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经历
花甲进士
沈德潜出身吴兴沈氏一支,康熙十二年(1673年)十一月十七日生于苏州府长洲县葑门外竹墩村(今苏州市姑苏区杨枝塘)。早年家贫,从二十三岁起继承父业,以授徒教馆为生,过了四十余年的教馆生涯。尽管处境并不如意,但他并未弃学,在奔波生活之余,勤奋读书,十六岁前已通读《左传》、《韩非子》、《尉缭子》等书。他早年师从叶燮学诗,曾自谓深得叶燮诗学大义,所谓“不止得皮、得骨,直已得髓”,其自负可见一斑。
沈德潜热衷于功名,但这样一个满腹才学的读书人,竟然科举屡不中,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被录为长洲县庠生后,四十年间屡试落第。在雍正十二年(1734年)应博学鸿词科考试又被朝廷斥贬,他的诗作被禁止流传。
四十岁所作《寓中遇母难日》中自表:“真觉光阴如过客,可堪四十竟无闻,中宵孤馆听残雨,远道佳人合暮云。”凄清之意和不甘寂寞的心情溢于言表。
从二十二岁参加乡试起,他总共参加科举考试十七次,最终在乾隆四年(1739年)才中进士,时年六十七岁,从此跻身官宦,备享乾隆荣宠。
天子词臣
乾隆七年(1742年),授翰林院编修。次年迁左中允。累迁侍读、左庶子、侍讲学士,充日讲起居注官。
此时沈德潜已年过七旬,乾隆皇帝召其讨论历代诗源,他博古通今,对答如流,乾隆大为赏识,称之为江南老名士,并对大臣们说:“我和沈德潜的友谊,是从诗开始的,也以诗终。”
乾隆十二年(1747年),命在尚书房行走,又擢礼部侍郎。次年,充会试副考官,以原衔食俸。
乾隆十四年(1749年),沈德潜乞归,乾隆命以原品致仕,后又为他的《归愚诗文钞》写了序言,并赐“御制诗”几十首与他。在诗中将他比作李(白)、杜(甫)、高(启)、王(士祯)。
七十七岁的沈德潜辞官归里,屋居木渎山塘街,著书作述,并任苏州紫阳书院主讲,以诗文启迪后生,颇得赞誉。后获特许,在苏州建生祠,祠址在沧浪亭北的可园西侧。
乾隆十七年(1752年)正月,乾隆召赐曲宴,恰逢德潜八十大寿,遂题赐匾额曰“鹤性松身”。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加礼部尚书衔。其间曾为父母乞诰命,乾隆给三代封典,并赐诗,其中有句云:“我爱德潜德,淳风挹古福。”侍郎钱陈群在旁唱和曰:“帝爱沈潜德,我羡归愚归。”赐诗与和诗中巧妙地嵌入沈德潜的名“德潜”、号“归愚”,一时被传为艺林盛事。
乾隆二十七年,皇帝南巡,沈德潜及钱陈群迎驾于常州,乾隆赐诗,并称二人为“大老”,三十年,乾隆帝再度南巡,沈德潜仍迎驾常州,加太子太傅,赐其孙维熙举人。
身后荣辱
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九月七日,沈德潜去世,终年九十七岁。追封太子太师,赐谥文悫,入贤良祠祭祀。乾隆还为其写了挽诗,以钱(陈群)沈二人并称“东南二老”,极一时之荣。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江苏东台县发生徐述夔诗案。已故举人徐述夔所著《一柱楼集》诗词被认为悖逆朝廷,引起一场文字狱,沈德潜因生前在书中为徐写传而受株连。乾隆大怒之下,亲笔降旨追夺沈德潜阶衔、罢祠、削封、仆碑,沈氏所有荣华顷刻之间化为泡影。
主要作品
沈德潜的诗现存2300多首,有很多是为统治者歌功颂德之作。《制府来》、《晓经平江路》、《后凿冰行》等反映了一些社会现实。但又常带有封建统治阶级的说教内容,如《观刈稻了有述》,一方面反映天灾为患,民生涂炭的情景:“今夏江北旱,千里成焦土。荑稗不结实,村落虚烟火。天都遭大水,裂土腾长蛟。井邑半湮没,云何应征徭?”另方面却又劝百姓要安贫乐道:“吾生营衣食,而要贵知足。苟免馁与寒,过此奚所欲。”因此多缺乏鲜明生动的气息。近体诗中有一些作品如《吴山怀古》、《月夜渡江》、《夏日述感》等,尚清新可诵,有一定功力。
沈德潜的著作,除上述各选本外,有《沈归愚诗文全集》七十三卷,清沈德潜撰。清乾隆刻本。二十四册。全集内容包括《归愚诗钞》二十卷、《诗钞馀集》十卷、《诗馀》一卷、《归愚文钞》二十卷、《文钞馀集》八卷、《矢音集》四卷、《归田集》三卷、《八秩寿序寿诗》一卷、《说诗晬语》二卷、《浙江通省志图说》一卷、《黄山游草》一卷、《台山游草》一卷、《南巡诗》一卷、《沈德潜自订年谱》一卷等。
贡献影响
诗论
沈德潜年轻时曾受业于叶燮,他的诗论在一定程度上受叶燮的影响,但不能继承叶燮理论中的积极因素。他论诗的宗旨,主要见于所著《说诗晬语》和他所编的《古诗源》、《唐诗别裁集》、《明诗别裁集》、《国朝诗别裁集》(后名《清诗别裁集》)等书的序和凡例。沈德潜强调诗为封建政治服务,《说诗晬语》开头就说:“诗之为道,可以理性情,善伦物,感鬼神,设教邦国,应对诸侯,用如此其重也。”同时提倡“温柔敦厚,斯为极则”(《说诗晬语》卷上),鼓吹儒家传统“诗教”。
在艺术风格上,他讲究“格调”,所以他的诗论一般称为“格调说”。所谓“格调”,本意是指诗歌的格律、声调,同时也指由此表现出的高华雄壮、富于变化的美感。其说本于明代七子,故沈氏于明诗推崇七子而排斥公安、竟陵,论诗歌体格则宗唐而黜宋。他的所谓“格”,是“不能竟越三唐之格”(《说诗晬语》卷上),“诗至有唐,菁华极盛,体制大备”,而“宋元流于卑靡”(《唐诗别裁集·凡例》)实质上与明代前、后七子一样主张扬唐而抑宋。所谓“调”,即强调音律的重要性,他说:“诗以声为用者也,其微妙在抑扬抗坠之间。读者静气按节,密咏恬吟,觉前人声中难写、响外别传之妙,一齐俱出。朱子云:‘讽咏以昌之,涵濡以体之。’真得读诗趣味。”
但沈氏诗论的意义和明七子之说实际是不同的。因为他论诗有一个最重要和最根本的前提,就是要求有益于统治秩序、合于“温柔敦厚”的“诗教”。其《说诗晬语》第一节就说:“诗之为道,可以理性情,善伦物,感鬼神,设教邦国,应对诸侯,用如此其重也。”这首先是从有益于封建政治来确定诗的价值。他也讲“其言有物”和“原本性情”,却提出必须是“关乎人伦日用及古今成败兴坏之故者,方为可存”,如果“动作温柔乡语”,则“最足害人心术,一概不存”(见《国朝诗别裁集·凡例》)。所以,按“诗教”的标准衡量,唐诗已经不行了。在宗唐和讲求格调的同时,还须“仰溯风雅,诗道始尊”(《说诗晬语》)。因而沈氏的论调,和桐城派古文家虽推重唐宋八家之文,同时却认为他们的思想仍不够纯正,还须追溯到儒家经典的态度非常相似。在诗歌的风格上,沈德潜把“温柔敦厚”的原则和“蕴藉”的艺术表现混为一谈,主张中正平和、委婉含蓄而反对发露。又说:“乐府之妙,全在繁音促节,其来于于,其去徐徐,往往于回翔屈折处感人,是即依永和声之遗意也。”
诗歌史论
由于对历代诗歌做过广泛的研究,沈德潜对诗歌史也有一些犀利的见解。
沈德潜的诗歌史论,最值得注意的还是明代部分。清初诗家出于亡国之痛,对明代学术和文学都有不少情绪化的过甚之辞,沈德潜则在距离拉开之后,能以较平和的态度对待明代诗歌,甚至给明代复古派以较正面的评价。《说诗晬语》指出:“永乐以还,崇台阁体,诸大老倡之,众人应之,相习成风,靡然不觉。李宾之(东阳)力挽颓澜,李(梦阳)、何继之,诗道复归于正。”不仅如此,他又进一步驳钱谦益之说云:“李献吉雄浑悲壮,鼓荡飞扬;何仲默秀朗俊逸,回翔驰骤。同是宪章少陵,而所造各异,骎骎乎一代之盛矣。钱牧斋信口掎摭,谓其‘摹拟剽贼,同于婴儿学语’。至谓‘读书种子,从此断绝’。此为门户起见,后人勿矮人看场可也。”他的论断为《四库提要》所采纳,后人亦多许其持论平允。对于李攀龙,《说诗晬语》也将其拟古诗与七律区别对待,褒贬持平:“李于鳞拟古诗,临摹已甚,尺寸不离,固足招诋諆之口。而七言近体,高华矜贵,脱去凡庸,正使金沙并见,自足名家。过于回护与过于掊击,皆偏私之见耳。”起初他在《明诗别裁集》里评李攀龙七律“已臻高格,未极变态”,基本还是沿袭王世贞《艺苑卮言》之说,至此已略有修正,足见经过仔细斟酌,绝非率尔轻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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