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威宁县图书馆建于一九八一年。其前身是县文化馆图书室。一九八四年上级拨款伍万元。县人民政府行文将原来的体委办公楼转让给图书馆作馆舍。一九九一年,中央,省地和配套拨款兴建图书馆。一九九七年九月竣工投入使用。建筑面积744平方米。
二00六年,全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启动,我县被列为文化共享工程试点县,文化共享工程县级分中心设置成立在县图书馆。现已建立村级服务店60个。实现了传播优秀文化,共享文化资源,文化扶贫,科技兴农的目标。
“十·五”计划期间,国家把“两馆”建设纳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我馆争取到馆舍新建指标,重新选址,规划修建功能更齐全,设施更先进的图书馆,该工程正在建设中。
近两年来,我馆加大了农村图书室建设力度,已建立45个乡镇、学校村级图书室,初步解决了部分农村群众、特殊团体人员、读书难、学习难的实际问题。该工作目前正有序稳步推进。
威宁图书馆从一九七九年建立以来,在县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关心和支持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成为施舍齐全,管理规范的国家三级图书馆。形成了以县级为中心,覆盖各乡镇的文化服务体系。馆内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其活动有读书活动,少儿书画比赛,作文竞赛,科技讲座,书画摄影展,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电脑技能竞赛等。馆外活动有送文化下乡,“3·18”科技宣传服务,送电影,图书下乡,送文化进军营、学校、厂矿等。这些活动的开展,最大限度的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图书馆室知识的宝库,是社会发展的缩影。当前,正值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时期,国家正不断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事业发展迅速,图书馆是社会效益坐拥越来越明显,职能作用、服务范围更大、文化阵地影响力更广泛。符合时代发展要求,转变优秀文化,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威宁图书馆必将对“富民兴威”构建“和谐威宁”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展厅展馆
威宁县图书馆设图书馆借阅室、报刊综合阅览室、编目室、办公室、会议室、展览厅、书库等。二00四年增设电子阅览室。
馆藏实力
馆藏书九万余册,音像资料二千余盘,报刊读物二百五十余种,一次可接待读者100余人。现有职工6人,其中,本科1人,大专4人,中专1人,平均年龄45岁。分别参与过国家,省和地区组织的业务培训班。
实用信息
开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8:30 — 12:30
下午:14:00 — 18:00
周六、周日:上午10:00——下午18:00
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正常开馆。
办证指南
1、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户口本、护照等)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自愿遵守我馆借阅服务规则及其他规定,填写申请表,交纳相关押金费用即可办理读者卡。
2、读者卡类型和收费标准:
综合卡 200元 7 中外文图书,中外文期刊、少儿图书,总共可借阅6本图书,借阅时间为30天,续借时间为30天。 1、综合卡可在每个外借窗口使用;普通卡除外文借阅室均可使用;少儿卡仅限少儿借阅室使用。
2、办证押金用于借阅图书的逾期、轻微破损等的付费,如严重损坏或者丢失,按照图书馆规定付费。
3、退卡(销卡)时,押金如数返还。
4、免押金少儿卡限定14周岁以下儿童办理。
普通卡 100元 3 中文图书、中文期刊、少儿图书、总共可借阅3本图书,借阅时间为15天,续借时间为15天。
少儿卡 免 2 少儿图书、少儿期刊,总共可借阅2本书,借阅时间为15天,续借时间为15天。
3、读者卡可永久使用,免费借阅馆藏图书和期刊。
4、读者卡损坏需要更换时,应交回旧卡;请保管好读者卡,如一年内连续换领两次借阅卡的读者,第二次换卡时需交制卡工本费。
5、读者卡丢失,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办卡处办理挂失手续,也可电话挂失,读者卡挂失后,则可补办新卡,若找到原卡,请在办卡处解除挂失。
6、退卡时,需付清所有欠款、归还所借文献资料、出示押金收据和读者卡,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办卡处办理。
7、请妥善保存押金收据,遗失不补。
8、办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8:00。
9、咨询、挂失电话:0857—6238966
注:少儿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无身份证,请携带户口本或者监护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到馆办理。
借阅规则
一、外借图书
1、图书借阅证(卡)仅供本人使用,不准转借或转让他人。
2、每个借阅证(卡)可外借图书或期刊的数量及时间,按照所办理卡类标准执行。
3、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无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又未因其他原因而被停止借书权时,可以办理续借,续借不能超过15天。
4、某种图书如果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读者可办理图书预约请求。
5、读者办好手续后,在指定位置存好所带物品,入库取书,不要乱拿乱放。
6、图书、借书证内的条形码要保持完好。请各位读者爱护图书,图书如损坏严重或丢失,按照书的两倍价赔偿。
7、不得偷书,如发现偷书者按书价的10倍罚款。
二、馆内阅览
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卡)可以在阅览室内阅览书刊。
2、阅览报纸免费,不需借阅证。
3、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阅览室外,否则按窃取书刊处理。
4、阅览室内开架书刊,每位读者每次限取书刊1册,阅毕应按阅览室规定放回。
5、读者须遵守《威宁县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
本百科内容由用户岁月静好整理上传,当前页面所展示的词条介绍涉及宣传内容属于注册用户个人编辑行为,与【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图书馆】的所属企业/所有人/主体无关,网站不完全保证内容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也不代表本站立场。内容仅为介绍词条基本情况,想要了解更多请到官方平台。若该内容有影响到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unfei9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