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深圳大学图书馆建立于1983年,是一所具有影响力的学术图书馆。图书馆、学科分馆和专业资料室共同组成深圳大学图书馆系统,为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和校园文化建设提供文献支撑服务。
图书馆拥有三座馆舍。后海校区北馆于1986年落成,建筑面积为23,441㎡;南馆于2009年5月启用,建筑面积为25,000㎡。西丽校区图书馆(一期)于2017年5月投入使用,建筑面积为2,761㎡。建设中的西丽校区中央图书馆设计面积约40,000㎡,未来将成为西丽校区的标志性建筑。图书馆设施完善,阅览桌面配备阅读灯和充电设施,提供选座、存包、复印等自助服务,WIFI覆盖全馆,电子阅览室和研讨间常年开放。
馆藏实力
图书馆拥有丰富的文献资源。截至2018年底,图书馆拥有印刷型图书412.93万余册,订阅报刊2,767种;港台书刊、深圳大学文库、再版古籍等特色资源初具规模。拥有电子资源数据库381种,含电子图书261.57万册,全文电子期刊12.22万种;镜像和自建的数字资源存贮量达到169TB。图书馆已逐步建立起学科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具有特色的文献资源体系,同时积极参与全国、省、市三级文献共建共享工程,通过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为师生获取全国各大高校、科学院及重要省市图书馆的馆藏文献。
实用信息
办证须知
读者证是读者进入图书馆、使用图书馆资源和服务的有效证件。我校图书馆读者证是开通了图书馆功能的校园卡。后海校区图书馆北馆办证处负责办理校园卡图书馆功能的相关事务。
开通图书馆功能
1.集中办理:对计划内招生的新生(研究生、本科生),按照名单集中办理。
2.统一办理:对校内单位的一批人员(如培训班等),按照相关资料和名单统一办理。
3.办理时限
集中办理和统一办理:2-3个工作日;
个别办理:在资料齐全时,当场办结;
临时读者:在门卫处登记。
延期
校园卡图书馆功能具有有效期,超出有效期则自动失效。如需延期使用,请提供所属单位(学院、部、所等)开具的证明。
挂失
如丢失校园卡,请立即到学校卡务中心挂失。开通图书馆功能的,请立即在图书馆网站“我的图书馆”里挂失或到馆挂失。
退证
1.集中办理:计划内应届毕业生通过离校系统,并按照学校通知集中办理退证手续。根据离校进度,逐步办结。
2.个别办理:持校园卡或离校单,现场办理退证手续。在资料齐全时,当场办结。
押金清退
读者本人持读者证和押金收据(若押金收据丢失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在图书馆办证处办理退证及押金清退手续,然后前往校财务大厅领取押金。在资料齐全时,当场办结。
办理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后海校区图书馆北馆办证处(二楼207室)
周一至周五:08:30~11:45;
14:00~16:45(夏季:14:30~17:15)
续借、预约与预借
读者可登录“我的图书馆”以查询本人借书、预约、推荐购书情况,并可在线续借、荐购、预约、预借。
?续借:对所借图书进行续期。
?预约:预先约定其他读者所借图书,待图书归还时,通知预约者。
?预借:对其他校区图书馆的书库、密集管理的书库等,预先登记借阅要求,由馆员索书,并通知预借者。
操作方法及相关规则如下:
续借
在“我的图书馆 > 当前借阅情况和续借”页,若“当前借阅情况”列表中某册图书可被续借,则其前方“续借”栏内容显示为复选框,否则显示为“续满”;选中需续借图书对应的复选框,点击下方“续借”按钮即可。
续借规则:
1.部分类型的读者可在线续借图书(参见“借阅权限”);
2.读者不能续借逾期未还的图书;
3.读者不能续借已被他人预约的图书;
4.单册图书在一个借还周期内只能被续借一次,可将最迟应还期顺延30天。
预约
在馆藏目录检索需要借阅的图书,查看其“书目详细信息”页,若该图书、读者均符合预约规则,点击页面上方的“我要预约”按钮或下方的“提交预约请求”链接,经“统一身份认证”后,确认联系方式,提交预借需求,等候图书馆通知。预约完成后,可在“我的图书馆 > 预约图书信息”页查询相关信息,并可取消预约;若需取消预约,请在到书日期之前操作。
预约规则:
1.部分类型的读者可在线预约图书(参见“借阅权限”);
2.按种预约图书,多卷图书的每一分卷视为一种图书;
3.每种图书至少已借出一册时方可预约;
4.每种图书同时只能被一位读者预约;
5.可预约的图书类型包括中文图书、外文图书;
6.读者不能预约本人借阅且尚未归还的图书;
7.预约者应在规定期限内尽快办理借阅手续。已申请预约的图书被归还时,计算机管理系统将自动发送邮件通知预约者前来取书,请确保“我的图书馆 > 个人信息”中的E-mail地址真实、有效。预约取书时间为3天(遇节假日顺延)。请注意“保留日期”,若逾期未办理借阅手续,则预约图书不予保留;
8.逾期未办理借阅手续或到书日期后取消预约,将被系统记录为违规,30天内违规记录达三次者,将被暂停预约权限60天;
9.处于超期、暂停、挂失、失效、退证、自停、毕业离校、新生入学、休学等状态的读者不能预约图书。
预借
在馆藏目录检索需要借阅的图书,查看其“书目详细信息”页,若有可外借图书,可点击“预借登记”,经“统一身份认证”后,确认联系方式,提交预借需求,等候图书馆通知。
如图书馆通知取书,请在约定时间内到约定地点取书。如馆员因客观原因(书库整理等)一时找不到所预借图书,也会及时回复,并可能推荐馆藏电子图书,请给予理解。
如果你已找到或不再需要该书,请在“我的图书馆”查询预借信息并取消原有预借登记。
预借规则:
1.部分类型的读者可在线预借图书(参见“借阅权限”);
2.读者具有可借权限时,方可办理预借登记;
3.读者当前对某一种书提交过预借请求并且该预借流程未完成时,不能对同一种书重复提交预借;
4.对图书,必须有一册可外借时,方可办理预借登记;对报刊合订本,可办理预借登记,并在馆阅览;
5.读者在办理预借登记时,需核实联系信息(电子邮件地址和手机号码);
6.读者收到预借到书通知后,请务必在3天内到取书地点(见下文)办理借书手续,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三次将被取消预借资格180天。
7.处于超期、暂停、挂失、失效、退证、自停、毕业离校、新生入学、休学等状态的读者不能预借图书。
外借规定
1.持有读者证(开通了图书馆功能的校园卡,下同)的读者可进入中外文图书室自行查寻图书。
2.挑选图书时,从架上取出又无需借阅的图书请勿自行归架,可置于各书室门口的书车或阅览桌上,由工作人员归架。
3.未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严禁携带出馆,仅限室内阅览的书刊严禁携带出室。
4.需办理外借手续时,请到北、南馆二楼大厅的总服务台借还书处,将读者证及需借阅的图书交予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将出借图书按程序处理完毕,外借手续即告办妥。读者也可凭读者证及其查询密码在自助借书机上完成自助借书。
5.读者须凭本人读者证办理外借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借,但可由他人代还。
6.图书(特别是各种画册)借出前,读者须自查有无缺页或损坏情况。如有,请告知本馆工作人员以加盖缺损印章。若归还时发现图书有缺损且未经盖章确认者,由读者承担责任。
7.除中外文图书、部分港台版图书及部分非书资料外,其它藏品一律不予外借。
8.办理外借手续时,若遇图书有破损、永磁或电脑拒借等情况致不能外借时,恕暂不外借。
还书规定
本馆以计算机管理系统所记录的最迟应还期(A)为准(可登录“我的图书馆”查询),还书提醒书签上加盖的最迟应还期(B)仅作提醒之用。读者应在最迟应还期(A)之前将所借图书归还(到总服务台借还书处办理还书手续,或按规定投入“自助还书箱”),逾期还书需交纳违约金(0.10元/册天,不超过20元/册)。
学术研究
图书馆努力探索服务转型与升级,深化文献情报分析。跟踪和发布ESI学科发展数据,提供全校论文收录引用情况报告;进行科研投入产出分析,为科研决策提供文献分析依据。2018年6月,成立深圳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作为广东省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该中心积极开展专利查收查引查新、专利预*分析及知识产权信息素养培训等服务。图书馆面向学科建设和教研管理开展专题信息服务,推出《知识产权资讯》、《MOOC资讯》、《光电快报》、《文化产业资讯》、《经济特区研究资讯》、《深圳大学文库资讯》等二次文献。
图书馆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在业界具有较广泛的影响力。1985年在国内自主研发图书馆计算机管理集成系统(SULCMIS),于1987年12月通过国家教委组织的专家鉴定,并先后荣获优秀教学成果奖(1989年)、广东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991年)和深圳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992年)。2010年以来,图书馆承担了电子资源管理系统开发、全国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采购联盟(DRAA)门户建设以及新一代图书馆开放平台研制等工作。2015年12月,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依托我馆建立深圳技术中心。2018年我馆与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3所高校的图书馆及CALIS共同组成智慧图书馆服务平台“4+1”推进核心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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