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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图书馆

时间:2024/9/20 9:43:18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四川文理学院图书馆始建于1976年,由原国务院副总理、国防部长张爱萍将军亲笔题写馆名—“图书大楼”。图书馆现有馆舍面积1.3万平方米,阅览座位2511个;图书馆始终坚持“质量兴馆、科研强馆、人才立馆、特色名馆”的办馆理念和“服务育人”的服务宗旨,科学打造文献资源丰富、自主借阅便捷的优美学习环境,推行“藏、借、阅、查、咨、管”一体化开放式服务管理模式,使图书馆成为为读者服务的学习研究中心,成为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

  • 官网: 点击查看
  • 地址: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 开放时间: 08:00~21:00
详细介绍

书馆概况

四川文理学院位于川东门户达州市,办学历史可溯及创建于清末的龙山书院。1976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时称达县师范学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行列,更名为达县师范专科学校,2006年升本定名为四川文理学院,是目前川东地区惟一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图书馆现分设读者服务部、信息查询与利用教研室、文献建设部和办公室;有在编职工25人,其中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8人。图书馆专业队伍结构较为合理,基本涵盖了学校各学科专业,能够胜任我馆文献资源建设、科学管理和高层次读者服务等工作的需求。

图书馆现有馆舍面积1.3万平方米,阅览座位2511个;图书馆坚持每天16小时(即7:00-23:00)的不间断开放,周开放112小时,电子文献资源全天候24小时在线可用。

图书馆始终坚持 “质量兴馆、科研强馆、人才立馆、特色名馆”的办馆理念和“服务育人”的服务宗旨,科学打造文献资源丰富、自主借阅便捷的优美学习环境,推行“藏、借、阅、查、咨、管”一体化开放式服务管理模式,使图书馆真正成为为读者服务的学习研究中心,成为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

图书馆建设着力培育的特色是,紧密结合学校教学科研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整合图书馆资源,在为教学科研服务与需求的结合上,在学科专业、校友文献、地方文化资源建设与利用等方面逐步形成优势和特色。

馆藏资源

图书馆现有馆藏纸质文献139.05万余册,电子文献36434.96GB;有中外文纸质报刊1460余种;藏有《四库全书》、《中国野史集成》、《古今图书集成》等大型古今丛书;有《大公报》、《晨报》、《民国日报》等大型报刊影印件;有《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数据库》、《中国学位论文数据库》、《新东方多媒体学习库》、《库克数字音乐图书馆》等数字资源15个;建有《四川文理学院数字图书馆》、《川陕苏区文献研究数据库》等特色文献资源;与国家图书馆、CALIS、CASHL等信息机构建立了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协作关系,已初步建成了能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基本需要的三级文献资源保障体系。

图书馆现有计算机200余台,引进了“图腾图书馆自动化集成管理系统”, 建有标准规范的馆藏书目数据库,实现了采编、流通、阅览及行政办公系统自动化管理。图书馆网络环境实现了千兆接入校园主干网,百兆连接各业务部门及桌面,为信息交流提供了充足的数据吞吐能力;建有电子阅览室2个,为读者利用馆藏与网络信息资源提供了便捷、舒适的学习环境;在新、老校区构建了跨校区的统一自动化集成管理系统,建立了“集中管理,分布运行”的服务体制与运行机制,实现了新老校区文献信息资源服务管理一体化与文献信息资源的共知共享。

图书馆积极拓展信息用户教育、学科馆员服务、文献推送服务、网络荐书窗口、用户信息交流平台等服务项目,在对本校读者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积极面向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图书馆工作已开始从被动转向主动,从简单事务性转向深层次、学术性,从传统、单一方式转向信息化、网络化。

服务指南

入馆须知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为了建立、保持图书馆安静、舒适和优美的学习环境,培养文明习惯和高尚情操,凡进馆读者应自觉做到:

一、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馆,校外读者凭单位介绍信到馆办公室联系有关事宜。

二、衣着整洁,不穿背心、拖鞋,不打赤膊、赤脚进馆。

三、爱护馆内清洁,严禁随地吐痰,不吸烟,不吃零食,不乱扔纸屑和其它废弃物品。

四、保持馆内肃静,不高声交谈,严禁喧哗、争吵、打口哨;在馆内行走时,请尽量放轻脚步,维护公共场所的安静与秩序。

五、爱护书刊资料,爱护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六、读者进入每一部门时,请首先阅读有关规章制度,如有疑问,可向该处值班人员提出咨询。

七、自行车必须停放在学校指定地点,不得推进楼内。

八、遵守馆内一切规章制度,做文明读者,如有违章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欢迎读者对图书馆工作及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批评和建议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到办公室反映。

借阅须知

为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加速图书流通和强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一、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借阅图书,严禁使用他人借书证代借。

二、校内读者借书权限:教师限借30册;学生限借5册,每次限借时间30天,可续借1次。

三、外借图书指流通借阅区图书,基藏图书和所有报刊一律不外借,限馆内阅览。

四、校内单位集体借书,由部门资料员负责事先联系和完清相关外借手续。

五、外借图书必须按期归还,对逾期归还者,按每天0.10元/册累计收违约金;对应在寒暑假期间归还的图书,可延期在开学后一周内还清;对因公出差、学习等未能按期归还的图书,须有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六、读者有义务爱护书刊,不得遗失、撕毁或在书刊上批注、圈点、涂改;外借图书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上述情况,须向工作人员声明,并由本馆加盖标记和损毁说明;凡读者不按上述外借图书程序造成的问题,均由读者承担责任并按本馆书刊赔偿制度处理。

七、室内选书外借,请按使用说明正确使用代书板,选取架上图书合理,归架书刊到位,切勿乱插平放,自觉维护藏书排架原有序列和注意保持室内安静。

八、读者离馆时,需将代书板放回指定位置;对损坏或遗失代书板按工本费赔偿;对未办理外借手续而携书通过防盗监测通道者,均按违规行为处理。

九、对遗失图书按“图书馆书刊丢损管理办法”处理。

十、读者遗失借阅证,应立即到本馆总出纳台处挂失;凡未能及时挂失而被他人冒借的图书,由丢失本人证件者负责赔偿。

十一、正确使用计算机终端查阅书目,勿用其从事其他事项;严禁对网络服务中的数据、程序等进行删改,违者一律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十二、师生离校时,请先还清所借书刊和借阅证后,图书馆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对本人无法归还所借书刊者,由家属和所在单位协助清还。

十三、图书馆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收回的外借图书,读者在接到本馆催还通知后,应在限期内归还催还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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