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海原县图书馆的前身是1979年底由海原县文化馆的图书借阅室分离出来的,始建于1980年初,1980年底开馆。后来,随着业务的逐年递增,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读者的需求,2003年7月动工兴建了2710平方米的集图书阅览、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性大楼,并于2005年5月交付使用。2013年,根据县委政府的决定,海原图书馆从建设旧址迁往牌路山麓新馆,新馆总投资1036万元,建筑面积达3286平米,2015年正式完工,2016年8月投入使用。现已向广大读者免费开放各类图书借阅、网上查询服务,并且承担全县185个农家书屋,19个流动图书室,1个残疾人阅览室,17个乡(镇)、8个社区、167个行政村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全馆现有干部职工13人(编制13人)、其中干部3人、工人10人、副高1人,中级职称8人、初级职称2人、工勤人员1人、管理岗位1人,大专以上学历11人、中专2人。
展厅展馆
馆内设有:办公室、图书采编室、报刊借阅室、少儿借阅室、图书借阅室、特藏地方文献室、电子阅览室、视障阅览室,自学室,同安报告厅,共享工程支中心,移动数字借阅机和读报机。可提供阅览座位300个,年均图书借阅3.67万人次;年外借图书10万册次(其中:流动图书室3.63万册)。
馆藏实力
馆藏图书及期刊19.63万册,年征订杂志160余种、报纸30余份。
实用信息
开馆时间
夏季开放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30
冬季开放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入馆须知
一、馆内图书、期刊凭读者借阅卡借阅。读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图书借阅一卡通,每张卡押金100元,丢失补办收取卡费10元,请您妥善保管。
二、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大声喧哗,维护馆内秩序,出入图书馆不拥挤,不抢占阅览座位,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以免影响他人。
三、言谈举止文明礼貌,不得穿拖鞋、背心入馆,禁止在馆内进餐、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果皮、杂物等。
四、注意防火,保证安全。严禁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五、馆(室)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元。
六、爱护书刊资料及馆内各项设施,不得撕裁、污损书刊资料,图书资料丢失、损坏按价赔偿;不得在桌椅、门窗、墙壁上涂抹刻画。
七、馆内图书、期刊外借期限30天,到期后可预约续借30天。到期不归还者每天收取滞纳金0.5元。
八、到馆读者将自己的包及随身物品一律寄存门口存包柜,方能进入各部室借阅书刊,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资料,不得带出馆 ( 室 ) 外。
九、图书馆实行全日免费开放,夏季开放时间:星期一到星期日早晨8:30到12:00、下午2:30到6:30;冬季开放时间:星期一到星期日早晨8:30到12:00、下午2:00到6:00,正常按时开放。
十、进馆带小孩的读者,请您务必照看好您的孩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十一、严格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证、罚款或交有关部门处理。
办证指南
办证须知:
1、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
2、需缴纳借书押金100元;
3、少儿办证须在家长陪同下;
4、持有本馆借阅证(卡)的读者应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
5、办理本馆借阅证(卡)后,遗失或损坏,需补办新的借阅证(卡)方能借阅,补办借阅证(卡)费10元。
退证须知:
1、读者退证(卡)需归还所借图书、期刊,并无滞纳金欠款方能退证(卡);
2、读者需持本馆借阅证(卡)及押金收据,退还全部押金;
3、读者有借阅证(卡)而无押金收据,需持本人身份证件并归还所借图书、期刊及无滞纳金欠款,方能办理退证(卡)手续。
办证咨询处:
服务内容:办理借阅证(卡);退证(卡)手续;解答读者各种服务咨询等。
借阅制度
一、图书借阅室规则
1.本室图书实行免费开放,必须长期保存,为防止丢失半开架凭卡借阅的办法供读者阅读。
2.读者按年度办卡,凭卡借阅,过期作废,每卡收取100元押金,读者到时凭卡退还押金,书刊丢失从押金中扣去,卡丢失概不退还押金。
3.本室图书读者凭借阅卡每人每次限借二本,如多借须交纳相应的押金。
4.读者应爱惜图书,不能随便裁剪点画、涂抹、撕页,如损坏者按原价的3-5倍罚款。
5.读者应遵守公共秩序,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从而保持一个良好的读书学习环境。
6.读者要服从本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如无理取闹,不遵守借阅规则者,其他读者有权协助工作人员加以批评教育。
7.读者对本室工作人员有意见时,可提出批评或向馆领导反映,但不得吵闹,影响其他读者。
8.搞好室内清洁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二、报刊阅览室规则
1.本室报纸、杂志实行免费开放,需长期保存,为防止丢失实行半开架凭借阅卡阅读的办法供读者阅读。
2.本室所陈列的报纸只限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3.读者应遵守公共秩序,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阅读,从而保持良好的学习环境。
4.读者应爱护报刊,不能随便剪裁、点画、涂抹,如损坏者按原价2—3倍罚款。
5.读者按年度办证,凭卡借阅,过期作废,每卡收取100元押金,读者到时凭卡退还押金,书刊丢失从押金中扣去,卡丢失概不退还押金。
6.读者要服从本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如无理取闹,不遵守阅览规矩者,其他读者有权协助工作人员批评教育。
7.读者对本室工作人员有意见时,可提出批评或向馆内领导反映,但不得吵闹,影响读者。
8.搞好室内清洁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三、儿童借阅室规则
1.儿童借阅室实行免费开放,只限少儿借阅,阅读时要按照管理人员的安排进行阅读,不得随意乱拿乱放。
2.遵守阅览室纪律,不高声喧哗,不影响他人阅读、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保持良好的学习净地。
3.爱护公物,不允许在墙壁桌椅上乱画乱刻,爱护图书,报刊;若有撕页、损坏者要按原价2--3倍罚款。
4.每次阅读完毕后,必须将报刊全部归还,若发现私自把报刊带出借阅室者,要予以罚款及批评教育。
5.外借报刊必须办理借书卡,每卡收取押金100元,读者到时凭卡退还押金,书刊丢失从押金中扣去,卡丢失概不退还押金,一年有效,过期作废。
6.读者对本室工作人员有意见时,可提出批评或向馆领导反映,但不得少闹,影响读者。
7.搞好室内清洁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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