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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图书馆

时间:2024/11/22 0:48:47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华中农业大学图书馆创建于1940年,最初称为“湖北农学院图书室”,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后更名为“华中农学院图书馆”,1985年定名为“华中农业大学图书馆”。2006年新图书馆建成开放,馆舍面积31136平方米。图书馆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的发展和需要进行文献资源建设,创建特色馆藏,文献资源综合总量已达260余万册。

  • 中文名: 华中农业大学图书馆
  • 官网: 点击查看
  •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 占地面积: 31000㎡
  • 成立时间: 1940年
  • 藏品数量: 191.4万余册
  • 服务宗旨: 读者第一,服务至上
  • 开放时间: 08:00~22:00
详细介绍

基本介绍

华中农业大学图书馆创建于1940年,最初称为“湖北农学院图书室”,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后更名为“华中农学院图书馆”,1985年定名为“华中农业大学图书馆”。图书馆新馆于2006年建成开放,建筑面积31000平方米,使用面积27000平方米。


图书馆现有职工58人,其中博士3人、硕士生22人,共占43%,高级职称24人,占41%。机构设置为五部一室,即资源建设部、文献借阅部、信息咨询部(含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N07))、技术保障部、宣传推广部和馆办公室。

整体建筑优美。主附楼环绕,除文献阅览室和办公区域外,还设有图书专题展区、新书展区和自由阅读区,以及会议室、报告厅、研修室、复印室、咖啡书吧、文化展区等延伸服务区域。馆内软硬件设施较完备,共设有2000余个阅览座位。各阅览室及公共区域均设有无线网络。大厅设有自助借书机、自助还书机、电子公告屏、报纸阅读器、多媒体查询机等设施。开设了图书馆新浪微博官方账号和微信公众平台账号,方便师生第一时间了解图书馆的动态,快捷地获取图书馆资源。

以“读者第一,服务至上”为服务宗旨。采用借、阅、藏合一的借阅管理模式,周开馆时间98小时,法定假日照常开放,全天24小时开放图书馆电子资源。为每一院系配备一名学科馆员,提供资源推介、科技查新、查收查引、定题跟踪等嵌入科研全过程的学科服务,同时为全校师生提供虚拟参考咨询、文献传递等信息服务。2007年在全国农林高校中第一个引进了SCI数据库,并成立了SCI服务中心,2015年成立科技情报服务团队,以更好地开展基于SCI的个性化服务和学科分析服务。

馆藏实力

图书馆藏资源丰富。截至2017年底, 馆藏纸质文献资源总量达191.4万余册,纸质期刊2000余种,数据库数量106个,电子图书110万册。文献资源涵盖农、生、理、工、文、法、经、管等学科,形成以农业与生命科学文献为特色,传统资源与电子资源互为补充,多学科文献协调发展的多元化文献信息保障体系。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1.入馆读者,应携带借阅证经门禁系统从正门进入。

2.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

3.仪表整洁,穿戴不雅者谢绝入馆。

4.爱护书刊、设备及一切公共财物,未办借阅手续书刊不得带走,不得随意挪动桌椅。

5.讲究卫生,禁止在馆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馆内禁止吸烟或吃零食。

6.维持馆内秩序,不抢占阅览座位。

7.遵守本馆有关规章制度。

借阅须知

(1) 读者一律凭本人借阅证办理借阅手续。图书在借阅室阅读和办理借出手续。离开借阅室时,请注意不要把未办理外借手续的图书带出室外。

(2) 借书册数:教师、干部、研究生每证借中文图书10册,外文图书3册;本科生每证借中文图书5册,外文图书1册。一般职工借中文图书5册。

(3) 图书借期:教工90天,博士生90天,研究生和本科生30天。每本书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一个月。逾期每天每册图书交滞纳金0.1元。

(4)读者借书时应检查所借图书,如有污损、缺页、条形码损坏等情况,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请爱惜阅览、外借的图书,如发现有损坏、划损情况须按章罚款(书的半价)。

(5)丢失借书证,应及时到图书馆总服务台挂失,否则被他人用来外借图书,造成损失由失证者负责赔偿。

(6)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网页主页上“我的图书馆”查询自己的借阅信息进行查询、预约。图书处于借出状态方可预约。预约者要留有联系方式,并要及时查询预约的图书是否还回,图书还回馆后保留一周,过期不予保留,具体使用方法请到总咨询台咨询。

(7)读者有过期图书未还,应先归还过期图书,否则无法办理借书和续借手续。

(8)图书续借手续只能在图书借期中办理,过期图书无法办理续借手续;每本图书只能续借一次,续借期限30天(续借当日起后延30天)。

(9)在阅览室、书库随地吐痰、乱丢废物者给予批评教育或一定处罚。

(10)对毁书、撕书、裁割、换条码等污损图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重者报学校处理。

(11)图书丢失,一般性图书按原价5-10倍赔偿,多卷集图书中的某一册(卷)按整套书的1-2倍赔偿,如果各册具有独立性,按一般性图书的标准赔偿;珍、善、孤本图书按原价10-20倍赔偿。

(12)外借图书必须在办理借阅手续后才能离馆。凡未办理借阅手续将图书带出馆者,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者通报所在院系。

书刊阅览规则

1.凭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刷卡)进入阅览室。

2.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图书馆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3.读者不得携带自备书刊、书包等物品进入阅览室。

4.读者每次在架上取书刊阅览不得超过三册,用完文献后请归还指定区。

5.室内期刊、报纸、工具书概不外借,需复印者,押证办理手续。

6.爱护文献及一切公共设施,不得撕、划、污损文献,不得在桌椅上涂写刻画,不得随意搬动桌椅。

7.保持室内安静,室内严禁接打手机,严禁吸烟;自觉维护本室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请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将食物带入阅览区。

存包须知

1.存包柜是方便读者临时存放书包等物品的场所,读者无偿使用,对存放物品丢失图书馆不负任何责任;

2.存包者自备小锁,以免物品丢失;

3.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严禁存放危险品;

4.请爱护存包柜,存放物品轻拿轻放,存放物品取出后,请关好柜门;

5.请不要长期占用存包柜,离馆时请务必带走存放物品和小锁,图书馆工作人员定期清理存包柜,对清理过程中造成的物品丢失概不负责。

6.如有需要,请下载图书馆违规滞留物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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