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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文化馆

时间:2024/11/23 9:10:54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集美区文化馆是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是向群众开放、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场所和广大群众终身教育的课堂,是承担政府公共文化事业,繁荣群众文化的主导性业务单位。集美区文化馆于2008年初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馆,馆舍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设有展览厅、多功能练功厅及各种艺术门类的培训活动场所。我馆内设文艺部和综合部,业务门类配备齐全,设音乐、舞蹈、美术、摄影、曲艺、文学等业务门类。

  • 中文名: 厦门市集美区文化馆
  • 官网: 点击查看
  •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建南路1号
  • 占地面积: 4500㎡
  • 开放时间: 周一~周五:08:0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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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介绍

    集美区文化馆是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是向群众开放、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场所和广大群众终身教育的课堂,是承担政府公共文化事业,繁荣群众文化的主导性业务单位。集美区文化馆于2008年初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馆,馆舍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设有展览厅、多功能练功厅及各种艺术门类的培训活动场所。我馆内设文艺部和综合部,业务门类配备齐全,设音乐、舞蹈、美术、摄影、曲艺、文学等业务门类。 文化馆的职能有:  

    1、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时事政策、两个文明建设、国内外形势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2、组织开展文艺演出、文化科技知识讲座和展览、影视录像制作、摄影拍摄、游艺等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使文化馆成为吸引并满足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3、加强对镇(街)文化站、社区(农村)文化室、机关企事业、学校和基层业余文化组织活动的指导。

    4、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为国家和社会培育人才。  

    5、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组织、辅导音乐、舞蹈、曲艺、书画、小品、摄影等各种群众文化艺术门类的创作,促进精品生产。  

    6、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资料)。  

    7、开展对外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加强同兄弟区及国内外群众文化艺术组织的友好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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