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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图书馆

时间:2024/9/20 10:13:22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文正学院图书馆位于江苏省吴县越溪,建筑面积9600㎡。图书馆藏书丰富,至目前已有藏书80余万册,涵盖全院所有专业,新书年采编量达4.5万余册,设有9个图书阅览室以及报刊阅览室,可以为师生提供上网、阅览等多种服务。

  • 中文名: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图书馆
  • 官网: 点击查看
  •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 占地面积: 7800m2
  • 藏品数量: 80余万册
  • 开放时间: 08:00~21:30
详细介绍

基本介绍

文正学院图书馆位于景色优美的翠微湖畔,建筑面积约7800平方米,设计造型优美,馆内设施齐全,设有9个图书阅览室以及报刊阅览室,可以为师生提供上网、阅览等多种服务。

学院图书馆书刊实行藏、借、阅一体化的管理方式,便于师生对图书的检索、阅览和外借。师生凭一卡通借阅图书。学生每卡可借6册,借期为一个月(新生在入学教育结束后方可外借图书);老师每卡可借10册,借期为六个月。师生可在网上查看本人的借书情况,也可在网上续借图书,续借图书需在图书到期前办理,续借借期为一个月。

馆藏实力

图书馆藏书丰富,至目前已有藏书80余万册,涵盖全院所有专业,新书年采编量达4.5万余册。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一)全院师生凭本人一卡通刷卡进馆,非本院师生不得入馆。一卡通切勿转借他人,出现丢失应立即挂失,否则后果自负。个人书包、食品、饮料等不得带入馆内。衣冠不整及穿拖鞋者,谢绝入内。

(二)全院师生凭一卡通借阅图书,已借出的图书不得再次带入馆内阅览。

(三)自觉维护馆内公共秩序,遵守借阅程序,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借书、还书。保持馆内安静和清洁,做到不在阅览室里接打电话,不大声喧哗,不在馆内饮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纸屑,为自己和他人营造安静的学习环境和良好的卫生环境。

(四)爱护书刊,严禁在书刊上涂划、批点、污损、剪裁等,违者须按规定赔偿。

(五)爱护馆内桌椅,电器及消防等设备设施,文明阅览,不得损坏公物,违者须按规定赔偿。

(六)遵循一人一位、随到随坐的原则,不空占座位,文明就座,文明自习,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七)图书馆为消防重点部门,馆内各处严禁吸烟。

借阅规定

(一)自行选取开架图书。选书时将所取图书的下一册抽出少许,若阅后不借,将书放回原处并推齐;若借,则抽出该书并将下一册书推回原位。

(二)若只阅不借,原则上每次只取一册在本室内阅览。

(三)凭一卡通,学生每人限借6册(其中小说1册);教师限借10册。

(四)所借图书应及时归还,借期1个月。如需续借,可于借阅期内在检索微机上办理续借手续。

违反管理处理规定

(一)学生在馆期间应文明阅览,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下述规定行为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相应扣减其行为学分:

1.使用他人证件入馆(室)的,每次减1分。

2.未办理续借手续,逾期归还书刊的,每次减1分。

3.不文明借阅,影响图书馆安全、安静、卫生环境的,每次减1分。

4.吸烟、盗窃、污损、遗失书刊,损坏公共财物的,每次减2分。

5.空占阅览座位,不予改正的,每次减2分。

6.其它违反图书馆管理条例的行为,每次1-2分

(二)逾期归还书刊、损坏图书和公物赔偿等处罚标准如下:

1.损坏图书和公物的赔偿标准

(1)使用“代书板”是书刊开架管理的有效方式,读者若将“代书板”遗失,赔偿10元/块。

(2)读者不应污损(如圈点、划线、批注等)和撕毁馆藏书刊,若污损以1元/页赔偿,若撕毁图书以2元/页赔偿,若撕毁报刊以报纸当月、杂志当年价赔偿。

(3)读者应保管好所借图书,若遗失应在借书期限内以相同版本的图书赔偿,并交纳图书加工费2元/册;若遗失后无法及时赔偿原版本图书,则按下列规定处理:

①普通图书;凡满10年以前(含10年)出版的,以该书原价10倍赔偿;凡不满10年出版的,以该书原价5倍赔偿;失书为成套或贵重书中的一册,按成套或贵重书的原价乘以倍数赔偿。

②外文原版和港澳台版图书:以原价折合成人民币价的3倍赔偿。

③影印图书:以原价5倍赔偿。

④赠书;赠书上有定价的,参照同类书执行;赠书上没定价的,参照同类书、相近页数、相近出版年的书价比照执行。

⑤遗失图书原价不满1元的,均以1元起价计算。

⑥读者办理失书赔偿手续时,如已逾期,除赔偿外仍应按规定交纳滞还金。

⑦读者办理失书赔偿手续后,如在一个月内找到原书,可持原赔偿收据办理退款。同时交纳手续费2元/册;超过一个月,不再退款。

(4)损坏图书馆桌椅、器材等公物,照规定赔偿。

2.处罚标准

(1)盗窃书刊,除追回原书刊、报有关部门给以行政处分外,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窃取杂志,按该杂志全年定价的5倍处罚。窃取报纸,按该报当月定价的5倍处罚。

②窃取10年以前(含10年)出版的普通图书,按该书原价的20倍处罚。

③窃取不满10年出版的普通图书,按该书原价的10倍处罚。

④窃取外文原版(包括港澳台版)图书,按该书原价6倍处罚。

⑤窃取影印版图书,按原价的10倍处罚。

(2)逾期归还图书,按0.05元/册一天交纳滞纳金,每册书滞纳金最多不超过50元。图书馆将在每学期的期中、期末两次公布逾期未还书学生名单。

(3)在图书馆内任何场所吸烟的,给予5元/次的处罚。

(4)违反图书馆管理规则又符合行为学分减分的行为,比照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行为学分管理条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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