刊遗失或污损者,须照章赔偿。

(二)书刊遗失赔偿:

1.原则上应以完好无损的相同版本或修订本抵赔。

2.对于不能按原书刊赔偿者,则根据书刊资料价值和出版时间决定赔款倍率:

图书出版时间 ? ? ? 赔款倍额

1960年以前 ? ? ? 15倍

1960 -1980年 ? ? 10倍

1981年-1987年 ? ?5倍

1988年-2000年 ? ?3倍

2000年以后 ? ? ? ?2倍

3.多卷集图书资料按整套图书的定价赔款。

(三)书刊污损赔偿:

视污损的轻重程度,按书价的10%至50%赔偿;若污损严重导致书刊资料不能继续流通,则按遗失条款赔偿。

(四)本规定所指书刊资料范围包括本馆收藏的1949年10月以后出版的书刊资料,并适用于个人借书、集体借书、邮寄借书、馆际互借。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此前有关赔偿规定同时废止。

办证须知

一、办证对象

凡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的社会公众均可申请办理荆门市图书馆中文普通图书借阅证。

二、办证手续

1、办证者请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以及1张1寸近期登记照。

2、收费标准:借阅证每证收取押金100元,免收注册费。

3、享受政府优待者,可凭优待证到本馆各服务窗口免费阅览,如需外借,仍需办理借阅证。

4、读者在办理借阅证时,请详细填写登记表。

二、验证手续

1.借阅证每年须办理一次验证手续,每年的办证对应日即为年度验证日。

2.年度验证时免收验证费用。

三、补证手续

借阅证遗失,请及时凭本人身份证挂失并办理补证手续。(补证费10元)。

四、退证手续

1.还清图书后,持借阅证、押金收据办理退证及退还押金手续。

2. 押金收据遗失,需先挂失一个月后凭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件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入馆须知

一、衣着整洁,文明礼貌,请勿着背心、打赤膊和穿拖鞋入馆。遵守本馆借阅规则,主动出示借阅证等有关证件。

二、持有优待证的老年读者和残疾人读者可优先借阅。

三、请勿在馆区内吸烟、进餐,勿带易燃、易爆品及宠物入馆。

四、请保持馆区安静,入馆请将移动电话置于静音状态。不要在馆内大声喧哗、随地吐痰和乱扔废弃物。

五、请爱护书报刊资料及馆内公共设施、设备,如有损坏请按规定赔偿。

六、本馆每周五上午为内部整理时间,读者还书请直接放入一楼大厅还书箱。其他时间照常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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