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文化馆建馆于1951年,在鹤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相关部门的扎实推进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鹤山市文化馆新馆于2018年9月20日正式启用,地处鹤山市文化中心。鹤山市文化中心位于鹤山市城区中心位置的新行政中心地块,南临鹤山大道,面积约为30万平方米,包括有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规划馆和美术馆。定位为城市的“山水客厅”,以山水为意象,打造一个城市与自然融合、人与环境共生的“城市客厅”。现鹤山市文化馆新馆建筑面积为9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剧院、数字文化馆体验厅/非遗传习厅、咏春擂台馆(多功能厅)、舞蹈排练厅、戏曲/合唱排练厅、器乐培训室、艺术培训室、会议室、文化志愿者之家等。各厅室分工明晰,分别用于举办演出活动、文艺演出排练、各类公益性文化讲座、免费对外开放展览、各类免费文化培训、专业创作等,将进一步满足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鹤山市文化馆于2015年被评为全国文化馆一级馆。自中共十九大以来,积极响应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提出的“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号召,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文化馆全体人员同心协力,以出色的策划组织能力,过硬的艺术专业技术水平做好了我市的群众文化活动,获得了一系列荣誉: 2008年度获鹤山市文明单位称号;2011年度获广东省基层宣传文化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评为鹤山市文化工作先进集体;2016年度获鹤山市文明单位称号; 2016年原创歌曲《三个小渔夫》荣获广东省第十届少儿艺术花会铜奖,原创舞蹈《精忠报国》荣获广东省第五届岭南舞蹈大赛(非职业组)作品、创作、表演三项金奖;2018年原创小品《人约黄昏后》荣获广东省第九届群众戏剧曲艺花会金奖,并入围第十八届全国群星奖比赛初评,原创白榄说唱《女汉子荣哥》荣获广东省第九届群众戏剧曲艺花会铜奖,舞蹈《水乡女人》荣获第四届广东省中老年舞蹈展演作品、创作、表演三个银奖。原创舞蹈《古劳水乡》荣获广东省第十届咸水歌邀请赛表演类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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