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经历
约元成宗大德九年(1305年),高则诚出生在瑞安崇儒里柏树(今阁巷镇柏树村)一个诗人、隐士家庭。瑞安地古属永嘉郡,故他常自署“永嘉高明”。唐武德五年置东嘉州,人又称他为“东嘉先生”。祖父高天锡、伯父高彦和弟高旸都是诗人,父高功甫早卒。同里陈姓,与高家世有姻连。高明祖母和妻子为陈氏女,而高明女孙复作陈氏妇。陈族祖孙四世十五人,均是诗人,都能为文作诗,且有通晓音律者。
高则诚自幼聪慧,得陈家人赏识。进陈氏家塾,未曾多习举子业,倒是耳濡目染,杂学旁收,跟学有专长的长辈习各种知识,故而“自少以博学称”。及长,从乌伤(今浙江义乌)宿儒黄溍游,同门有宋濂、王袆、戴良、陈基等。复漫游江、浙一带,与友人觞咏唱和。后回乡设帐授徒。他前半生约40年,过着“师友一门兄弟乐”的隐士、诗人生活。其《赋幽慵斋》一诗,可为此时期思想、生活之写照:“闭门春草长,荒庭积雨余。青苔无人扫,永日谢轩车。清风忽南来,吹堕几上书。梦觉闻啼鸟,云山满吾庐。安得嵇中散,尊酒相与娱。”
元顺帝至元六年(1340年)下诏恢复科举考试。高明在祖父督促和亲友催勉下,又自视为怀瑾握瑜之士,当从仕途上一展抱负:“入践廷宇,陪老成之谠议;出临郡邑,布恩德于罢氓;使殊功茂绩,炳然一时,以答清朝设科盛意,且非君平昔之志,而亦吾党所望于君者哉?”于是“叹曰:人不专一经取第,虽博奚为?乃自奋读《春秋》,识圣人大义,属文操笔立就。”参加至正四年(1344年)乡试,次年登进士第。时年约四十,已届不惑之年。高明初任处州录事。他年青时曾作诗“几回欲挽银河水,好与苍生洗汗颜”,此番入仕,当身践力行而有所作为,为苍生办事。“时监郡马僧家奴贪暴,(高)明委曲调护,民赖以安。”任满,“民办去思碑,刘基为文记之。”
江浙行中书省官闻其名,辟为丞相掾吏。杭州任上,为他仕途上春风得意之日。高明为人刚毅耿直,为官清正廉明,办事干练闲熟,得共事者之赏识。“而君亦雅义名节自励,公卿大夫咸器君行能”他从参政樊执敬核实平江圩田,得蠲租米无征者四十万石”,又与葛元哲同为参政苏天爵编定《滋溪文稿》30卷。每当别掾有故,他即权代其事,“君稽典册,定是非,酬应如流”,故而,“儒生称其才华,法吏推其练达”,“声闻益隆矣!”遇上不合意愿事,“辄上政事堂慷慨求去”。
在杭州,他曾去凭吊岳飞子冢。诸多诗人曾为“三字狱”写下诗作,或激昂高歌,或低回咏叹,高明作《和赵承旨题岳王墓韵》:
莫向中州叹黍离,英雄生死系安危。内廷不下班师诏,绝漠全收大将旗。父子一门甘伏节,山河万里竟分支。孤臣尚有埋身地,二帝游魂更可悲。
高明此诗与众多咏岳飞诗作不同,不只是流露出、也不仅是停留在对宋朝国亡之悲痛上,尤为难得者,在于揭示国亡罪责得由南宋最高统治者承担。由于“内廷”下“班师诏”,致“绝漠”落金人之手,使大将未能乘胜追击收复失土。同时指出岳氏父子“愚忠”,“甘伏节”,而置分支之万里山河于不顾,“竟”字见指责。此种识见,远较他诗为深刻。尾联更以“有理身地”与“二帝游魂”显强烈比照,对南宋帝王作进一步批判。诗之写作与其在杭州任上之作为及感受分不开。
高明忙碌于仕途,踌躇满志,其内心却并非平静,矛盾、苦闷、彷徨,时时泛起,以至于对仕宦生活感到厌倦。至正九年八月,他去昆山会友人顾仲瑛,归杭州后,作《碧梧翠竹堂后记》一文,吐露心曲。“比至城廓,车马杂喧,尘坌纷起,慨想昨昔所游,疑为梦中见矣!”文未,寄语仲瑛:“君碧梧翠竹之乐,不易得也,第安之,他日毋或汩于绿仕,而若余之不能久留久。”
至正八年(1348年),台州方国珍聚众起事,受招抚,成为元朝官史;十年十二月复叛。有旨:令行省臣总诸郡兵平“乱”。省臣以高明为温州人,熟悉海滨事,“择以自从。君亦庶几因得自效”。浙东帅达公赏识高明才干,“一见君欢然!”主帅以“除凶”为已任,高明则与之相左,“论事不合”,便“避不治文书”,致“师出逾三时”,亦不顾。事后,回省城,受冷遇。经此事后,高明感到宦海风涛险恶,对友人及乡人深有感触地言道:“前辈谓土子抱腹笥、起乡里、达朝廷、取爵位,如拾地芥,其荣至矣,孰知为忧患之始乎!余昔卑其言,于今乃信!”遂萌退志,“莫将尘土污儒冠”。然而,既入仕途,身不由己,他仍为宦事所羁绊,不禁感叹:“飘零王粲辞家久,牢落潘郎感发稀”、“孤松三径依旧在,童仆正迟陶渊明”!至正十二年秋,任绍兴路判官,未久,转庆元路(今浙江宁波)推官。他借《题画龙》为喻:“乾坤万里苏旱喝,草本无言生意悦。归来高卧碧潭云,独抱神珠弄明月。”表示未敢忘却为百姓办事,以之自解、自勉、自慰。推官为专管刑狱之职,“四明狱囚多冤,明平反允当,人称神明”。覆盆之冤,一一得洗刷昭雪,“囹圄一空”。当地名士袁彦章作诗称赞:“州县按临分枉直”,“笔端一点春无限”,“圜扉罗雀文书静”,与府志所载相符。其后,调江南行台掾,“数忤权贵”,他不得不“谢病去”。经此挫折,退志益坚。“岁晚仲宣犹在旅,年来伯玉自知非。”叹息已身似王粲处乱世而怀才不遇,应如蘧伯玉悔省而遁世。
他写《次韵酬高应文》一诗寄在家乡好友高应文,回顾十余年仕宦生活,感慨万千:“曾向天涯钓六鳌,引帆风紧隔银涛。江山有恨英雄老,天地无情雨露高。七国游淡厌犀首,十年奔走叹狐毛。争如蓑笠秋江上,自脍鲈鱼买浊醪。”傲骨嶙峋,卓然特立,十年奔走,天地无情,当赋归去,“自脍鲈鱼买浊醪”。
至正十六年(1356年)后,朝廷命他为福建行省都事,他无意恋栈。时分省庆元之方国珍欲留其在幕下,高明力辞不从,以礼延教子弟,亦不就,归家也不成,旅居于庆元。元廷任其为国史院典籍官,未之任,“旅寓鄞之栎社沈氏,以词曲自娱”,撰写戏文《琵琶记》。
在宋代温州戏文中,原有《赵贞女蔡二郎》一戏,徐渭《南词叙录》谓:“即旧(蔡)伯喈弃亲背妇,为暴雷震死。里俗妄作也。实为戏文之首。”高则诚于以改造,将负心蔡伯喈(即蔡邕),改塑为“违心人”:蔡伯喈奉父命违心去应举,被牛相强招为婿进相府,朝廷不准辞官归养双亲,终使他滞留京师,灾荒之年,二亲双双亡故。高则诚把自己仕途蹭蹬中之痛苦与感受,熔铸进主人公蔡伯喈形像中去,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是应举为官,招致蔡家一门家破人亡,以此揭露封建科举制度和仕宦道路之罪恶,人谓整部戏作“纯是一部嘲骂谱”。较之《赵贞女蔡二郎》,有更为深广的社会意义。
高则诚尤倾注心于赵五娘形像之抒写。赵氏勇于承担苦难,荒年饥岁,只身一人,竭尽全力奉侍双亲,虽受委屈,始终不渝,成为中国中世纪劳动妇女典型。“高则诚填词,夜案烧双烛,填至(赵五娘)《吃糠》一出,句云:“‘糠和米本一处飞’,双烛花交为一,询异事也。”
高则诚在《琵琶记》起首云:“论传奇,乐人易,动人难”,为达动人境地,高则诚取草本反复吟唱,一再修改,决不苟且。“阖关谢客,极力苦心,歌咏则口吐涎沫,按节拍则脚点楼板皆穿,积之岁月,然后出以示人。”《南词叙录》也有类似记载:“相传,则诚坐卧一小楼,三年而后成。其足按拍处,板皆为穿。”
高则诚撰成《琵琶记》,极大地提高南戏艺术水平,“用清丽之词,一洗作者之陋,于是村坊小伎,进与古法部相参,卓乎不可及已。”被尊为“曲祖”,“《琵琶记》乃高则诚所作,虽出于纲领,不宜取便苟且,须从头至尾,字字句句,须要透彻唱理,方为国工。”广为传演,“浸淫胜国,崔、蔡二传奇(指《西厢记》和《琵琶记》)迭出,才情既富,节奏弥工,演习梨园,几半天下。上距都邑,下迄闾阎,每奏一剧,穷夕彻旦,虽有众乐,无暇杂陈。”朱元璋于1368年建立明王朝,高明的一些好友和同门如刘基、宋濂、陈基、王袆、赵*等,纷纷前往应天效力,朱元璋征召他,以疾辞。不久,患病去世,葬于家乡。《清颍一源集》载其墓地在柏树桥南岸,乾隆《瑞安县志》则谓“在十五者筑坟汇”,有待后人去发现。友人陆德旸以诗哭之:“乱离遭世变,出处叹才难。坠地文将丧,忧天寝不安。名题前进士,爵署早郎官。一代儒林传,真堪入史刊”。从诗意看,高明当卒于明初,终年约七十岁。
主要作品
南戏《琵琶记》是高明得以名扬后世的代表作,它是在宋元时民间流行的蔡伯喈故事,尤其是在“戏文之首”《赵贞女蔡二郎》的基础上进行再创作而成。在宋代民间讲唱、戏文中,蔡伯喈是一个弃亲背妇的反面人物,高明却把他改写成孝义两全的正面形象。关于高明作《琵琶记》的起因及剧中人物是否有所影射,前人曾经有过种种不同的说法,不过多为捕风捉影之谈。姚华《菜猗室曲话》说:“柔克所讥,盖属世情之常,不必意中实有其人,即以为讽世之作可也。”,《琵琶记》被称为戏文中的“绝唱”(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它描写人情,真实细腻,婉转曲折,能深深打动读者。剧中双线交错发展,以富衬贫,以喜衬悲,二者成鲜明对比,有力地突出了封建时代的社会矛盾,加强了悲剧的气氛,文词以本色为主而又文采斐然。
明代王世贞说:“(高)则诚所以冠绝诸剧者,不唯其琢句之工,使事之美而已,其体贴人情,委曲必尽;描写物态,仿佛如生;回答之际,了不见扭造:所以佳耳。”传说高明写剧本时,“其足按拍处,板皆为穿”,表明他的创作态度是十分认真的。高明墨迹《琵琶记》是把民间戏文与文人创作结合起来的成功之作,它把南戏创作提高到艺术上比较成熟、能为雅俗共赏的新阶段。它受到明太祖朱元璋的赞赏,获得不同阶层人们广泛的爱好。自它以后,文人雅士、名公大臣纷纷起而制作戏文,以致蔚然成风。
《琵琶记》成为南戏创作的范本,获得“曲祖”(魏良辅《曲律》)、“南曲之宗”(黄图珌《看山阁集闲笔》)的称誉,对后世的戏剧创作发生了深远的影响。它还被译为法文、日文,传播国外。中国戏剧家协会曾于1956年在北京召开关于评价、整理《琵琶记》的讨论会。《琵琶记》的传本很多,《古本戏曲丛刊初集》收有清陆贻典钞本《蔡伯喈琵琶记》,是保持古本原貌较好的本子。明嘉靖苏州坊刻巾箱本与此相近。1958年在广东揭阳出土的嘉靖写本,也属“元本”范畴,是今存最早的艺人演出本。其余均经后人删改,与原本差异较大。
贡献影响
文学成就
高明著《琵琶记》,标志着南戏从民间俚俗艺术形式发展为全面成熟阶段,是南戏发展史的里程碑。《琵琶记》的文学成就大大超过了《永乐大典戏文三种》中的作品。高则诚是在民间创作的基础上,把戏文的剧本创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杰出作家,他在南戏发展史上的地位颇似杂剧发展史上的关汉卿。《琵琶记》在艺术上所取得的成就,不只影响到当时剧坛,而且为明清传奇树立了楷模,故被称为“南戏之祖”。
《琵琶记》的结构布置最为人称道。吕天成《曲品》说:“串插甚合局段,苦乐相错,具见体裁,可师可法,而不可及也。”作者把蔡伯喈在牛府的生活和赵五娘在家乡的苦难景象交错演出,形成强烈对比。《成婚》与《食糠》,《弹琴》与《尝药》,《筑坟》与《赏月》,以及《写真》,都是写的很成功的篇章。对比的写法突出了戏剧冲突,加强了悲剧的气氛。
《琵琶记》的词采成就最高,既有清丽文语,又有本色口语,而最重要的则是体贴人情的戏剧语言,王世贞《艺苑卮言》说:“(高)则诚所以冠绝诸剧者,不唯其琢句之工,使事之美而已。其体贴人情,委曲必尽,描写物态,彷佛如生,问答之际,了不见扭造,所以佳耳。”
全剧典雅、完整、生动、浓郁,显示了文人的细腻目光和酣畅手法。它是高度发达的中国抒情文学与戏剧艺术的结合。总之,《琵琶记》不论在思想内容上,人物形象上,还是在结构和语言方面,都有独特之处,值得欣赏玩味。因此,《琵琶记》是一部值得弘扬的优秀剧作。
《琵琶记》所叙写的,确是“子孝与妻贤”的内容。高明强调封建伦理的重要性,希望通过戏曲“动人”的力量,让观众受到教化。因此,明太祖朱元璋曾盛誉《琵琶记》是“山珍海错,贵富家不可无”(《南词叙录》)。在这方面,《琵琶记》产生过一些消极的作用。但高明主张戏曲必须有关风化、合乎教化的功用,把当时士大夫所不屑的南戏看作可以“载道”的工具,却意在抬高南戏的地位和价值。同时,高明能正视社会生活的真实,在肯定孝子贤妻的同时,揭示封建伦理本身存在的矛盾,展示由于封建伦理而产生的社会悲剧,而给予观众强烈的震撼。
《琵琶记》尽管从正面肯定了封建伦理,但通篇展示的却是“全忠全孝”的蔡伯喈和“有贞有烈”的赵五娘的悲剧命运,从而可以引发对封建伦理合理性的怀疑。在封建时代,恪守道德纲常的知识分子,经常陷入情感与理智,个人意愿与门第、伦理的冲突之中。《琵琶记》的悲剧意蕴,具有深刻性和普遍性,它比单纯谴责负心汉的主题,更具社会价值。
《琵琶记》是一部劝忠劝孝之作,也是一部思想内容极为丰富的主题多义之作。在几千年的古代社会中,中华民族长期形成并逐步发展起来的忠孝节义等社会道德观念,包含有好的和坏的两种成份,古代的孝道亦然。在古代的孝道中,有维护父母的绝对利益,要儿子作出无谓的牺牲,作奴隶式的服从,诸如“父要子亡,子若不亡,则为不孝”,或“割股救母”之类的愚孝,这是坏的。有热爱父母,善事父母,为了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使父母安度晚年而奉献自己的力量,这是贤孝,这是好的。《琵琶记》意在宣扬贤孝,宣扬孝道中好的一面,宣扬中华民族的优秀道德,这对我们今天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书法成就
高则诚不仅是一位戏曲作家,而且还是一位书法家。明人汪珂玉《珊瑚网》中载其“善书,《元名公翰墨卷》有高则诚书”。晚年居四明。多次为友人题识,为碑刻书丹,“词章翰墨,人得之者不啻拱壁。”(高)则诚书法方正刚劲,凝重深厚,具有庄重正大气度。《题唐康居国贤首祖师墨迹跋》手书,为瑞安林大同所发现,后传其哲嗣林镜平,报告,“文化大革命”中迷失。现仅存照片复制件。
孙诒让《温州经籍志》载:高明有诗文集《柔克斋集》二十卷,“明中叶时已无传本”,今仅存残篇散什。
人物评价
高则诚创作的《琵琶记》,是中国13世纪最杰出的文学作品之一,是中国戏曲史上一颗耀眼的明珠,它上继宋元南戏,下开明清传奇,为中国戏剧独特的表现形态(歌舞演故事)提供了定向发展的坐标。由《琵琶记》创设的剧本形式与表演格局700年来基本上没有变过,从这一意义说,高则诚是中国戏曲真正的奠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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