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上海博物馆从香港文物市场购得战国楚简《孔子诗论》共二十九枚,残存一千零六个字,涉及到《诗经》中的五十九首诗歌。在诗的篇目、诗的顺序、诗的用字上,都与流传至今的《诗经》有不同之处。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编成于春秋时期。据《史记》等书记载,《诗经》系孔子删定。全书分“风”、“雅”、“颂”三大类,计305首。在遭受秦始皇焚书坑儒以后,汉代传《诗经》者有鲁、齐、韩、毛四家。流传今天的《诗经》多为“毛家本”。
经研究考证,战国楚简《孔子诗论》中有十分之一多是《诗经》中没有的。新发现的诗篇是《肠肠》、《卷而》、《涉秦》、《河水》、《角幡》等。竹简把《诗经》的类别称为“讼”、“大夏”、“小夏”和“邦风”,也就是“颂”、“大雅”、“小雅”和“国风”。竹简论及的诗篇计有“颂”三篇,“大雅”二篇,“小雅”三十九篇,“国风”十五篇。虽然竹简有残损,具体数据无法得知,但还是可以看出“小雅”所占比例最大,其次是“国风”,“颂”最少。
在排列顺序上,《诗经》是风、雅、颂,而《竹书孔子诗论》中却是讼、夏、风,倒了个头。
《竹书孔子诗论》,还记载了孔子授诗时的情形。在一些诗篇中,有的记有诗的讲题,有的就某一篇一记再记,说明孔子曾以一论、二论、三论的方法来解释诗义。这是孔子作为教育家循循善诱形象的一种体现。孔子解释诗义,大多数是从道德规范、思想行为上阐述的。这与后人的释解,也有很大不同。
《孔子诗论》的内容主要可分为三个主要方面,一是对《诗经》的总体认识,二是对风、雅、颂的特征揭示,三是对具体诗篇思想内容的概括和对诗句的点评。这为后人研究诗经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
《竹书孔子诗论》,为一人书写,字体匀称秀美。在一、三、七等简中,都记有授诗者的名字,即孔子。在其中的5枚简中,记载了孔子论述赋诗、奏乐、著文时必须有的志、情、言。孔子说:“诗毋离志、乐毋离情、文毋离言”等等。这一论述,尚未见到有文字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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