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经历
何金寿同治元年(1862年)进士考试中,他名列一甲第二名,即俗称的“榜眼”,被授以翰林院编修。后出督河南学政,官侍御。何金寿为官正直、公正、不偏私,“直声震朝野”。光绪六年(1880年),何金寿被任命为扬州知府。在扬州任上,他事必躬亲,勤政爱民,直至以身殉职。此幅作品为1879年作。
何金寿初到扬州,正值灾荒之时,农业歉收。他便从官府钱库中借出钱款,用以赈济抚恤灾民,并创立了典质之法。这种典质之法,就是准许灾民将耕牛作为抵押,换取一定数目的钱款来购买粮食,以度过灾荒。当时,何金寿共用这种方法收典耕牛400余头。到了第二年春天,他不取分毫利息,让农民用同样数目的钱款将耕牛赎回,使农民得以及时播种。
后来,扬州城内有一处名叫“同益典”的典当行毁于火灾,在此典当东西的市民个个人心惶惶,一时议论四起。原来,这个典当行的主人是合肥的张某,他和军机大臣李鸿章是亲戚,声势煊赫,人们担心他对火灾中损失的东西会不予赔偿。何金寿得到消息后,亲自前往勘察,将详情据实报给上级官府。经何金寿勘察发现,火灾是由同益典的员工自己不慎引起的,因此应该责成典当行按照所当物品的半价向入当的百姓赔偿,不得抵赖、克扣。上级官府见何金寿上报的情况有实有据,便批准了他对典当行提出向百姓半价赔偿的要求。扬州城的百姓听说此事之后,齐声称赞何金寿是“不畏强梁、主持公道”的好太守。
1882年夏天,扬州又一次发生特大旱灾,何金寿想尽各种方法来帮助缓解旱情,与百姓共同抗灾。为了求雨,何金寿甚至按照民间传说中的求雨之法,穿着官服,打着赤脚,顶着七月似火的骄阳,一次次到各地的农田内向上苍祷告。后来,何金寿终因气温过高、劳累过度而中暑,不久便在任所中去世。
何金寿临终之时,特别关照身边的人,不要接受任何商人一分钱的“赙赠”(赠送钱财帮助别人办理丧事)。但作为一个清正廉洁的官员,何金寿除了家中的半壁图书外,身无长物,根本没有积蓄,因此不可能按习俗将他送归故里安葬。于是,他的朋友们和扬州城的百姓一道,将他葬在了扬州郊外。
据说,何金寿下葬的那天,扬州城下了很大的雨。那究竟是上苍因为何金寿的诚心所动,而降下缓解旱情的甘霖?还是被何金寿忠于职守、为民献身的精神所感,老天潸然而下的泪水?扬州的老百姓认为,这两者兼而有之。
后来,总督左宗棠等人将何金寿的事迹向光绪皇帝做了禀报,称赞他具有“古循吏风”。内阁大学士黄体芳为何金寿所作的一副挽联,则生动、准确地描绘出一个廉洁奉公、两袖清风的清官形象:
廉吏可为乎?只留半壁图书,与两袖清风,分贻儿辈
老夫既耄矣,剩有病女涕泪,随大江流水,洒到君前
历史上,何金寿除了是一位清官,还是一位风流雅士。正象《清史稿》中介绍,“何金寿公余,从事笔墨,偶写竹石,豪纵奔放,不可一也。工诗文,善书画。”在民族英雄岳飞家乡河南汤阴的岳飞庙,悬挂在正殿“乃武乃文”横匾两旁的一对楹联,就是由何金寿所书:
人生自古谁无死
第一功名不爱钱
这副楹联,不仅书法佳,而且内容更好。
人物评价
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生导师谢冕教授曾专门著文称赞道:“岳飞一生的行状,他留给后世人们的巨大而丰富的精神遗产,也就统统包括在这明白简单的一幅楹联之中。集这幅楹联的翰林院编修(何金寿)很谦虚,也很聪明,他不用自己的话,而是引用了两位前贤的名言,以显示异代同符的孤忠大节。……其实他是深深地认识岳飞、了解岳飞的。”
的确,何金寿与岳飞有着同样的浩然正气、至忠至诚,有着同样的崇高人格、高尚情操,他们的心灵是相通的。何金寿的这副楹联,上联集文天祥的诗句,下联集杨继盛的名言,既可以说是何金寿为岳飞所撰,也完全可以看作是为他自己所撰,是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人生写照。何金寿不就是这样一位值得后人景仰尊敬、赞誉怀念的好官廉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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