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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图书馆

时间:2024/11/8 5:37:17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垫江县图书馆成立于1950年9月,原馆址在东内街。1952年10月并入县文化馆。1978年11月建制。1991年9月,迁至凤山路22号, 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2011年7月搬入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底楼临时办公。2015年9月迁入新馆,位于桂溪街道文化西路, 占地面积约12亩,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垫江县图书馆致力于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集阅览外借、知识查询、文化展示、培训辅导、艺术熏陶等功能于一体, 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的文化共享中心。
  • 中文名: 垫江县图书馆
  • 官网: 点击查看
  • 地址: 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文化西路
  • 门票: 免费
  • 占地面积: 8000㎡
  • 成立时间: 1950年09月
  • 服务宗旨: 读者第一,服务至上
  • 开放时间: 09:00~19:00(每周四下午闭馆,整理内务)
  •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一级图书馆
详细介绍

基本介绍

垫江县图书馆是公益性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是主要的文献信息收集交流中心,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免费提供图书、 报刊借阅和信息咨询的服务机构,也是对外文化交流的窗口。

垫江县图书馆成立于1950年9月,原馆址在东内街。1952年10月并入县文化馆。1978年11月建制。1991年9月,迁至凤山路22号, 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2011年7月搬入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底楼临时办公。2015年9月迁入新馆,位于桂溪街道文化西路, 占地面积约12亩,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

全馆现有职工25人,其中本科学历4人,大专16人,副高职称1人,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1人、职员1名、管理员19人。

垫江县图书馆致力于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集阅览外借、知识查询、文化展示、培训辅导、艺术熏陶等功能于一体, 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的文化共享中心。

本馆始终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办馆宗旨,实行全年开放,节假日不闭馆, 将公共图书资源免费向社会开放,竭诚为各阶层市民提供公正、平等获取知识信息的权利。

展厅展馆

我馆开设有报刊阅览外借室、书刊借阅室、少儿借阅室、老年阅览室、残障阅览室、 成人、少儿电子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多功能室等。

馆藏实力

古籍保护

垫江县古籍保护中心于2008年成立。中心位于垫江县文图大厦六楼, 主要负责辖区内古籍普查、登记、汇总、培训等工作,并建立渝中区古籍综合信息库及古籍联合目录。

自成立以来,垫江县古籍保护中心成员走访辖县内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对其所收藏的古籍进行普查、登记, 并向他们宣传古籍保护政策、措施及收藏方法,帮助其对古籍进行整理、登记与申报。现垫江县古籍保护 中心申报的《明医杂著六卷附一方卷》、《新增伤寒论集注十卷》等五套古籍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 入选《重庆市珍贵古籍名录》,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为此颁发了五本《重庆市珍贵古籍名录保护证书》。

地方文献

垫江县古籍保护中心于2008年成立。中心位于渝中区中山三路32号文图大厦六楼, 主要负责辖区内古籍普查、登记、汇总、培训等工作,并建立垫江县古籍综合信息库及古籍联合目录。

自成立以来,垫江县古籍保护中心成员走访辖县内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对其所收藏的古籍进行普查、登记, 并向他们宣传古籍保护政策、措施及收藏方法,帮助其对古籍进行整理、登记与申报。现垫江县古籍保护 中心申报的《明医杂著六卷附一方卷》、《新增伤寒论集注十卷》等五套古籍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 入选《重庆市珍贵古籍名录》,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为此颁发了五本《重庆市珍贵古籍名录保护证书》。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一、进入外借处、阅览室(区)须持垫江图书馆读者证。

二、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大声喧哗,维护馆内秩序, 出入图书馆不拥挤,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三、言谈举止文明礼貌,不得穿拖鞋、背心入馆,禁止在馆内进餐、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果皮、杂物等。

四、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存包处。请勿携带书包、个人书刊资料及食品等进入阅览室(读者自修室除外)。

五、严禁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宠物、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入馆。

六、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设施设备,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七、请自觉遵守垫江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开放时间

季节 开放时间

夏季 9:00-19:00(每周四下午闭馆,整理内务)

冬季 9:00-19:00(每周四下午闭馆,整理内务)

办证指南

一、申办对象

本馆的读者卡面向所有公民发放。

二、办卡所需证件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

三、办理借阅证

本人持有效证件至垫江县图书馆办理登记手续(交纳押金100元)。

四、注意事项

A.本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

B.请爱护图书,依期还书如有污损或损失,须按规定赔偿。

C.如读者卡不慎遗失,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本馆登记注销, 并补办同类型证(读者须支付借书卡工本费10元)。补卡后, 新卡将恢复原读者卡的各项功能和有效期。在挂失前所造成的 一切损失由遗失者自负。

D.需要退证的读者,请先将所借书刊全部归还后,再持本人身份证件和读者卡至本馆办理退押金手续。

E.办证处咨询电话:023-74513840。

读者须知

一、外借册数与借期

每张借阅卡借书总价不得超过80元,借书时间不得超过15天。 若借阅期限超过15天后,每天将按照0.3/册/天收取滞纳金。

二、图书续借

(1) 在外借图书到期前,如该书未被预约,则读者可以续借一次。 续借期限15天,即从续借之日期,延长15天的借期。图书无法续借的原因有: 读者有欠款未结清、读者有超期书未归回、该图书被它人预约等。读者需到馆续借。

三、其它注意事项

(1) 请读者爱护书刊,办理外借手续时,请检查书刊是否有掉页、涂画、批注、 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如归还时发现未经工作人 员盖章的污损情况,将视为当期读者的污损行为所造成,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交通指南

垫江图书馆

本馆地址:图书馆位于垫江县桂溪镇桂西大道(垫一中旁)

附近公交站:2、4、6、9路公交车于垫一中站下车,往体育场方向前行50米。

建筑布局

楼层 功能室

1楼 大厅、办证处、咨询处、借还处 期刊借阅区、老年阅览室、报刊阅览室、残障阅览室 自修室、少儿开架借阅区、少儿活动区、电子产品体验厅 音像控制室、办公室、采编室、门卫室

2楼 借还处、新书推荐区、书刊阅览室、自修区 少儿电子阅览室、成人电子阅览室 办公室、数字图书资源建设部支中心办公区、共享工程机房

3楼 自修室、书吧、影视厅 报告厅、培训室、学术报告厅 多功能室、宣传辅导室、保管室

4楼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图书采编室、书库、古籍修复办公室 名人陈列室、古籍保护中心

5楼 图书馆行政办公区

6楼 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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