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渠县图书馆建于1976年2月,经过30多年的历程,发展成为具有文献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存储、传播、研究和服务功能的独立建制的县级公共图书馆。在2009年、2013年全国第四次和第五次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均被授予“二级图书馆”,多次获得省、市主管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近年来,我馆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六一、国庆、“4·23”世界读书日等节、假日,举办各类专题展览、主题征文活动大赛、优秀图书展读、经典影片展播等活动,举办传统文化、阅读论坛、素质教育等专题公益讲座,吸引了渠县广大市民和青少年儿童的广泛参与,为建设“书香渠县”做出了积极贡献。
展厅展馆
现有馆舍总建筑面积1593平方米,在职职工18人,馆内设有办公室、财务室、采编辅导部、地方资料室、综合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基本书库、共享工程渠县支中心。
实用信息
开放时间
夏季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注:若有变动,以调整公布时间为准。
阅览须知
一、凭证免费阅览,免费提供茶水。
二、读者凭本人阅览证入室阅览、无阅览证者可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办理临时阅览手续。
三、读者入室阅览严禁携带各种食品,除笔记本和文具外,其它物品请存入寄包处。读者可携个人饮水用具入库,将其放在指定的位置,以免误洒浸湿书刊。
四、阅览区实行开架就地阅览,所有报刊不得外借。
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拆页、勾画,如有损坏,照章赔偿。
六、读者欲复印本区报刊资料,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办理有关手续,未经许可,不准将本区书刊带出区外。
阅览室借阅制度
一、入室须知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爱护图书、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3、室内严禁抽烟,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扔纸屑、瓜皮、果壳等杂物等,严禁大声喧哗。
二、借阅规则
1、每人一次性可借书籍2册。
2、借阅期限,图书10天,杂志1周,必要时可续借一次。
3、工具书一般不出借,读者可到图书室查阅。如特殊需要,经认可后借阅,借期不超过15天。
4、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图书价格赔偿。
三、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
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倍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和相同图书编号的图书偿还,另收图书加工费2元,否则按下列规定赔书。
1、一般图书按原价1-2倍赔偿。
2、各种工具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5倍赔偿。
3、进口外文书按原价3倍赔偿,文艺图书按原价的1-2倍赔偿。
4、成本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除赔偿全套外,再按遗失之书价的3倍赔偿。
5、其它图书资料及各种画册、照片、图书等,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赔偿数额。
(二)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赔偿书刊原价的30-50%。
2、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有关书刊遗失条文处理并交回污损图书。
(三)偷窃、撕毁书刊的处理。
1、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处以罚款。
2、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以“偷窃、撕毁书刊”论处。
书刊遗失赔偿办法
一、办理书刊借阅手续时,读者须当面检查原书,发现污损、缺页等现象要及时声明,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借书人负责赔偿。
二、书刊封面、封底被污损,不影响正文的,图书按原价的30%赔偿,期刊按原价的50%赔偿,书刊保留在图书馆。
三、书刊正文被污损或丢失的可赔偿原书刊,并按原价的10%交书刊加工费,不能赔偿原书刊的,图书按原价的2倍赔偿,期刊按半年订价赔偿。
四、珍贵书刊、绝版书刊污损、丢失,视书刊价值另行决定赔偿数额。
五、对有意损坏书刊(如裁割、撕裂、偷梁换柱、挖窗等),除按书刊污损赔偿外,情节严重者交送有关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六、对偷窃书刊者,除收回原书刊外,并交有关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七、保持安静,请勿喧哗。
八、维护环境卫生,严禁吸烟。
办证须知
读者卡办卡须知
1、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或学生证(少儿读者,可凭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到渠县图书馆各阅览服务窗口免费申办读者卡,每人限办一张;
2、读者持卡首次借书时,需缴纳图书押金50元,读者退卡时一次性退还押金款。
注意事项:
1、敬请读者妥善保管读者卡,若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本馆办证处挂失,并免费补办新卡,若在办理挂失手续前,读者卡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
2、持有读者卡的读者,应遵守渠县图书馆各相关借阅制度。
读者卡退卡须知:
1、读者退卡需完好无损退还完本馆所借图书,并无图书超期滞纳金欠款方能退卡;
2、读者需持本馆读者卡及押金票据,按实际缴纳金额退还押金;
3、若读者遗失读者卡或者押金票据,须持本人办卡时使用的有效证件并归还所借图书及无滞纳金欠款,方能办理退费手续。
其他信息
规章制度
主要职能
渠县图书馆是由渠县人民政府设立,具有文献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存储、研究、传播和服务等功能,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公益性文化机构与社会教育设施。
渠县图书馆具有以下主要职能:
(一)系统保存文献信息资源,传承文化: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范围全面系统地收集记载人类社会发展历史的知识经验的图书文献,并进行加工、整理,使其长久保存下来、流传下去,为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服务。
(二)传递信息、传播知识:对知识、信息的物质载体进行收集、选择、加工、存储等一系列工作,最终将科学文化知识进行有效的传播。
(三)提供公民终身学习环境:图书可以提高人的涵养、陶冶人的情操,能起到净化心灵的作用,图书馆为读者提供针对性服务,通过信息服务帮助弱势群体提高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等。
(四)促进科学研究和公众阅读:将收藏的文献资料中的情报信息揭示出来,为信息找到使用者,同时帮助读者提高开发利用情报信息的能力。
文明服务公约
渠县图书馆阅览室是读者服务工作的一个重要阵地。为提高本室的服务质量,具体落实“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要求,特制定本公约,作为本馆读者服务工作人员的言行准则和检查评定读者服务工作的依据。
一、恪尽职守,勤工守时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前到岗,准时开馆闭馆。上班时不得任意离岗,不得干私活,不得带小孩。工作岗位谢绝一切私人来访。尽量避免非工作电话,上班时不得干非岗位职责的事。
二、语言文明,热情周到
态度和蔼,微笑服务,主动热情,使用文明语言,不讲脏话、粗话,不得与读者争吵,对所有读者一视同仁。
三、熟悉业务,有问必答
熟悉本岗位工作内容,耐心解答读者的提问与咨询,主动帮助读者,有问必答,有求必应,百事不厌,百问不烦,尽量满足读者的一切正当要求。
四、仪表端庄,举止文雅
衣着端庄,举止大方得体,不得抛丢借书证和书刊,不得面对读者吃零食,嚼口香糖等,保持良好的坐姿,对到馆视察工作的领导和参观者要主动起立迎接。
五、环境卫生,室内安静
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不得随地乱丢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馆内严禁吸烟,保持室内安静,做到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
首问责任制度
1、凡办事人到我馆办理有关事务,或电话询问有关事项,或反映有关情况等,问到第一位工作人员就是首问责任人,责任人必须认真地履行首问责任制度。
2、责任人应热情接待和引导前来办事人员,对电话咨询要耐心接受询问,语言要文明礼貌,不得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用语敷衍塞责,推诿了事。
3、对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当迅速办理或答复,并一次性告知办理程序、所需材料和要求等,能办的事应立即办理,手续不完备或材料不齐全的给予指导;条件不符合不能办理的耐心做好解释。
4、不属于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耐心详细告知办事人到办理该事的具体部室及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必要时把办事人直接带到相关部室,并做好联系协调工作,令办事人满意。
5、责任人要尽职尽责,切实树立为民办实事的指导思想,坚决杜绝“冷、横、硬、推”等现象,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6、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首问责任制规定的人员,一经发现或投诉查实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轻的由分管局领导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并在馆内进行通报批评。
限时办结制
一、为了加强本馆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限时办结制是指我馆工作人员对内、对外工作的时限要求。
三、本制度适用于我馆工作人员。
四、具体要求:
1、对上级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及目标责任,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按时按质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处理好日常接待和其它工作。
3、采编工作人员对新到馆的图书,500册以上必须在5天内完成编目、数据加工、典藏并送阅览部流通。
4、阅览工作:
(1)读者申请办理借阅证件,在提供完备手续的前提下,必须在半小时以内完清办理借阅证。
(2)新到的报刊必须在当天上架,投入流通。
(3)新典藏的图书500册以内必须当天分类上架,第二天投入流通。
(4)读者借阅闭架的图书,工作人员必须在15分钟内完清借阅手续。
5、报纸装订必须在下月装订完上月的报纸,次年上半年装订完上半年的期刊。
6、档案管理次年四月前必须对上年的文书档案、财务档案归档完备。
服务承诺制
一、 认真履行公共图书馆的社会教育职能,做到真诚、热情、礼貌、文明、高效。
二、 成人外借室、阅览室每周开放时间56小时,少儿阅览室每周开放时间40小时以上。
三、 免费向读者提供基本服务,包括:
(一)文献的检索、阅览、外借、一般性咨询;
(二)电子与网络信息资源的检索、浏览、阅读、咨询;
(三)流动服务和定点借阅;
(四)举办公益性讲座、展览、学术交流、培训等活动;
(五)专门为少年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提供的借阅服务;
(六)阅读指导和读书活动;
(七)其他公益性服务。
四、 平等对待每位读者,不论身份,不分等级,热情、周到、细致服务。
五、 保护读者个人隐私,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读者个人信息。
六、 文明礼貌,言谈举止文雅大方,自觉接受读者监督。
七、 保持室内环境安静,整洁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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