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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

时间:2024/9/20 9:44:51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的历史渊源于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图书室,经过50余年的建设,特别是近年来的发展,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现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政法公安类院校图书馆之一。在学校跨越式发展进程中,努力将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建设成为全省政法文献资源种类齐全、典藏资源权威的法律专业图书馆,并成为西北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法律文献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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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西路街道6号
  • 开放时间: 08:00~18:00
详细介绍

书馆概况

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的历史渊源于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图书室,经过50余年的建设,特别是近年来的发展,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现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政法公安类院校图书馆之一。在学校跨越式发展进程中,努力将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建设成为全省政法文献资源种类齐全、典藏资源法律专业图书馆,并成为西北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法律文献信息中心。

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馆训是:“至诚敬业,尚书为学”。图书馆秉承“服务教师、服务学生、服务教学、服务科研”的服务理念,在展现图书馆全体职工“爱馆、爱书、爱人”的内在职业精神风貌的同时,深入贯彻“寻需而动”的知识服务要求,针对全校不同类别、不同层级的读者需求,建立起主动型、精细化的服务网络体系,以读者需求为中心,打造自主创新学习与学科服务两个平台,针对不同读者群体提供满足其切实需求的优质、信息资源与服务。

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馆舍面积14700平方米(其中前馆8928平方米,后馆5772平米),现设有8个开架书库、4个辅助书库,4个特色阅览室,7个读者自习室,并拥有教师文献学习阅览室、学生文献学习阅览室、多功能学术报告厅。每周文献阅览室开放94小时,每周自习室开放105小时,借阅工作平均每周60小时。图书馆采用金盘图书管理信息系统。

本馆现有职工56人,其中在编职工25人,聘用职工31人。高级职称9人,占36%。图书馆设机构设置齐全,设有专职党总支书记1人,馆长1人,副馆长1人,全馆设有办公室、采编部、信息技术部、流通部、期刊阅览部等五个部门。

馆藏资源

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注重文献资源建设,近年来,适时调整文献资源建设类型,加大对网络化和数字文献资源的收藏力度,并取得成效。截止2017年12月,我馆现有藏书207.11万册,其中纸质文献126.31万册(纸质藏书120.44万册,期刊合订本5.87万册),电子图书80.80万册(含电子期刊)。其中外文图书1838种 2178 册(其中英文 2196册,俄文99册, 德文118 册 ,韩文1册, 日语18册),港台图书 4359 册(香港图书 3259 册,台湾图书1100册 )。

图书馆各类数字文献资源逐渐成为学术信息资源的主要形式,数字文献信息资源体系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图书馆现有中外文数据库33个,其中法学类5个,教学类9个,外文库3个,综合类6个,电子图书80.80万册(含电子期刊)。近四年来,我馆陆续新增Westlaw International、Lexis.com?全球法律信息数据库、月旦知识库、台湾学术文献数据库、北大法宝等15个数据库(其中外文数据库2个),极大地丰富了馆藏资源,能较好地满足我校师生的文献资源需求。

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特色阅览室有“陇籍法学家资料馆”、“特色文献阅览室 ”、“海洋与军事阅览室 ”;特色资源有《甘肃政法学院学位论文库》、《政法文库》、《随书光盘自建数据库》;另外,已购入国内精品图书丰富我馆经典馆藏,诸如文津阁《四库全书》、《续修四库全书》、《民国丛书》、《中国西北宗教文献》、《民国时期内政公报》、《中国敦煌学百年文库》、《甘肃宕昌藏族家藏古藏文本教文献》、《天文祥异赋占不分卷》等。我校图书馆现已建立起了“以法律学科为基础,以公安专业为特色”的馆藏风格,初步建成印刷型文献和数字化文献相结合的文献保障服务体系。

服务指南

入馆须知

1、入馆须持本馆借阅证件,严格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2、入馆须衣帽整洁,穿着便短裤、背心、超短裙、吊带裙、各类拖鞋等有碍观瞻的服饰谢绝入馆。

3、讲究文明礼貌,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

4、保持安静。请勿在馆内喧哗或闲谈。携带手机的读者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接听手机请到室外。

5、爱护馆内各种设备和财物,请勿在阅览桌上刻划、涂写,未经允许请勿挪动或摆弄各种设施。爱护文献,请勿损坏书刊。

6、注意保持图书馆及周边地区的卫生。请勿随地吐痰;请勿乱抛废物、废纸;请勿在书库、阅览室、自习室(区)吃食物。

7、图书馆是防火单位,请勿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

8、维护馆内阅览秩序,不得以各种物品抢占阅览座位,所有读者有权将他人占位物品挪开并使用该座位。

9、各库室开放时请遵守秩序,满员时请排队等候。

10、馆内存包柜供读者临时存放书包等物品。存放时请使用锁具锁好柜门。请勿将贵重物品及证件放入存包柜,否则造成损失后果自负。阅览纸质书刊的书库和阅览室不允许携带书包、书刊等物品进入(纸、笔除外)。

11、出现停电等突发事件,请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出库(室)。

12、不遵守以上条款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劝阻、教育或处罚。

借阅须知

1、我校正式教职员工,凭人事处的证明或本人工作证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学校聘用的外籍教师,由校外事办出具证明,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所有新生入学后以班级为单位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院外读者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联络方式、本人照片、办证费、押金、服务费,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

2、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若借用或冒用他人借阅证,一经发现即扣留该证,并按照图书馆内有关规定处理;

3、学生休学、复学、留级,须持相关文件或证明到图书馆办理有关手续。

4、借阅证应妥善保管,借阅证丢失后应立即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图书馆借还书处办理登记挂失手续(在挂失前因借阅证遗失而造成的后果由遗失证件者负责)。免收挂失费。在未补办证之前两周内若找回已挂失的借阅证,可到借还书处办理解挂手续;若挂失的借阅证确实无法找到或因借阅证损坏而无法借还书时时,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及近期 1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直接到校本部图书馆读者服务部办理补办手续,交工本费5元。

5、本科生、研究生毕业离校或教工调离前,须还清所借的图书,并退回借阅证(由图书馆统一销毁);借阅证持有者逝世后,其遗属在人事处发放抚恤金前须到图书馆办理还书和退证手续;读者办理离校手续时,如未能退回借阅证,须支付5元管理费;办证有押金的读者,在还清所借的图书后,才可退清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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