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天津市和平文化宫建于1949年,原馆舍坐落在和平区新华路177号。2009年5月文化馆搬迁到和平文化艺术中心(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42号),现馆舍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拥有多功能活动大厅、舞蹈排练厅、综合活动室、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室、美术工作室、摄影工作室、多功能报告厅、会议室、培训中心、展览厅等活动厅室。馆内机构设置为:下设行政办公室、美影部、文艺部、摄影工作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室、会计室、培训部、活动部。在职人员3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23人,占总人数的77%,高级职称6人,占总人数的20%;中级职称7人,占总人数的23%,已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一级馆。
文化宫在职业务干部大都来自专业艺术院校,并在区、市文联的协会担任一定的社会职务。干部队伍文化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参加市以上可比性活动获奖635项,创作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学艺术作品1100余篇(幅),在市以上刊物、电视台、电台等发表、播出作品296篇,出版专著23部,在业务创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为和平区乃至天津市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文化宫也于近年屡获殊荣:1990年荣获全国先进文化馆称号;1991年和平区拥军先进单位称号;1991年荣获和平区文明单位称号;1993年荣获国家标准文化馆称号;1995年荣获市级先进集体称号;1997年荣获和平区“九五”立功先进集体称号;2000年荣获和平区文明单位称号;2008年荣获全国一级馆称号;2011年荣获全国一级馆称号;2011年度和平区先进集体称号。
其他信息
近代发展
近年来,在和平区委、区政府和市文化主管部门的重视和领导下,和平文化宫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努力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和谐社会为主导,以丰富广大群众精神生活为职能,组织开展了“和平杯”中国京剧票友邀请赛、“和平之春”系列活动、“翰墨秀”书法大赛等一系列颇具影响的品牌性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以及“心目影院”和“圆梦爱心艺术学校”等社会爱心帮扶特色活动,均已得到社会的肯定和赞誉。特别是自2008年至今,在挖掘收集、整理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工作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现有3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1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30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2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推进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免费开放,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的要求,充分发挥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鉴赏能力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平文化宫身体力行,已于2011年底基本实现“无障碍、零门槛”全馆、全年、无休息日面向社会免费开放。目前已开设了多种普及性文化艺术辅导、特殊人群文化服务、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培训、群众文艺作品创作指导等免费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利用自身阵地设施开展了不下百场的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和公益性展览展示,惠及群众数万人次,满意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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