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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图书馆

时间:2024/11/22 0:49:04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洪山区图书馆于1976年4月由区文教局报告,经当时的区委宣传部批复正式组建。2005年武汉市洪山区图书馆被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馆舍位于洪山区文治街39号“洪山区文化大厦”的4--5层,馆舍面积五千平方米,目前拥有藏书30余万册。设有图书外借室、综合阅览室、少儿借阅室、电子阅览室、典藏室、地方文献室、盲人阅览室、过刊室、报告厅、流动图书室、密集书库等11个服务窗口。
  • 中文名: 武汉市洪山区图书馆
  • 官网: 点击查看
  •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39号
  • 占地面积: 5000m2
  • 成立时间: 1976年04月
  • 藏品数量: 30余万册
  • 开放时间: 08:30~20:30
  •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一级图书馆
详细介绍

基本介绍

武汉市洪山区图书馆为国家“一级图书馆”,目前拥有藏书30余万册。馆舍位于洪山区文治街39号“洪山区文化大厦”的4--5层,馆舍面积五千平方米。设有图书外借室、综合阅览室、少儿借阅室、电子阅览室、典藏室、地方文献室、盲人阅览室、过刊室、报告厅、流动图书室、密集书库等11个服务窗口。辖区内24小时自助借还图书馆4个,是湖北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中心,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区级分中心。

洪山区图书馆秉承公益性原则,全年免费开展书刊借阅、信息咨询、宣传讲座、无线上网、数字资源等多种服务,构建了集印刷文献、电子文献、缩微文献、视听文献、网络文献为一体,学科门类齐全、虚拟与实体馆藏相结合的文献资源保障格局,年接待读者可达20余万人次。

洪山区图书馆坚持以品牌带服务,以服务创品牌,广泛开展以“阅读、求知、益智”为理念的读书活动。送书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积极开展基层馆业务辅导工作,援建军营图书室,组织全区“百千万读书工程”和“知识工程”少儿读书系列活动,形成了“书香飘洪山”和“洪孩子”的品牌效应。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图书馆是知识的海洋,是重要的信息枢纽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地。为了共同维护图书馆文明、舒适、安全、安静的阅览环境,营造温馨雅致的学习氛围,促进图书馆精神文明建设,特定本公约。

一、规范办证,文明借阅。

请您凭有效证件办理《读者借书证》。在室内阅览时,每次取阅1册书刊,阅读完毕后,报刊请放回原处,图书请放在书车上。

二、爱护书刊,文明读书。

请您爱护书刊资料,不折叠、涂画、撕页、污损书刊,不随意乱放书刊,不将书刊擅自带出借阅室。及时归还图书,让更多读者共享资源。

三、遵守公德,保持安静。

请您轻拿轻放,轻声细语。请将手机开到震动状态,接听电话请到室外。图书馆需要安静的阅读环境,请各位读者自我管理,互相监督。

四、注重形象,讲究卫生。

请您注意自身的形象,进入图书馆时衣着大方得体,不穿背心、拖鞋,举止文雅。保持图书馆环境整洁,请不要在馆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有色饮料、食品容易造成室内污染,请不要带入借阅室。

五、维护秩序,珍惜时间。

请您自觉遵守图书馆有关规定,配合工作人员共同维护图书馆的工作秩序。请不要随意挪动阅览桌椅。请不要占位睡觉、闲聊和游戏。在借阅室内请不要从事与借阅无关的事情。让我们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珍惜你我的时间。

六、爱护设施,安全防范。

请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宠物以及对人造成危害和影响环境的物品入馆。请您正确使用馆内各种设施、设备,遇到问题咨询工作人员,请不要故意损坏公共物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入室借阅前请自觉将拎包、手袋等存放在寄包柜。注意安全,请不要擅自进入非开放区和*示区域。

七、互相尊重,共创和谐。

请您使用文明用语,遇到问题及时和工作人员沟通,促进理解,彼此友善,互相尊重。让我们为图书馆共创和谐阅读的氛围,让我们一起享受温馨快乐的读书生活。

办证须知

一、通借通还读者证

办证。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武汉地区的16家公共图书馆均可申请办理通借通还读者证。办证须交纳借书保证金100元,仅限本人使用。

退证。读者退证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读者证及借书保证金收据,到开户馆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退证只退借书保证金)。退证时读者须还清所借图书、付清逾期费用方能退回保证金(保证金不作为图书借阅超期未还的滞还费抵扣)。

补证。读者补证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户馆办证处办理读者证挂失,原证即时作废。补办读者证需交纳5元工本费。

二、文献通借通还流通服务规则

1、 文献借阅范围

武汉地区16家公共图书馆的通借通还读者证分为成人证和少儿证,仅限借阅中文普通图书。持通借通还成人读者证的读者,可以在各联盟图书馆成人借阅室及街头24小时自助图书馆使用;持通借通还少儿读者证的读者,可以在武汉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江岸区少年儿童图书馆和各联盟图书馆少儿借阅室使用。

2、文献借阅办法

读者证有效期及借书册次。通借通还读者证有效期限为两年,过期后请读者到开户馆办证处免费续证,每证借阅总数最大为5册。

图书借期及续借。每册图书借书期限为30天,每册图书最大续借次数为1次,续期为30天,超期图书不能续借。读者可以通过语音服务电话、网站、城市街头24小时自助图书馆续借,也可前往各联盟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

滞还费。读者在借阅期过后归还图书,则需交纳图书超期产生的滞还费,滞还费为0.2元/册/日,滞还费最高金额为10元/册。读者可到任意一家联盟图书馆缴纳滞还费。

丢书、毁损图书的赔偿。读者毁损、遗失所借图书,可以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如无法归还原版本式样图书的,应当按图书价格的5至20倍,向图书所属馆交纳赔偿金(依据《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二十二条执行),成套多卷本图书遗失其中一册者,则按整套书价赔偿。不跨馆处理丢书业务。

还书地点。读者在开展通借通还服务的武汉地区16家公共图书馆的借阅处均可还书,若在街头24小时自助图书馆借阅的图书则必须在街头24小时自助图书馆归还(任意一台)。

借阅须知

借阅书刊必须携带本馆借书证。

保持公共卫生,不大声喧哗。

持借阅证借书,借期30天,逾期请及时办理续借。

到馆读者借阅书籍请主动拿去代书板,按照使用方法正确使用代书板,用完请归还。

请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图书,如有损坏和遗失,按照本馆规定赔偿。

交通指南

地址:洪山区文治街39号洪山区文化大厦(文体中心)四楼、五楼

公交线路:817路,804路

其他信息

洪山区图书馆努力拓展服务领域,坚持服务读者、服务社会的办馆宗旨,不断深化服务层次,创新服务项目。建立了10个街道文化站、5个分馆、151个社区图书室和50个流动服务点的基层服务网络。通过现代化管理技术,区馆和分馆均实现了与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的通借通还与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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