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鎏金银竹节熏炉为西汉鎏金器,1981年5月,出土于茂陵一号无名冢南60米处平地,现藏于陕西历史博物馆。
西汉鎏金银竹节熏炉高58厘米,底径13.3厘米,口径9厘米,盖高6厘米。为竹节熏炉式,铜铸,通体鎏金银。高柄竹节形,子母口,盖呈博山形,炉盘和炉身分铸铆合,底座作圈足形,高7厘米,底座上透雕两条蟠龙,炉柄分五节,节上刻出竹叶枝杈。炉柄上端又铸出三条蟠龙,盘腹下部有10组三角形内雕饰蟠龙纹,盘口沿有鎏银宽带纹一圈,炉盖口外侧刻铭文一周35字。
西汉鎏金银竹节是国宝级文物,其上铭文对研究汉代青铜冶铸业中的官府机构情况提供资料,为中国古代金属雕塑和铸造艺术的代表作品。
文物特征
西汉鎏金银竹节熏炉高58厘米,底径13.3厘米,口径9厘米,盖高6厘米。为竹节熏炉式,铜铸,通体鎏金银。高柄竹节形,子母口,盖呈博山形,炉盘和炉身分铸铆合,底座作圈足形,高7厘米,底座上透雕两条蟠龙,翘首张口,口衔竹节高柄。龙首满饰鎏金细纹鳞甲,反眼,须爪鎏银。炉柄分五节,节上刻出竹叶枝杈。炉柄上端又铸出三条蟠龙,龙头承托炉盘,龙身鎏金,爪鎏银,线条活泼流畅,形象生动。盘腹下部有10组三角形内雕饰蟠龙纹,盘口沿有鎏银宽带纹一圈。炉盖透雕多层山峦,云雾缭绕,炉盖口外侧刻铭文一周35字。
西汉鎏金银竹节熏炉炉盖口铭文为:“内者未央尚卧,金黄涂竹节熏炉一具,并重十斤十二两,四年内宫造,五年十月输,第初三。”“金黄涂竹节熏卢”为该器物名。“内者未央尚卧”,据《汉书·惠帝纪》“宦者尚食比郎中”颜师古注引应勒语,“尚,主也。旧有五尚,尚冠,尚帐、尚衣、尚席亦是。”引如淳语:“主天子物曰尚,《汉仪注》省中有五尚,而内官妇人有诸尚也’。”故铭文指该器为未央宫熏卧具的专用器具,并由内宫机构所督造或调配。“内官”“寺工”皆为西汉造器官署机构名,四年”“五年”应为武帝建元至元鼎中某个年号的第四、五年;“输”,交出也,无赠送、赏赐之义:“第初三”“第初四”,为内官、寺工造器官署序号。
流传历史
1981年5月,西汉鎏金银竹节熏炉于茂陵一号无名冢南60米处平地时出土,后在文保小组启发下,将文物交献给茂陵博物馆。
1991年,西汉鎏金银竹节熏炉被选调为代表文物在陕西历史博物馆展出。
现藏于陕西历史博物馆。
出土环境
西汉鎏金银竹节熏炉出土于阳信长公主墓,阳信长公主墓位于汉武帝茂陵东约2公里处,即兴平县西吴乡豆马村以北的高干渠北,俗名“羊头冢”,墓呈长方形状,上小底大,高15米,南北长114米,东西宽54.57米,占地面积共6220.98平方米,封土体积46657.35立方米。
制作工艺
西汉鎏金银竹节熏炉为青铜质地制作,通体鎏金鎏银。
文物鉴赏
西汉鎏金银竹节熏炉炉盖形似多层山峦,云雾缥缈,再加以金银勾勒,宛如一副秀美的山景。青烟袅袅飘出,缭绕炉体,造成了一种山景朦胧,群山灵动的效果,仿佛是传说中的海上“博山”。
文物价值
西汉鎏金银竹节熏炉为国宝级文物,造型有别于普通博山炉,自名“熏炉”,为这类器物的定名提供依据,其上铭文对研究汉代青铜冶铸业中的官府机构情况提供资料,是中国古代金属雕塑和铸造艺术的代表作品,其加工精度与表面光洁度已接近现代机械加工水平。
文物争议
西汉鎏金银竹节熏炉是否为“汉武帝赐给阳信长公主及其丈夫大将军卫青的赏物”一说存在争议,器铭上对此事只字未提,且熏炉是被村民在田间耕作时先单独发现,并未证实为阳信公主墓中陪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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