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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图书馆

时间:2024/11/22 15:40:51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图书馆成立于1994年,由当时的文化馆图书室组成.目前拥有250个阅览席位,设有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地方文献查阅室、视听文献查阅室、藏阅一体外借室、少儿阅览室、过刊报纸查阅室、古籍室。2015年馆藏图书达到了109606册,电子图书23000种。其中古籍1045册、数字图书馆电子资源总量1TB、地方文献364册。
  • 中文名: 泰和县图书馆
  • 官网: 点击查看
  • 地址: 江西省安吉市泰和县澄江镇工农兵大道102号
  • 成立时间: 1994年
  • 藏品数量: 109606册
  • 开放时间: 09:00~17:00(周一闭馆)
  •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三级图书馆
详细介绍

基本介绍

泰和县图书馆大楼建成于1993年,建筑面积3890m2,之后泰和县图书馆于1994年成立,由当时的文化馆图书室组成,截止目前,在职干部职工6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2人。

2012开始年创建了“分级阅览”推广服务和打造“志愿者服务基地”两大服务品牌。

2011年开始全面免费开放。2015年书刊外借册次100024册,书刊年外借率达94%,2015年流通人次181000人次,人均到馆次数达30次以上。

每年利用文化三下乡、图书宣传周、节假日举办讲座、培训和阅读推广活动,年举办讲座培训达150场次以上,年参加活动人次达30000多人次,内容涵盖农村科技知识、文明礼仪、健康、安全知识、文学艺术、党员、时事政策、培训、业务培训、共享工程培训、演讲比赛、朗诵比赛、知识竞赛、读书活动等。

大力推行全省图书通借通还一卡通惠民政策。于2016年元旦前夕顺利开通了全省一卡通服务工作,做到了全省读者、图书资源共享服务。。

推动“扫一扫,图书馆搬回家”数字图书馆建设。2015年年底,我县数字图书馆建设初具规模:在阅览室一楼采购图书阅读机及报刊阅读机两台数字图书馆展示机器,正在建设中的我县数字图书馆门户网站、手机图书馆和微信图书馆平台。数字图书馆内容丰富,目前有2万余册最新图书、以及时时更新的1500种最新杂志、150种报刊,随时随地可阅读。

初步推进图书馆服务均等化建设。今年,泰和县图书馆在全县各乡镇建设了22个分馆。每个馆配备了2000多册图书,订阅了报刊,配备了电脑等,并纳入了全县一卡通的范畴,2016年读者将可在全县任何一个分馆、总馆内自由借阅。

2009年至2015年获国家级奖一项、省级奖四项、市级奖三项、县级奖二项。

展厅展馆

泰和县图书馆内设有图书外借室、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地方文献查阅室、视听文献查阅室、过刊室、多功能报告厅、文化共享工程泰和支中心等服务窗口,共计300阅览席位。

馆藏实力

2015年馆藏图书达到了109606册,电子图书23000种。其中古籍1045册、数字图书馆电子资源总量1TB、地方文献364册。全面采用ILASIII进行图书管理,实现了图书期刊采编、流通、网上咨询等自动化服务。自建《乌鸡资源》《爵誉古村》《蜀口风景》《浙大西迁》《杨士奇》《白口城》等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和网站数字资源。

实用信息

读者入馆须知

1、读者应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2、保持馆内肃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

3、讲究文明礼貌,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入馆。

4、维护馆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杂物。

5、爱护图书馆的书刊,不得乱涂乱画、圈点、折叠、撕剪、偷窃等。

6、爱护书刊、设备和一切公共财物,不得损坏。

7、保持安静、说话、走路要轻声,进入书库、阅览室自觉将手机改为震动提示。

8、证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他人使用,图书只能代还,不能代借。

9、禁止在馆内吸烟、用火和使用各种充电设备。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开放时间

星期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星期一 业务学习 业务学习

星期二 开放 开放

星期三 开放 开放

星期四 开放 开放

星期五 开放 开放

星期六 开放 开放

星期日 开放(阅览室) 开放(阅览室)

备注

注:节假日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办证须知

一、读者办证时,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办证处办理借书证。

二、凡办理借书证者须同时缴纳押金100元,借书证长期有效。

三、一个人限办理一份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因转借他人使用造成的损失和书刊的破损、超期等由借书证者负责。

四、一份证只能借三册以下图书(含三册),且合并价格不得超过100元。

五、退证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将所借图书如数归还方可退证。退证后,不能再次办理借书证。(欲退证者须谨慎)

六、遗失或损坏证件者,读者可凭身份证、户口本到馆办理挂失手续,可补办证件,补办时须缴纳5元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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