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鄂伦春自治旗图书馆是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国家县级三级图书馆,是承担文献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存储、传播、研究和服务等功能的公益性公共文化与社会教育机构。 鄂伦春自治旗图书馆始建于1976年,现馆舍位于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中央街105号旗会展中心二楼。面积800平方米,阅览坐席135个。
展厅展馆
鄂伦春自治旗图书馆设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鄂伦春自治旗支中心、外借室、成人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工具书、地方文献展厅、采编室、资料室、财会室。大厅内安装有电子书借阅机,为读者免费提供最新出版的正版授权电子图书下载。开展外借、阅览、参考咨询、电子信息、视听等服务,举办公益性展览展示、讲座、培训等活动。鄂伦春自治旗图书馆始终秉承“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不断提高读者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馆藏实力
鄂伦春自治旗图书馆藏书总量63534册(件),其中,纸质文献43900册(件),电子图书19634册。
实用信息
开馆时间
全年开放
周一 — 周五 8:30—17:30
周六 — 周日9:00—17:00
备注:周三下午(12:00—17:30)闭馆学习,不对外开放。
借阅服务
对外服务窗口:
外借室,成人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地方文献展厅;工具书阅览室;资料查询室。
开展服务项目:
读者借阅卡办理;中文图书借阅;电子文献阅览;报刊阅览服务;电子借阅机自助服务;少儿图书借阅;分馆及图书流动站服务;文献消毒、打印、复印服务。
办证指南
一、申办对象
凡持有身份证或军官证、户口簿、护照等有效证件的中、外籍人士均可办理借阅证。
二、办证手续
持有效证件,填写《读者借阅证申请登记表》后即可办理。
三、注意事项
1、办理退证手续时,须持办证时的有效证件及押金收据(办证一年内不得办理退证手续)。
2、遗失借阅证时,持证人应尽快持有效证件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如未及时挂失,造成的损失由持证人自负。
3、办证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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