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文化馆成立于1984年,是政府设立的国家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是向群众开放、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场所,担负着全区群众文化工作的组织、指导任务,负责组织和承办各类导向性、示范性的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培训骨干队伍和各类艺术人才;辅导和组织群众文艺创作及对市民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等多项职能。2011年被国家文化部授予“国家一级文化馆”,2015年通过复审。
鹿城区文化馆坐落在鹿城区学院中路212号,面积5600平方米,内设办公室、创作活动部、文化拓展部、培训辅导部;业务门类配备齐全,设音乐、舞蹈、美术、摄影、戏剧、文学、艺术档案等业务门类。2013年成立鹿城艺术总团,下设:青年舞团、实验话剧社、少儿艺术团、鹿城区中老年艺术团、鹿城民工艺术团、民乐团、鹿城越剧票友俱乐部等。
以繁荣促提高是文化馆历年来的工作宗旨。在声乐、舞蹈、戏剧小品和曲艺创作、视觉艺术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其中女声表演唱《香香花为媒》荣获第九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这也是温州市建国以来在音乐作品类荣获的最高奖项,该节目还荣获全国第十三届群星奖音乐类的群星奖。截止2014年,鹿城区文化馆的文艺创作精品共获国际奖项2个,全国“五个一工程”奖1个,获省“五个一工程”奖3个,获温州市“五个一工程”奖3个,全国群星金奖4个、铜奖1个,全国百优小品银奖、全国“曹禹杯”电视小品比赛银奖和80多项省级奖项。全年举办有较大社会影响活动约20余项。如已成功举办12届的“金秋文化节”群文系列活动,举办6届的“晨东杯”歌手电视大赛和连续举办3年的“鹿城区乡镇文艺汇演”、“新年音乐会民乐专场”、“器乐大赛”,这些活动已成为鹿城区群文工作的一大亮点,也是鹿城建设文化大区的重要成果和文化品牌。每年组织业务人员下基层开展各类文艺辅导800余次,指导数百支业余文艺团队,举办培训班50余期,“送戏下乡”文艺演出达40余场。先后被浙江省文化厅、温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广场文化活动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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