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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图书馆

时间:2024/9/20 8:26:41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南康区图书馆成立于1935年,有着七十余年的历史,在县市级图书馆中属历史较早的一座。1995年3月1日位于蓉江街办蓉江中路15路的文化大楼南康图书馆建成开放。馆舍建筑面积1584平方米。南康区图书馆有阅览坐席180个,计算机55台,宽带接入10M,使用的是ilassIIIl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从1998年第二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起,连续三次评为二级图书馆。
  • 中文名: 赣州市南康区图书馆
  • 官网: 点击查看
  • 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蓉江中路15
  • 成立时间: 1935年
  • 藏品数量: 13万册
  • 图书馆等级: 国家二级图书馆
详细介绍

基本介绍

南康市图书馆成立于1935年,1995年3月新馆竣工,地处市区中心蓉江西路与宝林路交汇处.于同年10月正式对外开放,现有馆舍面积1584平方米,藏书近13万册,馆藏图书按《中图法》分类。设有公务、读者、资料分类目录以及书名目录等4套目录。现有干部职工9人,其中本科2人,大专3人,中专(高中)4人,馆员2人,助理馆员4人;实行馆长负责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馆长1人、副馆长1人。

近年来,在上级领导的关心重视下,图书馆工作有了较大发展。我馆的工作以服务“两个文明”建设为工作立足点,不断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争取社会各界对图书馆工作关心与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向广大读者敞开发放各类借书证,实行开架借阅,开展预约借书、送书上门、资料代查、咨询解答、集体借阅、书刊简介、为退休老人、残疾人读者提供特殊服务。

随着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全面的深入,我市于2007年列入江西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县之一,2008年9月以南康市委名义向全市下发了《关于印发〈南康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康办[2008]194号)。从而为建设我市资源共享工程站点提供了财力支撑,为整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发展铺平了道路。共计接收上级下拨的68万元电脑网络设备。安装到位,并通过了国家验收。乡镇及村级文化共享基层站点,覆盖率达100%。年列入财政预算3.2万元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运行经费。正在发挥强大的资源共享作用和网络服务功能。

2008年9月以南康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南康市古籍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康府办字[2008]112号)。开始了对全市市直单位、宗教团体、学校等古籍普查工作。南康市图书馆共收藏了古籍3857册,其中善本书845册。

2005年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二级馆”。

展厅展馆

开设有图书外借室,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图书资料室、报刊资料室,资料复印室、少儿阅览室、古籍善本特藏室,地方文献资料室、多媒体电教室,综合采编办公室等10大业务科室;阅览室座位220个(其中少儿阅览室50个,电子阅览室50个)。图书馆实行全天候的周七服务工作制,每周开放70小时以上

实用信息

交通指南

位于蓉江西路与宝林路交汇处,文化大楼。

入馆须知

一、读者入馆需出示个人有效证件,办理有关手续,按各阅览室规则就读。

二、衣着整洁。外着内衣、拖鞋和赤脚者谢绝入内。

三、楼内禁止吸烟。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入馆,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安全。

四、大件物品请寄存在指定地点,不得携带进入阅览室。

五、楼内不准大声喧哗、戏闹、吵架,请保持环境安静。

六、爱护公共设施,请勿随意搬动、挪用馆设备及桌椅,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

七、请勿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果壳等污物;请勿乱画、乱贴、乱涂、乱刻;请勿攀折树木、践踏花草、攀登雕塑等。

八、不得任意触摸、按动消防设施,人为损坏,送交公安部处理。

九、遵守本馆有关规定规度。

十、车辆须按指定地点停放。

开放时间

周一、三、四、五、六、日。

周二为全馆人员学习日。

办证须知

我馆自2011年12月1日起,免费办理(更换)读者证,全面实现免费开放。相关实施要求如下:

1. 从2011年12月1日起,办理或更换读者证,免收工本费,满周年后验证,免收验证费。如果未验证,原证作废。

2.领换新证时必须提交有关个人的真实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做好书面登记,并统一按照新的标准收取押金。

3. 请读者妥善保管证件,每次到馆借书阅览,均须带本人读者证交工作人员验证。

4. 领换证时请注意读者证上编号前的数字编码及使用范围。CXXXXXX表示成人借书证(押金50元,免费限借2册且图书总码洋不超过100元,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SXXXXXX表示少儿阅览证(押金30元,借期为一年);DZxxxxx表示电子阅览证(押金30元,可在电子阅览室免费上网)。

5. 外借室、少儿阅览室图书免费借阅,但是如果超过期限,必须按照超期的实际天数,收取每天每册0.1元的超期费。该举措,是为了确保图书的合理流通,尽量不损害其他读者权益。

6. 电子阅览室实行免费办理读者证上网,成年读者持身份证、未成年人由监护人带领并持监护人身份证办理;为保证读者证的有效性、防止证件转送他人,确保未成年人安全上网,办理读者证时收取一定数量的押金,满周年验证;实行持证免费上网;读者上网实行时间控制,未成年人上网按照规定控制每天上网时间,成年人适当放宽;未成年人不得玩未经文化部批准的游戏;所有读者均不得浏览黄色、非法网站,不得在网上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不利于国家及社会稳定与发展、影响国家与社会安全的言论。一经发现,本馆将不再接受其来馆上网,同时,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 读者因种种原因导致的书刊污损、遗失,需要赔偿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赔偿(根据书价,近5年出版的1-3倍,5年以前出版的10-20倍,特殊图书最高30倍)。

8. 普通资料查阅、视听、讲座及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服务项目,实行免费开放。

9. 为读者收集专题信息,编写参考资料,或者进行代查、代译、复印书刊资料等服务,属于深度参考咨询服务,可以根据上级要求适当收取费用。

10. 未尽事宜,请咨询相关服务窗口工作人员。

建筑布局

二楼:办公室、图书外借室、报刊阅览室、采编室、电子阅览室、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南康市支中心

三楼:少儿阅览室、古籍特藏室、地方文献资料室、报刊资料室、多媒体教室

四楼: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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