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行榜ABC

当前位置:排行榜ABC > 城市人文榜 > 正文

返回顶部

绍兴图书馆

时间:2024/9/27 17:35:49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绍兴图书馆系国家一级图书馆,于2018年4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评估定级为国家一级公共图书馆。其前身可追溯1902年创建的古越藏书楼,现绍兴图书馆由文化中心新馆、延安路历史文献馆和古越藏书楼三部分组成,总面积4.6万平方米。现有藏书130余万册,其中古籍16万余册,善本698种,新版《四库全书》、《四部备要》等大型丛书近百种,新馆位于洋江西路530号绍兴市文化中心北侧,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设计藏书量150万册(件),阅览座位1200余个,可同时容纳4100人借阅。
  • 中文名: 绍兴图书馆
  • 官网: 点击查看
  •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30号
  • 占地面积: 46000㎡
  • 成立时间: 1902年
  • 藏品数量: 22万余册
  • 开放时间: 09:00~17:00
  •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一级图书馆
详细介绍

基本介绍

绍兴图书馆系国家一级图书馆,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其前身可追溯到绍兴乡贤徐树兰先生于1902年创建的古越藏书楼。藏书楼以存古开新为宗旨,变一人书为万人书,开创了国内公共图书馆先河。

绍兴图书馆经历了古越藏书楼、绍兴县立图书馆、绍兴县鲁迅图书馆、绍兴市鲁迅图书馆、绍兴图书馆等发展阶段,迄今已逾百年。现绍兴图书馆由文化中心新馆、延安路历史文献馆和古越藏书楼三部分组成,总面积4.6万平方米。

历史文献馆,位于延安路565号(原绍兴图书馆,经改造成为绍兴图书馆的专题分馆),下设绍兴市地方文献保护中心和绍兴市古籍保护中心,阅览坐席近200座,藏有图书22万余册,设有地方文献室、乡贤捐赠区、参考文献室、古籍查阅室、新版古籍查阅室等服务窗口,设计古朴,具有浓郁越地人文蕴涵。

馆藏实力

历史文献馆,位于延安路565号(原绍兴图书馆,经改造成为绍兴图书馆的专题分馆),下设绍兴市地方文献保护中心和绍兴市古籍保护中心,阅览坐席近200座,藏有图书22万余册,设有地方文献室、乡贤捐赠区、参考文献室、古籍查阅室、新版古籍查阅室等服务窗口,设计古朴,具有浓郁越地人文蕴涵。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文明礼貌,衣装整齐,勿穿拖鞋入馆。

严禁在馆内禁烟区吸烟。

保持馆内安静、整洁,请勿大声喧哗,并将手机及其它电子物品调整为静音状态,请勿在图书借阅室、报刊阅览室及网上阅览室及自修室拨打、接听手机。

爱护书刊、资料和馆内各种设施,故意损坏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保持馆内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图书借阅室、报刊阅览室、网上阅览室及自修室吃东西、喝饮料。

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管理。

雨天将雨伞、雨衣放在馆内各阅览室的读者专用存伞处。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劝止,情节严重者由有关部门照章处理。

借阅须知

图书外借规则

1.进入外借区域,须凭成人有效读者证。

2.每证最多可借图书5册或10册。

3.图书借期30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借期从续借当天算起,仍为30天;逾期每册每天交滞纳金0.10元。

4.图书借还可选择自助借还机或服务台办理手续,请务必当场确认自己的借还信息。切忌将未办理借书手续的图书带出门禁。

5.预约图书请确认在办证信息中留下联系电话,接到通知后三天内来馆办理借书手续。

6.借书时请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污损残缺等情况,发现问题请让工作人员加盖印章以明责任。

7.图书如有遗失、撕毁、污损等问题,须按本馆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8.保持室内的安静、整洁、有序,非本室书籍及包、食品等其他物品请勿带入。

报刊阅览规则

1.本室提供馆藏报刊阅览,实行免证阅览。报刊只供读者在室内阅览。

2.请不要携带包、书刊、雨具等入室。

3.室内严禁吸烟、吃东西、喧哗、聊天。

4.未开架陈列的报刊合订本,读者可通过目录查询检索,填写索书单,提交工作人员索取。

5.请读者爱护图书。图书丢失、污损请按图书馆有关规定赔偿。

6.对于有特殊阅读困难的读者,本部门可提供送书上门服务。

7.对于有科研课题和有明确研究方向的读者,本室可提供代查、代阅和定题服务。

8.读者需复制书刊资料,请到服务台办理。外地读者可来函来电委托代办资料的复印(制),但须预付复印(制)费和邮寄费,多退少补。

历史文献馆查阅规则

1.本馆提供馆藏古籍、地方文献、数据库及其他工具书、参考资料查阅。

2.读者凭个人有效证件登记后入室查阅,查阅后请填写《读者查阅资料登记表》。

3.请爱护馆藏资料,利用时不要在书上划杠、圈点、作记号、加评语。损毁书刊者按损坏程度赔款。

4.甲级古籍谢绝拍摄、复印,乙级古籍谢绝复印,其他古籍复制,请到服务台办理手续,收费标准详见本馆规定。

5.请在室内阅览,不要将书带出室外,室内严禁吸烟、吃东西、喧哗 ,所带包、雨具等物品请寄存,不要携带入室。

6.为保护珍贵文献,古籍善本、碑帖等特藏文献,仅向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和研究的人员提供查阅。

7.本馆可为读者提供资料代查、课题检索和咨询服务。需复制所阅文献,请向工作人员申请,由工作人员办理。

网上阅览室规则

1.凡具有一定计算机应用能力、遵守本馆管理规定的读者,均可进入本室阅读,读者入室请办理上机证或临时上机证。

2.读者可自由选择本室光盘,选定后请向管理人员办理手续。

3.严禁在本室使用外来光盘。不得传阅不文明的软盘、光盘或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电脑软件、光盘资料。

4.室内禁止吸烟、吃东西、大声喧哗。对损坏系统设备和文献者,按损坏程度赔偿。

少儿馆借阅规则

1、读者对象为0--14周岁的少年儿童及家长。凭本馆少儿借阅证入室。幼儿读者请有一位家长陪同借阅或活动。

2、图书每次限借2册或5册,借期30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借期从续借当天算起,续借期为30天;逾期每册每天交滞纳金0.10元。

3、请读者爱护图书。图书丢失、污损请按图书馆有关规定赔偿。

4、借阅证遗失,请及时到办证处报失。报失一周后请持办证时登记的身份证到办证处补证。

5、请小朋友不要在室内大声讲话、吃东西。

6、个人物品请寄放在存包处。

本百科内容由用户巧笑倩兮整理上传,当前页面所展示的词条介绍涉及宣传内容属于注册用户个人编辑行为,与【绍兴图书馆】的所属企业/所有人/主体无关,网站不完全保证内容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也不代表本站立场。内容仅为介绍词条基本情况,想要了解更多请到官方平台。若该内容有影响到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unfei999@163.com

以上手机版 绍兴图书馆 小编为您整理绍兴图书馆的全部内容
更多相关词条

更多>>

点击查看 城市人文榜 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