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经历
1914年苏青出生于浙江宁波鄞县一个书香门第家庭。
1933年苏青考入民国第一学府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前身)外文系,但一年后因结婚退学,后移居上海。
1935年,为抒发产女苦闷,苏青写作散文《产女》投稿给林语堂主编的《论语》杂志,后改题为《生男与育女》发表,是为创作的开始。
1942年冬天,婚姻生活出现裂痕的苏青,在《古今》杂志发表了一篇笔触尖锐的散文《论离婚》,被时任伪上海市长的陈公博赏识。
1943年1月10日,苏青出席了在金门饭店举行的“中国文化人协会”准备发起人座谈会。
1943年3月,《古今》杂志发行周年纪念特大号,苏青用一篇《<古今>的印象》回报陈公博,在文章中,她这样描写陈公博:“在辣斐德路某照相馆中,他的16寸放大半身照片在紫红绸堆上面静静地叹息着。他的鼻子很大,面容很庄严,使我见了起敬畏之心,而缺乏亲切之感。”
1943年4月,她出席了在静安寺金门大酒店8楼举行的欢迎“日本文化使团”茶话会,并且开始在《风雨谈》杂志上连载自己最著名的小说《结婚十年》,受到当时上海普通市民的热烈追捧。后来苏青把它结集出版,人们争相购买,盛况空前,这本书一共印了36版,可谓是创造了当时出版行业的一个奇迹,比张爱玲的《传奇》、《流言》还要畅销。
1943年夏天,陈公博邀请苏青做上海市政府专员,但不久,苏便因为不适应官僚机构的工作方式而辞职,陈公博应允,并照样发给她工资;1943年10月,苏青拿
着陈公博和杨淑慧的钱,在上海爱多亚路160号106室创设了天地出版社,发行《天地》杂志,她集社长、主编、发行人于一身。
1944年春,苏青散文集《浣锦集》出版,再次引起热烈追捧,一版再版,印至十几版。张爱玲也为她写序《我看苏青》。
1945年初,苏青散文集《饮食男女》出版,代序为《苏青张爱玲对谈记》,这时的苏青已经和张爱玲齐名,被视为当时上海文坛最负盛名的女作家。
1945年8月15日,抗日战争结束,由于苏青与大汉奸陈公博的密切关系,苏青备受舆论压力,被骂作“文妓”、“性贩子”、“落水作家”、“汉奸文人”等。1945年11月出版的司马文侦编的《文化汉奸罪恶史》,列出了张爱玲、张资平、谭正璧等16位文化汉奸,苏青亦在其中。
1946年陈公博被捕,被执行枪决。
1947年,《续结婚十年》出版,苏青在书中对陈公博的死表示:“我回忆酒红灯绿之夜,他是如此豪放又诚挚的,满目繁华,瞬息间竟成一梦。人生就是如此变幻莫测的吗?他的一生是不幸的,现在什么都过去了,过去了也就算数了,说不尽的历史的悲哀啊。”
1949年底,新中国成立后,苏青加入了妇女团体“妇女生产促进会”,算是尝试进入新的生活,但一时却找不到工作,无法养家糊口。这时有香港的熟人告之,香港《上海日报》想请当年走红的老作家写稿撑门面,于是她便写了《市妇运会请建厕所》、《夏明盈的自杀》等32篇稿件寄去,可是非但没有收到分文稿酬,反而因“讽刺新社会”的嫌疑而受到上海市公安局的*告。
1951年,上海市文化局戏剧编导学习班招生,苏青前去报名,但没有被录取,后由夏衍出面才被批准。学习班毕业后,她被分到由尹桂芳任团长的芳华越剧团工作,为配合“三反”、“五反”运动写了几部剧本,都未获成功。后来,她又改编了郭沫若的《屈原》,于1954年5月首演,反响甚好。该剧在参加华东戏曲会演时,佳评如潮,演职员获奖的甚多,可她这个编剧,却因为“历史问题”未能获奖。后来,由她编剧的《宝玉与黛玉》在京、沪连演三百多场,创下了剧团演出的最高纪录。这是她在解放后最辉煌的一个时期。
其后,厄运突然降临。她在改编历史剧《司马迁》时,曾写信向复旦大学教授贾植芳讨教。不料,在1955年胡风事件中,贾植芳被打为胡风分子,公安机关在贾家抄家时,发现了苏青的信,苏青就此被打成胡风分子,被关进上海提篮桥监狱也有人认为,苏青被捕是受潘汉年、杨帆案牵连。
1957年苏青被“宽大释放”,回到剧团无事可做,只能去看剧场大门。1959年芳华剧团迁去福建,苏青不愿跟去,遂被安排在黄浦区文化局下属的红旗锡剧团当编剧,兼做配角唱戏,同时还要负责字幕,工作相当辛苦。其时,她也配合形势写过《雷锋》、《王杰》等剧目,但毫无影响。
1966年文革爆发,苏青被抄家批斗,同时被锡剧团辞退,生活无着。后来,总算被黄浦区文化馆收留,1975年退休,每月领退休工资43.19元。
苏青晚年极为凄凉。她原住在市区瑞金路,环境简陋,要与邻居共用厨房、卫生间,且经常受邻居欺负。无奈之下,便与郊区一户人家调换了住房,以求安宁。
在漫长的岁月中,她与已离婚的小女儿李崇美和小外孙三代人,住在一间10平方米的房子里,相依为命。
晚年的苏青身患多种疾病,基本断绝了与外界的往来,唯与王伊蔚老大姐(抗战前《女声》杂志主编)有所过从。她在致老友的最后一封信中说:“成天卧床,什么也吃不下,改请中医,出诊上门每次收费一元,不能报销,我病很苦,只求早死,死了什么人也不通知。”
1982年12月7日,苏青去世。终年69岁。病危时,她很想再看一看《结婚十年》,但家中没有这本书。
苏青死后两年,上海市公安局作出了《关于冯和仪案的复查决定》,称:“经复查,冯和仪的历史属一般政治历史问题,解放后且已向政府作过交代。据此,1955年12月1日以反革命案将冯逮捕是错误的,现予以纠正,并恢复名誉。”
上世纪80年代末期,随着张爱玲的被“发现”,苏青也被挖掘出来,《结婚十年》等旧作大量印行。
主要作品
长篇小说
《结婚十年》
《续结婚十年》
《歧途佳人》
散文集
《浣锦集》
《涛》
《饮食男女》
《逝水集》
社会活动
苏青与陈公博
苏青曾为文赞陈公博的鼻子,很为时人所诟病,盖鼻子在国人的知识中,不仅仅是隆准,龙门高峻,还与男性的生殖器有关,赞鼻子换句话说,也意味着赞一个男人的性以及性能力。作为那个时代的女性,苏青或许并不懂这个,于是一句真心的赞美,就被人笑话了。抗战结束后,小报小书(那种所谓内幕)都曾把苏青与陈公博联系起来,苏青也没有站出来澄清,后来,她出版《续结婚十年》,对与陈公博的关系有比较详细的描述,似乎也不见什么暧昧,不过是要她做秘书,给她官做,再是给她钱,于是办了《天地》杂志。书中给我们印象深刻的,是谢上校走后,报纸上刊出了陈公博被枪毙的消息,她说:报纸上第一项触目的消息,便是金总理死了,她觉得这是历史的悲哀。
《续结婚十年》写作和出版都在抗战后,不过她还是写出了自己与金总理的交往,也为他的死而伤心,但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否仅止于此呢?小报小书上的记载是否空穴来风,出于想象呢?
本来,这种床笫之间私人的事,外人难窥底里的,除非有西方那种伏于床下的弄臣出来讲讲听感罢。然而,苏青的事,自己不说,却有人替他说了出来。这个人也是她的入幕之宾,也就是《续结婚十年》中的谢上校。
蔡登山先生已经考证出,谢上校其人,就是后来的作家姜贵。他在五十年代香港的《上海日报》上发表了一篇回忆录《我与苏青》,把苏青的事说了很多,几乎揭了苏青床上的被子。
回忆录的真实性可能小于日记,但高于小说形式的《续结婚十年》是毫无疑问的。且姜贵这篇回忆还是刊于大陆“解放”后的香港(按:姜贵此文写于台南),可以不担心苏青看到。姜贵说:“自由世界与竹幕大陆已经是两个天地,这些旧事,由于地理关系,已与对方痛痒无关。”所以,这里的记载,应该比较的可信并接近于事实。
姜贵在《我与苏青》中谈到苏青与陈公博,必是来自苏青之口,且看他怎么说——
苏青的离婚,“原是陈公博怂恿促成的。”陈公博为什么要拆散人家一对夫妻呢?自然本身两人之间已经存在矛盾,这是不必说的,更重要的原因,当然是为他们自己方便。
苏青追随陈公博,最先的名义是“随从秘书”,“有善意的第三者*告她谨防莫国康的毒手,她才改变主意。”莫国康作陈公博的“随从秘书”在前,为什么苏青来做要谨防毒手呢?当然不是工作上的竞争,而是夺宠与妒忌,这样就可以明白苏青与陈公博的关系,其实就是陈公博与莫国康的关系。
苏青后来就市府专员之职,“陈公博送给她的是一本复兴银行的支票簿,每张都已签字盖章,只等她填上数字,便可以支现。”“陈公博接见她,常在国际饭店某楼的一个房间。”抄到这里,基本可以明白苏青与陈公博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了。
这样看来,苏青称赞陈公博的鼻子倒是出自内心的由衷之言,虽然两人之间的关系只维持了很短的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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