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黄山区公共图书馆位于太平东路20号文化大楼内,馆舍总面积约1817平米。全馆干部职工7人,1名馆长、2名副馆长。本馆为全区16万人民免费开放服务。
黄山区图书馆作为全区文献信息中心,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现文献馆藏总量已有47.46万册的规模。馆藏发展活动包括实体资源和虚拟馆藏的有机协调发展,还涉及乡镇分馆文献资源建设的组织与协调、全省馆际合作与信息共享活动的参与和推动。
展厅展馆
设盲人阅览室,地方文献古籍阅览室,少儿文献阅览室,成人文献阅览室、图书外借室、多功能视听室,电子文献阅览室、文化共享工程机房,剔旧书库,另办公室2间。
馆藏实力
馆藏概况
2007年
地方文献40余册;工具书1千册;古籍线装书7131册,其中民国初期刻印的古籍线装书约5千册。
2008年
普通图书3万册,其中少儿图书2.5万册;工具书1千册;地方文献40余册;古籍线装书7131册,其中民国初期刻印的古籍线装书约5千册。
2009年
普通图书4万册,其中少儿图书3万册;工具书1.1千册;地方文献60册;古籍线装书7131册,其中民国初期刻印的古籍线装书约5千册;数字资源500G。
2010年
普通图书4.1万册,其中少儿图书3.1万册;工具书1.1千册;地方文献80册;古籍线装书15631册,其中民国初期刻印的古籍线装书1万余册;数字资源800G.
2011年
普通图书4.2万册,其中少儿图书3.2万册;工具书1.1千册;地方文献130册;古籍线装书15631册,其中民国初期刻印的古籍线装书1万余册;数字资源2TB.
2012年
普通图书4.5万册,其中少儿图书3.4万册;工具书1.1千册;地方文献210册;古籍线装书15631册,其中民国初期刻印的古籍线装书1万余册;报刊杂志66种;光盘资料200件。数字资源3TB。
2013年
普通图书4.5万册,其中少儿图书3.4万册;工具书1.1千册;地方文献210册;古籍线装书15631册,其中民国初期刻印的古籍线装书1万余册;电子图书25万册;报刊杂志80种;电子期刊3600多种;光盘200件。
实用信息
开放时间
成人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外借室:
周一~周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17:30。
电子文献阅览室:
周一~周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17:30。
办公区域:
周一~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2:30-17:30。
注:夏时制下午3:00-6:00
注:每周五上午图书馆闭馆半天
入馆须知
黄山区公共图书馆系对社会实施免费开放的公共文化场所,为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黄山区图书馆倡导读者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文明守则,为共同创建社会文明活动而努力。
一、读者入馆必须衣着整洁、端正。外着内衣、拖鞋和赤脚者请勿入内。
二、读者随身携带物品带入楼区后请自身保管好,或请工作人员代为保管存放。
三、维护公共场所安全,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入馆,楼区内严禁烟火。馆区内禁止吸烟,请勿携带食品入内。
四、请勿怀抱幼儿入楼区。幼儿须在成年人带领下方可进馆。
五、保持安静,请勿在借阅区内打手机和大声喧哗、戏闹、追逐、吵架、斗殴。
六、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
七、请勿在馆区、楼区内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果壳等污物;请勿在墙面、地面乱刻、乱画、乱贴、乱涂,请勿攀摘树木、践踏花草等,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八、请读者爱护图书、期刊,如有污损、涂抹、撕割或偷窃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罚。
九、持有优待证的老年读者和残疾人读者可优先借阅。
十、请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注:每周五上午闭馆学习和打扫卫生,下午正常上班)
办证指南
一、读者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须出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二、我馆一卡通借阅证使用范围如下:
1、一卡通借阅证:办理一卡通借阅证一律免收工本费,只需交押金50元即可借阅。可在我馆的外借处、成人阅览室、少儿阅览室通用。每次可借单本图书2册(刊)。
2、一卡通借阅证可以在成人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免费阅览各种报纸期刊。
3、电子文献阅览证:成人必须凭二代身份证登记上网,18周岁以下青少年和学生须家长陪同前来办理本室的阅览证方可入内,且每次上网不得超过2小时。
三、注意事项:
1、所借图书价格超过办证押金时,须交纳临时押金。
2、借阅证要妥善保存,以免遗失。如不慎遗失,要及时到办证处挂失,一周后可补办。
3、读者新办证需一年后可自由退证,退证时凭押金收据和借阅证退还押金。
阅览须知
(1)进入本馆各阅览区(室)阅览不需任何手续(除多媒体阅览区)。
(2)请勿携带书包、个人书刊资料及食品、饮用水等进入各阅览区(室),请将个人物品在存包处寄存。
(3)进入阅览区(室)后,请将手机等调至静音或关闭,阅览室内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
(4)请注重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等,禁止在书库、阅览区(室)内用餐和吃零食;
(5)阅览区(室)内书刊可自行取阅,每次限取1册,阅后请勿自行上架,请放在指定的阅览桌上或放在指定书车上,由工作人员整理上架。
(6)禁止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各阅览区(室),禁止吸烟,用火。
(7)请勿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文献资料带出馆外。
(8)使用电脑、声像等电器设备应严格按照安全使用规则操作,由于违规操作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将由违规者承担。
(9)爱护馆内各阅览区(室)的设施设备, 严禁藏匿、撕割、涂画、偷窃书刊资料, 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违者将按读者《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10)严禁利用图书馆的财产和设备从事违背道德和法律的活动,违者将被取消读者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图书馆人保部门处理
(11)读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馆里有关规定。
(12)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人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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