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入影坛
1918年,朗在离开部队之后,结识德意志闪电影片公司(简称DECLA,即德克拉公司)制片人埃立克·庞茂,他邀请朗从事编写侦探片或恐怖片的剧本。朗写的第一个投入拍摄的电影剧本是1916年阿道夫·加特内导演的Die Peitsche,而朗真正获得好评的电影剧本则是由德国著名导演乔·梅伊导演《希尔德·瓦伦与死神》(Hilde Warren und der Tod),他本人也在本片出演了死神角色。此后他编写了《狂人俱乐部里的婚礼》(Die Hochzeit im Excentricclub)、《佛罗伦萨的鼠疫》(Die Pest in Florenz)等剧本。
大胆创新
1919年,朗拍摄自己第一部作品《混血儿》(Halbblut),并尝试拍摄了《爱情大师》(Der Herr der Liebe)和《切腹》(Harakiri)等作品,其中分集侦探类电影《蜘蛛1:黄金湖》(Die Spinnen, 1. Teil - Der Goldene See)获得很好的反响,并于1920年拍摄该片第二部分《蜘蛛2:钻石船》(Die Spinnen, 2. Teil - Das Brillantenschiff)。按原计划《蜘蛛》将拍摄四集。
创作年表
1921年,朗在拒绝埃立克·庞茂邀请他担任《加里加利博士》(Das Cabinet des Dr. Caligari)导演的建议后,自己同样放弃了《蜘蛛3、4》拍摄计划,编写并导演他电影生涯中第一部代表作品——同样是德国表现主义电影代表作之一的《三生记》(Der Müde Tod),本片通过一个少女为挽救自己的爱人,与死神进行对话的故事,死神通过三个不同国度里发生的爱情悲剧,告诉少女必须一命还一命。在所有人拒绝了少女的请求后,在一场突发火灾中,少女终于有机会用婴儿去换取爱人的生命,但是最终她还是拒绝将婴儿交给死神,最终她自己决定与爱人永远在一起。本片从场景布置到摄影,充分表现了朗对死亡、爱情等元素的理解,成为了解德国表现主义电影的必看影片之一,该片其中第三个爱情故事发生在中国,可惜朗对中国的建筑、服饰和文化等了解不多。
1922年,朗拍摄了第二部代表作《赌徒马布斯博士》(Dr. Mabuse, der Spieler - Ein Bild der Zeit),在这部长达290min的影片中朗将具有表现主义风格的布景和他所擅长的侦探故事结合了起来,通过通过一个高智商的罪犯刻画的令人不寒而栗,马布斯博士多少有着方·托马斯(Fantômas)和加里加利博士(Dr. Caligari)的影子——如易容、催眠等,但是更多是反映当时德国现实社会中的阴暗面,这部电影奠定了朗在德国电影中的重要地位。
1923年,德国宇宙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乌发公司,UFA)合并了德克拉公司,朗在乌发公司巨额投资下,拍摄了德国历史神话史诗《尼伯龙根》(Die Nibelungen),该片分两集——《齐格菲尔德之死》(Siegfrieds Tod)和《克利姆希尔德的复仇》(Kriemhilds Rache),上集讲述英雄齐格菲尔德短暂却伟大的一生,下集则描述了齐格菲尔德死后,克利姆希尔德公主疯狂复仇,本片在造型和建筑艺术包括特技等方面均有建树,如齐格菲尔德穿越魔幻森林,勇斗恶龙等场面,为他下一部作品《大都会》(Metropolis)奠定了基础。
1924年开始,德国经济继续恶化,乌发公司为了避免倒闭同派拉蒙公司及米高梅公司签订了一个“派乌米协定”,根据这个协定,美国出资1700万马克并成立了管理机构,同时,德国应将它的优秀的电影创作者送往好莱坞去工作。同年,朗去美国进行考察,在纽约和好莱坞短分别暂停留后,朗回到德国。
1925年,朗着手拍摄了根据他妻子小说改编的《大都会》,这部耗资巨大的电影是德国乃至整个默片时代世界电影的重要作品之一,讲述在未来的一个都会中,两个不同阶段之间的斗争的故事,本片很多场景、摄影摄手法等对此后科幻电影影响巨大,如其女机器人的造型等等,本片在上映后,引起很大争论,不少影评家认为耗费如此巨大资金拍摄这样的作品让人难以置信,6个月后,乌发公司将电影进行了重新剪辑,使电影从原由的210分钟缩短成114分钟,导致如今观众再也无法观看当年真正的完整电影(本片曾经于30年代在中国上海上映,翻译《科学世界》)。
1928年,朗成立了自己的电影公司,相继拍摄了侦探片《间谍》(Spione)和科幻片《月里嫦娥/月宫女》(Frau im Mond),这两部作品与此前朗电影相比,水平明显下降,值得一提的是在《月里嫦娥》中,朗设计了火箭发射倒计时,至今在现实中仍然袭用。
1932年,朗拍摄了他自己第一部有声电影《凶手》(M)。本片是以轰动一时的“杀人恶魔杜塞尔道夫”的犯罪事件为题材而摄制的,朗本想把影片题名为《杀人犯就在我们中间》(M - Eine Stadt sucht einen Murder)。但据说他的制片人从纳粹党那里获悉希特勒在大选中可能获胜,因担心该片有被禁的危险,建设朗放弃了这一片名。这部影片被公认为朗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具有完美的艺术手法,将人物形象、音响和象征等细节完美结合在一起,如母亲的喊叫、凶犯口中轻轻吹着的葬礼进行曲、象征死去的孩子气球等等,同时,对政府冷酷的嘲讽可谓是开创黑色幽默电影的先河,如通过对比手法,将政府官员开会与非法组织聚会完美地剪辑在一起,达到一种极其巧妙的讽喻作用。
1933年,朗继续拍摄犯罪类型电影《马布斯博士的遗嘱》(Das Testament des Dr. Mabuse),本片延续了他在1922年拍摄的《赌徒马布斯博士》故事,讲述了马布斯博士在关闭精神病院后,仍然有人在利用他的思想指挥手下犯罪的故事,当时德国纳粹执政,负责宣传的戈培尔禁止了该片的上映。此后,朗曾在美国作过这样的声明,说这部影片的故事描写一个疯狂的强盗贿赂疯人院院长收容他,然后躲在病房里指挥着一批强盗行劫,用意是谴责“希特勒的恐怖主义,第三帝国的口号和教条,纳粹党企图毁灭一切对人民有益的事物的理论”,但这种事后的解释却很难使人相信,因为该片的剧本是由他的妻子娣娅·冯·哈布编写的,而冯·哈布那时已经加入了纳粹党。同年,冯·哈布和犹太人的朗离婚,朗发现此时德国形势危险,决定流亡法国。
1934年,流亡法国的朗拍摄了根据匈牙利剧作家莫尔纳(Franz Molnár)原作改编的电影《利里奥姆》(Liliom),该片描述了一个因现实生活压力大而犯罪的故事,同样是死亡与救赎的故事,据说朗本人很满意该作品,但是评论界并非认为如此。
1934年中期,朗去美国,此后在相继在米高梅等公司拍摄了《狂怒》(Fury)等21部作品,但是在美国商业环境下,朗的电影风格无法真正得到发挥,仅仅有数部电影有他当年的风采,但新浪潮派的评论家认为在美国时期的朗,真正将他艺术才华展现,而不是一味地对迷恋死亡与犯罪。
1958年,朗回到德国,续拍了他早年与乔·梅伊合作的《印度的坟墓续集》(Das Indische Grabmal)以及《孟加拉虎》(Der Tiger von Eschnapur),1961年,朗拍摄了《马布斯博士一千只眼睛》(Die 1000 Augen des Dr. Mabuse)。
1963年,朗接受法国新浪潮导演让·吕克·戈达尔的邀请,在其作品《轻蔑》(Le Mépris)演出一位电影导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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