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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权小花戏

时间:2024/11/21 22:15:53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左权小花戏是产生于山西省左权县, 流布于左权县及其附近的榆社、和顺部分地区的一种汉族歌舞小戏。其风格为:一步三颠膝要颤,上下起伏似波澜,轻盈灵巧扭摆甩,拧身转体臂划圆,欢抖彩扇如蝶舞,神韵要随意境迁。左权小花戏(即“文社火”)当起源于明初或宋、元之间,形成于清代,在清末盛行于辽县境内。抗战时期,“文社火”的称谓逐步由“小花戏”取代,辽县易名左权县后,“小花戏”称为“左权小花戏”。左权县也因此被评为“全国民间艺术之乡”。2014年11月11日,左权小花戏成功申报为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遗产项目编号: Ⅲ-113
  • 申报地区: 山西省左权县
详细介绍

起源传说

小花戏的起源,迄今未找到有据的文字记载,因此,只能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一些考证资料。

旧《辽州志》载:每逢元宵佳节,街巷门首均张灯垒火;晚上,村中男女在“社火”前导下,集队而行,走遍大街小巷,名曰“走百病”,有消灾祈福之意。

明正德年间(1506-1521)的志书在风俗栏目内均书有“社火”一段文字;以后明万历,清康熙、雍正、光绪及民国诸版也这样记载。由此可见,民间“社火”的产生与形成当不晚于明初或更早的宋、元之间。

明末清初,一些村寨“社火”已有二十余个传统节目。从这一点看,“社火”的形成当有一个相当长的演变过程。

1940年,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曾组织人员对辽县社会做了为期一年的调查,其中关于文化方面的报告说:“1937年前,民间结社普遍存在于城乡,有一村一社的,也有一村数社的。每到元宵节由社首率村民上庙烧香,并组织文、武社火到庙前演出,尔后活动于街头。”这段资料一方面延续了历代志书关于“社火”的记载,另一方面指明了“社火”是由“文社火”和“武社火”两部分组成的。

据民间老艺人王长江(孔家庄村人,生于1909年)讲,孔家庄在辽县闹“社火”是出了名的,他从小就在村里扮“社火”,每年演一正月。那时演的节目主要是《瞌睡多》《怀孩》《游花园》《妓女告状》《铲菜》等,流传的有二十几个,角色分生、旦、丑,都由男孩子扮演,人手彩扇一把,有扭有唱。县内其他几位老艺人的回忆与上述大致相同。

小花戏研究资料表明,1937年抗战开始时,“小花戏”仍称为“文社火”,保留着有戏剧情节的多本小剧目,除前面讲述的几个外,另有《大娘呀》、《二婶婶》、《拐带》、《送小姨》、《看觅汉》、《旦哥》等,角色分生、旦、丑,着戏装,基本舞步和扇法各二三十种,主要道具是彩扇、彩绸等。

综上所述,“小花戏”(即“文社火”)当起源于明初或宋、元之间,形成于清代,在清末盛行于辽县境内。抗战时期,“文社火”的称谓逐步由“小花戏”取代,辽县易名左权县后,“小花戏”称为“左权小花戏”。

分布范围

左权小花戏是产生于山西省左权县,流布于左权县及其附近的榆社、和顺部分地区的一种歌舞小戏。其中以左权县西、北部的柳林乡、石匣乡、寒王乡、堡泽乡为主要流布区域。比较代表性的村庄有,孔家庄、姜家庄、柳林、大林、苏家坡、寺仙、林河、上会、马厩、石匣、三家村、狮沿、小会、七里店、西河头、凤坡峪、城关、五里后、突堤、龙桥、曹家寨、曹家沟、丰垠、间会、大岭坡、下凹、水横、石港口、下其至、上其至、店上、平王、寒王等三十余村,其中柳林乡孔家庄的小花戏因为在抗日战争期间出现了一批演技高超的艺人而闻名一时,在方圆一带较有影响。

代表人物

山西省左权县培养出来的一批左权小花戏的传承人,如刘改鱼、冀爱芳、石占明、李明珍、李贵锁、李铭芳、刘瑜等。

李明珍于1964年参加了左权小花戏资料书的编写,其中舞步以“三颠步”为代表整理了21种,扇花以“蝴蝶扇”为代表整理了45种,舞姿以“照镜势”为代表整理了33种,并由她示范拍照,由晋中文教局编印。这是首次将左权小花戏舞蹈动作分类定名并编印成册。1982年她参加了晋中地区群众艺术馆组织的左权小花戏资料书编写工作,登载了她示范拍照的56个舞蹈动作。1992年她编著的《山西民间舞蹈——左权小花戏》,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左权小花戏”的传承与保护提供了独特作用,也为全国热衷民间舞蹈研究的学者提供了一个了解小花戏的可靠文本。 ?

意义价值

左权小花戏从过去的“闹社火”到现在的唱民歌、演花戏,已经由本土产生发展,逐步引申开来,知名于省内外乃至国内外。左权民歌小花戏为左权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创造了绝佳的艺术氛围和人文环境。闪耀着左权人民才智的小花戏是祖国艺术大花园中的奇葩,它所创造的价值将永载史册。 ?

左权小花戏是山西民间艺术的一块活化石。当下小花戏舞蹈富有特色的舞台美的艺术形态与文化,也是与山西本地的地域文化,人文精神和传统艺术气质息息相关的。在当代中国舞蹈业界,国内外先进理念的注入与渗透,让舞蹈更为丰富多元化,同时也让我们本民族的各类原生态小地域舞种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保护与发扬中国民族民间舞蹈艺术变得迫在眉睫。让我们以传统文化精髓为根基,以时代审美变迁为向导,更好地传承发扬民族文化,让人们更好更全面的认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艺术。

传承保护

清代末年,左权小花戏在吸收了大量民间小调的基础上,加入了简单的故事情节,人物也由原来的第三人称发展为分生、旦、丑等行当的第一人称形式,逐渐发展成为边歌边舞的地方小戏,演出的剧目有《卖扁食》、《放风筝》、《观灯》、《铲菜》、《打樱桃》等。

抗日战争时期,左权县作为敌后根据地,抗日革命政府借着这种文艺形式,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抗日,对左权小花戏进行了利用、改造、提高,将这种固定的文艺活动形式命名为“左权小花戏”,小花戏真正开始成为了一种较完整的舞台戏曲形式。创作演出了《送哥哥参军》、《保卫黄烟洞》、《小放牛》、《上冬学》、《回娘家》、《四季生产》等反映当时斗争生活的小剧目,成为教育人民,鼓舞士气,打击敌人的有力武器。

1954年,花戏艺人王全籽和王连籽表演的传统小花戏《卖扁食》,参加了全国第一次民间艺术会演,受到好评。

1958年6月,左权县成立“左权县红旗歌舞剧团”,上演了不少花戏剧目。

1996年,左权县成立了小花戏艺术团。

2006年,左权县先后成立了左权民歌小花戏研究协会,左权民歌小花戏保护中心;组织传承人通过“传、帮、带”复排了《打秋纤》、《插稻秧》、《放风筝》、《摘花椒》、《做军鞋》等精品传统小花戏;传承并创新举办了“文化活动月”、“社火节”、左权民歌大家唱、城乡文艺精品节目汇演、“串火盘”民俗活动等群众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三年一届的左权民歌、小花戏大奖赛已连续举办了三届;出版发行了《桃花红、杏花白歌集》、《石占明专辑》、《冀爱芳专辑》等光盘。

2006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文化部公布,“开花调”11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音乐类榜首。

2008年,该县全面实施了左权民歌、小花戏进课堂工程,7年来,印制并免费向全县中小学发放左权民歌、小花戏乡土教材6.3万余册,受惠中小学生达到6万余人。

2008年,左权小花戏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4年11月,左权小花戏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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