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柳州市群众艺术馆是国家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担负着组织策划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培训辅导业余文艺骨干、辅导基层文化馆(站)工作、开展群众文艺创作、研究群众文化理论、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职能。
柳州市群众艺术馆,1950年1月,成立柳州市人民教育馆。馆址设于今公园路4号。1950年4月,市人民教育馆改名为市人民文化馆。8月,市人民文化馆撤销,分别成立第一、第二、第三人民文化馆。1952年6月,市第三文化馆撤销。7月,第二人民文化馆与市科学技术普及站合并。至1956年9月,馆、站分设。1959年1月,增设市群众艺术馆。第一、第二文化馆合并为市文化馆。同年,市群众艺术馆撤销,合并于市文化馆。1967年,市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并为联合单位。
其他信息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全馆有关业务开展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管理的综合性党政合署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文秘工作,党务、人事、劳资、老干等管理工作,以及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
负责财务收支预决算、资金管理、财务报销、工资、退离休费、奖金和各类补贴的发放等财务工作。
后勤管理部
负责物资、器材、场地、服装、灯光音响等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后勤物业管理、安保卫生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保值增值。
音乐舞蹈部
负责指导、辅导、研究全区群众音乐舞蹈,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发现、培养业余音乐舞蹈创作、表演、理论骨干,组织各类大、中型群众音乐舞蹈活动,发动、组织群众性音乐舞蹈创作并参加全国、全区性音乐舞蹈比赛,探讨群众音乐舞蹈工作规律,弘扬民族民间音乐舞蹈等任务。同时,负责对全区老年、少儿文化工作的组织及业务指导和辅导工作。
戏剧曲艺部
负责指导、辅导、研究全区群众戏剧曲艺,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发现、培养业余戏剧曲艺创作、表演、理论骨干,组织各类大、中型群众戏剧曲艺活动,发动、组织群众性戏剧曲艺创作并参加全国、全区性戏剧曲艺比赛,探讨群众戏剧曲艺工作规律,弘扬民族民间戏剧曲艺等工作。
美术摄影部
负责策划组织全区性美术摄影的展览、创作、研讨、交流活动;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培养、提高全区群众美术摄影爱好者的品味,技艺水平;组织相关对口单位进行专业联展,承办美术、摄影展览,交流切磋,提高我区群众美术摄影水平和知名度;组织、推荐作品参加全国和省级展览,组织广大作者深入生活,创作有深度、有力度的美术和摄影作品。
调研编辑部
负责开展群众文化基础理论、应用理论研究,为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为领导业务决策提供信息资料;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群众文化理论的研究、辅导、信息交流,培养理论队伍;编辑、出版、发行群众文化刊物;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及相关档案;管理本馆信息网络。
艺术创作生产部
负责艺术创作、生产和演出,为群众提供艺术演出服务。创作排演优秀剧目参加全国全区各类展演和比赛。对各级文化馆(站)业务骨干和社会业余文艺团队骨干进行业余戏剧创作、表演、理论辅导培训等。
专家工作室
负责摄影美术创作、音乐创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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